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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似善实恶话的画皮

火烧 2009-05-04 00:00:00 网友杂谈 1034
文章深入剖析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实质,指出其背后隐藏的阶级压迫与不平等逻辑,批判其以己度人、强加于人的本质,揭示其在历史中的统治工具属性。

“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揭开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似善实恶话的画         

     

探索者  

   

《论语·卫灵公·15·24》: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儒鼓吹且很赞赏孔子的这句话。许多不明其真相者也跟着瞎起哄!认为其善意多多。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其恶意多多。请读者详见笔者在其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juerenqiyiminfuxiaoti)的相应章节《论语·卫灵公·15·24》、《论语·公冶长·5·12》中的分析。此话不顶推敲,一推敲就完戏。诸如:“己所不欲”和平,是否就可以不“施”和平而“施”战争“于人”?只要“己所欲战争”,就可“施战争于人”!只要“己所欲”即可!!而不管“人所欲不所欲”!!![南宋]陈淳说:“夫子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是就一边论,其实不止是勿施己所不欲者,凡己所欲者,须要施于人方可”(《北溪字义》)。其实也不仅如此。诸如:“己所欲”吃肉,就“施于人”而让和尚吃肉;“己所欲”战争,“就施”战争“于人”,这就不对。无论“己所欲否”,皆“勿”强“施于人”;不要以己之好恶,强加于他人。这才是一个正确的命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本质上,它是要以自己的好恶等来控制、制约、操纵、施加、影响他人。只要简单地、轻易而举地脑袋一闪把“己所不欲”变成“己所欲”,就可立马让“勿施于人”变成“必施于人”!在阶级社会中,“高等人”对“低等人”就是这样。它是以人的不平等为基础的。历史上,统治阶级总是把“己”“所欲”的“富贵”、“幸福”、“长生”夺给自己独享,“施于”“己”;而把“己所不欲”的“贫贱”、“苦难”、“死亡”强加给被统治阶级,“施于人”!即凡是“己所欲,(就)施于人;己所不欲,(就)勿施于人”。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另说就是“己所欲,必施于人”!这是赤裸裸的恶霸、强盗的逻辑!它只是考虑“己”方,“己所”“欲”否,而不考虑顾及“人”方,“人”是否“欲”其所“施”。对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谬误和欺骗性,孔子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当子贡说:“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论语·公冶长·5·12》)时,孔子马上对他说:“赐也,非尔所及也。”(同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是完全不同的两句话!前者的立场是“施”者,“施”否,只以“己所欲”否为根据;而后者的立场是“受”者,“施”否,要以“受”者,“人”方对其是否“所欲”为根据。你为何要“施于人”?不论你“己所不欲”或你“己所欲”,你所要“施于”的“人”,“欲”,愿意、同意吗?其一,你不对你所要“施于”的“人”说明,你“己所欲”是什么;其二,你不问你所要“施于”的“人”是否同意,而仅仅只以你“己所不欲”就决定“勿施于人”或只以你“己所欲”就决定“施于人”,这不是强盗恶霸是什么!显然此时的你“己”与他“人”两者是处在两种决然不同的地位上。你“己”是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而他“人”是处于绝对的劣势地位!在“己”与“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平等”可言!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以“人”的“阶级”,“人”与“人”的“不平等”为根据!其实这句话还只是孔子对“人”所说的而不是对“民”所说的,孔子对“人”就如此霸道,那么他对“民”当然更是霸道了,诸如——“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8·9》)!  

《论语·颜渊·12·7》:“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孔子“己所不欲”做“匏瓜”(《论语·阳货·17·7》),“系而不食”(同上),“佛肸[畔]召,子欲往”(同上),却“施于人”,而要“民”做“匏瓜”“去食存信”,岂不混蛋!  

“子曰:‘天子受命于天,士受命于君。’”(《礼记·表记》)孔子自诩“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2·4》)、“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14·35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论语·子罕·9·5》)“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7·23》)。“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佛肸[畔]召,子欲往。”《荀子·宥坐》:“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孔子以“贼喊捉贼”的伎俩诛杀少正卯。孔子“己所不欲”者,“不准讲学”也!其却“勿施于人”,不准少正卯讲学也!否则“讲”则诛杀之也!孔子“己欲立”者,谋“畔”也,“知天命”也,“受天命”也!其却不“立人”,不准少正卯“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否则诛杀之也!因此,某些人所谓什么“客观地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孔子仁学中是对人权天赋平等心理原则的表达。这话的意思是:当你追求幸福时,也考虑到别人也应当有这种追求的权利而成全之;当你避免灾难时,不要将那种灾难嫁于他人”,则统统都是谬论!统统都是屁话!  

试问孔丘:既然“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那么,“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你孔丘又当何?既然“天子受命于天,士受命于君”,你孔丘自诩“知天命”,“受天命”,你孔丘又当何?只要居其一者,百杀而无赦也!  

何以孔子当百诛无赦而免一死?笔者以为孔子生时其行动极为缜密,其谋“畔”,自诩“知天命”,“受天命”诸事仅有极少数铁杆弟子知道,外人并不知情,其死后又需要利用他,圣化他,才把其公布于众。当时权势者并不知道,才让孔丘这个阴谋家、野心家,谋反者,自诩“天子”者得以漏网!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去进一步看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说这句话者得有一定的资格,不是谁都可以说的。例如,在上述第一个例子中,“民”就没有资格对孔丘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道理是显见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孔丘对其所“使”,根本就不“使知之”!在上述第二个例子中,“少正卯”也没有资格对孔丘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道理也是显见的!少正卯要说,孔丘也不会让其说;少正卯说了,不仅无用,也不会为其记。前者,孔丘有国君的权势为其后盾;后者,孔丘身居“大司寇”高位,“官大一级,压死人”,孔丘手握对“少正卯”的生死大权。您如果也想有条件有资格说这句话,以与孔丘对抗的话,那么倘若孔丘是一豪猪,您至少也得是一头豪猪才行!否则一切免谈!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潜台词就是凡“己所欲,必施于人”!这是典型的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恶霸等权势者的恶霸强盗语言!尤其是“天子”,“《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最有资格。而孔子自诩“知天命”、“受天命”,乃“未冕之王”,自觉也很有资格。孔子之所以对子贡说这句话,实是这个“未冕之王”的自我展示,很有点“君临天下”的味道!  

至于孔儒称这是孔子的什么“恕”道,那完全是欺骗,故意美化而已。孔子对政敌、学敌、政见不同者以及人民大众,甚至于其弟子并不讲什么“恕”道。诸如,《论语·宪问·14·34》:“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恶霸,是权势者的“话语”!当然,把这句话的含义作为“道德”也必定是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恶霸,是权势者的“道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恶霸,权势者的恶霸“道德”!对于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恶霸,权势者的这种恶霸“道德”,奴隶、农奴,无权势者们是不会或不会甘心情愿地接受它的!当然它就必然不是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恶霸,权势者与奴隶、农民,无权势们(共同)的“道德”,更不是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恶霸,权势者与奴隶、农民,无权势者们(共同)的“普世道德”,更更不是全人类的“普世道德”!  

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普世道德”者,无疑是一些孔丘的孝子贤孙或是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恶霸等权势者或想做权势者们!  

由上述分析,不仅可以使我们看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恶霸、霸道性,也可以看出其虚伪、伪善、欺骗、愚弄性,也更让我们看到孔子的霸道、伪善和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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