“天堂伦理”与社会主义精神
文章探讨‘天堂伦理’与社会主义精神的关系,分析‘先富’与‘共富’的辩证关系,指出私欲膨胀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负面影响,强调社会主义制度下共富道路的重要性。
一
“先富”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核心理念。人都是有私欲的,“先富”就是最大程度地满足私欲,在最大程度地满足自己私欲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他人的私欲,即所谓“主观利己,客观利人”。因此,鼓励“先富”、鼓励私欲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和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必须承认,在“先富”的激励下,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先富”也同时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人世间的罪恶也前所未有地产生了。
问题出在哪里?问题就出在“先富”上。“先富”是一把双刃剑,资本主义制度通过满足人的私欲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这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是非常有效的,但是,当人的私欲无限生长达到恶性膨胀时,又会摧毁它所创造出的生产力,直至摧毁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正所谓“物极必反”。资本主义制度利用了人的私欲,反过来又被人的私欲所累!
那么,满足私欲就一定会产生罪恶吗?私欲就不能“良性膨胀”吗?答案是肯定的。道理很简单,无限地去满足私欲一定是不择手段的。马克思说的“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就是这个道理。资本家无非就就是资本的“人格化”,300%的利润会把满足私欲和利己的动机变成犯罪,罪恶由此产生了,金融危机也由此产生了。
那么,通过正常手段就不能满足私欲吗?可以,但只能在一定限度内满足。在利润平均化的格局下,用正常手段取得300%的利润是绝对不可持续的。
在某种程度上,“私欲”或者“利己”代表了人性中的“恶”,因为在满足私欲或“利己”的过程中,必然会侵害他人的利益,当然,这种“恶”未必就是明火执仗的犯罪,比如“剥削”。
既然“私欲”是人性中的“恶”,你见过作“恶”的人会选择手段吗?
用“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富”,如果不是痴人说梦,就一定是是组团忽悠。
“先富”必然导致“先穷”,先富起来之后,“先富”们最想做的是什么?带动“后富”?你信吗?拿出证据来。如同资本必须增值一样,“先富”们唯一渴望的就是“更富”!怎么才能让“先富”变得“更富”呢?很简单,通过一种制度安排使“先穷”变得“更穷”就行了,“更富”和“更穷”本来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怎么样的制度安排呢?——资本主义私有制,有些地方也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信吗?君不见那个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物权法”吗?
二
“共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理念。其实,“共富”不仅是目的,而且是一种道路选择,换句话说,“共富”不仅是社会主义发展目的,而且是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本身,只有走“共富”之路,才能最终实现“共富”的结果。
有人说社会主义是天堂,那不仅仅指物质文化的极大丰富,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精神与天堂精神如出一辙。什么是天堂精神?一句话,不过就是拿着长柄勺子互相喂饭吃!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就是“利人”或“利他”,所以社会主义是天堂!马克斯·韦伯写了一本《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在下不才,也想写一本,题目暂定《天堂伦理与社会主义精神》
那么,“利人”或“利他”就能实现共富吗?“利人”不会使自己受到损害吗?不存在!因为每个人都在做“利人”的事儿,你在让别人受益的同时,别人也在让你受益,结果大家都受益,也就是“共富”了。毛泽东教导我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是这个道理。
人性中有“恶”的一面,但是更有“善”的一面,为什么说“更有”呢?很简单,“人心向善”,你是作恶时心安理得,还是行善时心安理得呢?资本主义选择了人性中“恶”的一面,而社会主义则选择了人性中“善”的一面,所以说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文明的一种制度安排。
如果说“私欲”或者“利己”代表了人性中的“恶”,那么,“利人”或“利他”就代表了人性中的“善”!
既然“利他”是人性中的“善”,你见过行“善”的人会不择手段吗?
所以,社会主义在制度层面就消灭了罪恶的根源,作为“恶”或者“私欲”的经济基础——“私有制”——被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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