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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时评很荒谬:国企利润可以全上缴,垄断税负实在没名堂

火烧 2009-04-18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文章质疑《中青报》时评中关于国企垄断税负的论述,认为国企利润全上缴合理,但以垄断名义课税缺乏依据。强调国企属全民所有,利润使用应由政府和人民决定,反对将国企视为垄断,呼吁合理看待国企改革与税负问题。

   

《中青报》时评很荒谬:国企利润可以全上缴,垄断税负实在没名堂

   

   

《中青报》引领青年思想,一向比较前卫的,算是本人曾经爱看的一份报纸,但近两年有些疏远了,原因是经常出现一些莫明其妙的另类理念,不忍卒读。比如 2009年4月17日 8版刊登了题为《国资委要求央企上缴利润“真实准确”》的经济新闻,又配了一则署名“盛翔”的“经济时评”,说“先是国企垄断税,然后才是国企分红”,这就显得十分地荒唐不堪了。

   

“央企该交的利润就得交”,这一点没有丝毫疑义。慢说5%或10%少了些,就算要求100%地全部上缴,民众与政府也照样可以理直气壮,因为这是国有企业,它的的确确归全民所有,利润交多交少人民可以说了算,人民政府也有代理权。而在国企上缴利润成为热门话题之时,网上同时出现“国企巨额利润哪去了”的新一轮热点话题,这个问题本人不好妄言了,其中是否有问题,也许政府相关部门掌握一些真实情况。

   

本人能说的,是从国企利改税政策实行后,国企就被当成了市场主体。这也意味着除了国家战略性的项目安排外,一般意义的扩大再生产(更新改造)项目,通常只能自筹资金解决。资金来源除了上市公司可从股市融资、后期能发企业债券以及可向银行贷款外,有的国企甚至把原本用于技术恢复(大修理)的由成本计提的资产折旧,一并进行捆绑使用,使企业陷于拼设备和挤工资(工资还受总额控制)的艰难境地,而更主要的部分,即扩大再生产的项目资金来源,当然还得依靠企业的税后利润。

   

这就说明了过去的国企利润,主要作为资本公积进行二次投入,形成国有资产保值以后的增值部分,此外还要弥补前期亏损、提取职工福利等。后来按照新的国家规定,就得实行定率利润上缴制度。无论国企利润最终如何使用,政府和人民完全具有支配权,既然企业都是国家的、资产属于人民的,利润怎样使用乃至企业怎样发展,或者是否改制实行民营化等等,都完全可由全国人民和人民政府说了算,毕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利润可以全部上缴,也完全可以多种形式回报全民。但以垄断名义课取垄断税,却一点儿道理都没有,甚至属于理论误导。既然《中青报》的“经济时评”已经承认,国企属于“全民投资”,那么谁又见过“全民投资”也叫“垄断”的国际惯例?又有谁能对此进行理论上的自圆其说?不管国企利润最终怎样处理,但“垄断”的帽子恐怕无论如何戴不住。一旦真的戴上了,那么《反垄断法》的利剑就在头上悬着呢!也许课税是假、最终挨宰才是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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