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差”评选,权力自慰下的闹剧!
“十差”评选,权力自慰下的闹剧!
据人民网报道,新春伊始,山东省济宁市召开了一个全市规模的大会,主题是转变干部作风。会上,市委、市政府大张旗鼓地表彰了市招投标中心副主任张福民等“十佳中层干部”。同时,点名通报了市建委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原主任宋伟等“十差中层干部”。
这个消息见诸媒体和网络后,赞扬声此起彼伏,质疑声也不绝于耳。我最初当然也属于赞扬者的行列,但继而又深不以为然。
据有关媒体披露,此次济宁评选的所谓“十差干部”,都是些什么人呢?宋伟,济宁市建委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原主任;潘勇伟,省南四湖水质监测中心站原副书记、副站长;郝留柱,济宁市交通局稽查支队一中队原负责人。全是“原××”!原来,所谓的“十差干部”竟然全部是已经受到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的官员,其中8人已经被司法机关介入调查,有的已被判刑;另两人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他们都已经不具有干部身份了,还评选他们为“十差干部”,是不是还要像某些地方那样,贪官牢照坐,工资照发;职务被停,指示照做;政府网站继续保留落马官员的职务信息?是不是想为他们玩金蝉脱壳,瞒天过海的游戏?
我真不知道这样的“评选”到底是忽悠,还是作秀?也许济宁的初衷无可非议,但其结果绝非通常意义下的评价性筛选,只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挑选,非但没有任何积极意义,相反,还会产生不应有的副作用,完全是权力自慰下的一场闹剧!不仅是对舆论的嘲弄,也是对公众的戏谑,更是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和精神的莫大侮辱!
我们现在的一些领导干部,常常用一些并不高明的忽悠手段和作秀方式,来表现自我,欣赏自我,评价自我,安慰自我,进而想赢得社会的“创新性”褒扬,以此实现增效其政绩的心理暗示,就像此次济宁评选的“十差干部”。
按照通常的理解,就干部评价而言,所谓的差干部,是指那些工作上不太积极、事业上无甚作为的干部;即使这样,这样的干部也绝对不能等同于违法乱纪者,当然更不等同于犯罪者。违法乱纪者和犯罪者,属于坏人;而差干部绝对不是坏人。差只是一种量的变化,而坏则是一种质的变化,二者怎么可以相提并论呢?从济宁评选出的“十差干部”具体情况看,有八人明显属于坏人,只有两人还可以算得上是最差的干部,将坏人和最差干部等同起来,已经混淆了差和坏的本质差异,可以说是犯了一个常识上的错误,曝出了一个令天下人不耻的笑话!
不知道济宁市委、市政府的官员们的学历情况怎么样,如果都是些高学历的官员,莫非真的应验了汪洋书记讽刺官员 “学历越高,能力渐弱”现象的谶语?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像已经受到法律制裁的官员,竟然还用“差”这个模糊的副词来衡量和评价其所作所为,则完全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能力问题了!难怪现在的贪官没有一点点的负疚感,没有一点点的耻辱感,没有一点点的犯罪感,更难怪有些犯下滔天大罪的贪官居然在法庭上大声喊冤,原来是因为我们衡量、判断官员“好”或者“坏”的标准已经异化了,“坏”的可以变成“好”的,“腐朽”的可以变成“美好”的,由此延伸过去,那是不是意味着“犯罪”还可以与“正义”划等号呢?
特别有意思的是,济宁在评选“十差”之初,很多人担心“得罪人”,但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统一思想:整治不良风气,优化发展环境,必须有鲜明的态度和坚定的信心。而他们评选出来的“十差干部”,都已经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了,竟然还有“得罪人”的担心,这样的“碰硬”,这样的“真格”,这样的“态度”,这样的“信心”,是不是太滑稽了?是不是太可笑了?是不是太无聊了?
据说,济宁今后还要继续开展此类评选活动。如果“评选”如斯,我要大声呼吁,这样的笑话可以休矣!这样的折腾可以休矣!这样的闹剧可以休矣!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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