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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董文华的复出有话要说

火烧 2008-12-3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9
文章围绕董文华复出引发的争议展开,批评其走私行为损害军人形象,呼吁依法处理,强调不能宽容犯罪行为,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与社会容忍度的讨论。

我对董文华的复出有话要说

最近电视、网络及报刊等各类媒体就董文华复出一事闹的沸沸扬扬,有支持的其复出的,也有反对的。支持者借以“宽容、宽大、包容”等所谓中庸之词为其奔走呼号,反对者因其伤害了全国人民的感情、有损中国军人形象而竭力加以阻挠,更有甚者(很可能是另其它目的者)玩起网民投票游戏,以判断其是否应该复出。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都在围着一个董文华转。

为此,本人也没闲着,不时地浏揽搜索这一类关键词,以了解事情的进展,据本人推测,这次抛出董复出话题者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满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看来是有人迫不及待地要通过董的复出来表达另一方面的意思了,达到另一种大家都想不到的目的,那就是以董的复出来试探国人对“汉奸、走狗、腐败分子”的宽容态度和忍耐程度,以推销他们蓄谋已久的所谓“大同主义(我称之为‘杂烩面主义’)”思维。

首先不妨来讨论一下“宽容和包容”,我们党历来对犯罪分子或不法分子采取的一贯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就是对能够坦白交代自己所犯的错误、能挽回一些因犯罪带来的损失、带罪立功的犯罪分子,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予从宽处理,否则从严定罪。对人民内部发生的一般性主观错误或无意的工作失误,我们提倡采取宽容的态度,以批评和教育为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引以为戒。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个体或团体组织之间的意见分歧,其处理方法更是以‘求同存异、相互包容’为前提,那么董文华的问题应归属哪一类、采用哪一种方法来处理和对待呢?

董文华作为一代军旅歌唱家,曾经以其天籁般的声音唱过无数脍炙人口的革命军旅歌曲,本以为她能继续为人民服务,为我们奉献更多美妙歌曲,以陶冶人们情操,感化人们心灵的,谁知她竟抵挡不住臭铜钱的诱惑,党国和人民花那么大心血培养和教育她,而她却穿着威严的军装,唱着《春天的故事》,一头载进国内最大的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的怀抱,干起了为虎作伥的勾当,这在共和国女兵史上实属破天荒之大丑,真是伤透了亿万人民的心,她用自己可悲的行为欺骗了无数爱她的观众,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财产和精神损失,严重损毁我共和国军人的伟大形象,是可忍,熟不可忍?董文华的问题已经超出了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属于性质上的问题,给她罪加一等也不为过,追究其刑事责任更是理所应该,有关这方面的司法程序具体走到了哪一步,本人不得而知,但希望能给人民一个交待!

如果我们对这种人也采取不计前嫌、宽以待之,甚至让她重出江湖的话,我想无异于放虎归山;无异于给赖昌星之流解除枷锁;无异于纵容一切执法犯法分子去为所欲为、无法无天;无异于给叛徒汉奸卖国贼汪精卫招魂。全体中国人民和中国军人都丢不起这个脸。

谁要借此来体现所谓”宽容或包容”的话,一定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对此,全国人民都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阻止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社会主义中国的泛滥,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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