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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曹植之争 魏文帝曹丕临死好追悔不该成就弟弟的文名
魏文帝曹丕临死好追悔不该成就弟弟的文名 gt gt 公元226年正月,许昌城外烟尘滚滚,魏文帝曹丕南征东吴归来了。 gt gt 此时的曹丕刚过不惑之年,却疲惫得像一个六旬老人。他这生中的 最后
魏文帝曹丕临死好追悔不该成就弟弟的文名

> > 公元226年正月,许昌城外烟尘滚滚,魏文帝曹丕南征东吴归来了。> > 此时的曹丕刚过不惑之年,却疲惫得像一个六旬老人。他这生中的 最后一次征战实在太窝囊,群臣反对,他执意要去。他说:“多年战吴,均未取胜,所以我要御驾亲征。”接着他又说:“我既为魏国的开国皇帝,焉能没有寸尺武 功?让人耻笑我,羞对后代子孙!”出征前,大臣鲍勋反对说:“王师屡次出征,始终未能取胜,其因在于吴蜀唇齿相依,又恃山川险阻,难以克敌。大军迭出,耗 资巨大,不宜再举。”可他哪里听得进去?出征时,他将鲍勋由宫正贬为治书执法,然后亲率水陆大军,再度战吴。> > 那还是金秋时节,曹丕率 军抵达广陵。江岸数百里皆成军营,旌旗招展,鼓角冲天。只因东吴戒备森严,无懈可击,天气转冷,冰封河冻,他十万铁骑,数千战船,尽管遮江蔽日,气象万 千,也只是对江“示威”而已。曹丕眼瞅着江水顿失滔滔,他也就顿失威风,只好下令“班师”。不料在他退兵时,东吴大将高寿率区区五百人埋伏途中,袭击他十 万众簇拥的“御营”,夺了他的“羽盖”呼啸而退。> > 这弄得他虚惊一场不说,只怕还遗人笑柄。> > 天呐!这将何以在典籍上粉饰?> > 他脸色阴沉地思考着,突然遥见许昌的城堞,不由得精神一振。曹家父子对许昌极有感情,因为许昌是曹氏万世基业的发祥地。东征西讨了大半生,最后劫持 汉献帝于这里,才得以“挟天子令诸侯”,他曹丕也是在这里逼迫着汉献帝举行了“禅让”典礼,乖乖地将玺绶和册告交到了自己手里,而后登基称帝,改国号为 “魏”的。当时他才三十三岁。> > 许昌愈来愈近,他下意识地策马快行了几步,不料许昌南门竟平白无故地崩坍了。“这可不是好兆头!”曹丕这次受到的惊吓远超过在广陵狭窄的山道上。他面孔煞白,颤抖地下命令,车驾改趋洛阳。> > 一到洛阳,曹丕就病倒了,而且是一病不起。天气逐渐转暖,他的仆人把含苞待放的牡丹拿进了嘉福殿。哦!“洛阳牡丹甲天下”,可春天已经归去,他蓦然意识 到已经病了这么久,死神将要降临。于是本能地否认:“这可能吗?我才四十岁呀!”可是,他从御医的眼睛里已经明白了:他已病入膏肓,谁也回天无术了。> > 他要抓紧处理身后之事,立为皇太子,可谁来作辅政大臣呢?他当然首先想到了。父亲曹操的话响在耳际:“司马懿鹰视狼顾,不可付以兵权,久必为国家大祸!”可他据自己多年的观察,这司马懿并无异志,相反,倒是不惟才智过人,而且勤奋忠诚。> > 父亲一生多疑,对谁都不信任,他的话也许是临终之前过于谨慎的猜疑之词。曹丕遂不听曹操的话,毅然“托孤”于司马氏。然后他就等待着死亡。> > 弥留之际,作为建安文人集团的首领,他自然想到了与诸多文人的关系。他让人把他写的《典论》拿了来。他自信,有此一文,他将以“一代文豪”而彪炳史册, 可禁不住又哑然失笑。“当初本天子是想以此雄文来欺骗诸多文人的。说什么文章是‘经世之大业,不朽之盛事’,那全是骗人的鬼话。天下岂是几篇狗屁文章所能 得到的?更非几句猫屎文章所能经营的!别看我亲自写文章,又是诗,又是文的,其实,我才不相信文章有多少济世的效能哩!”> > 他依稀记 得,在《典论·论文》中他评论过“建安诸子”,说过“王粲擅长写赋”。徐干的诗文经常表现出舒缓的格调。陈琳、阮的章表书记,是当今的杰作。应踢的诗文 平和而气势不够遒劲。刘桢的诗作气壮而不够绵密。孔融文章的才气高妙,有超人的地方,然而不长于议论,常常是文辞雄辩而道理不足,甚至间杂有嘲笑戏的句 子。> > 他让人翻到这些地方,读给他听。他微微点头,说得自己的记忆力还是蛮好的。当初写到孔融,说得微词略多了一点,还加上了句道:“至于他所擅长,可以与杨雄、班固并列。”> > 此刻,他想:别看我把你们一个个都捧得昏天黑地的,其实,我却决没有捧你们的“济世之才”。说到“经世”,你们会吗?懂吗?> > 行吗?你们那些歌舞升平的骚章佳句,不过是“叭儿狗”的叫声,让我听起来悦耳而已。所以,你们的全部本领也只不过是跟在我们身前身后,说一些“自欺欺 人”的鬼话而已。说白了吧!没有我赏赐你们一点残汤剩饭,你们哪一个不得饿肚皮?就凭着你们手无缚鸡之力,哪个不得作饿莩乞)い我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明明 让你们一个个吃的是“嗟来之食”,却偏偏给了你们显赫的头衔。我降尊纡贵,与你们交朋友,诗文唱和,让你们都觉得自己了不起。明明是乞丐,却可以高贵的文 人自居。一群品种高贵的“狗”,在我眼前自鸣得意。我比你们更得意,因为我的骗术高明。> > 然而,当他从争夺帝位的漩涡中冷静下来时,却 蓦然发现,他那《典论·论文》中,那后半句“不朽之盛事”,却是一句真理。这就在于人心之可怪处,不仅有“饮食男女”之物欲,还有“天理人情”之真气。死 到临头了,他就越发感到这半句话的份量,于是心中呐喊:“悔之晚矣!悔之晚矣!”> > 他这一个“悔”字,主要是因为曹植。他追悔不迭,“真不该手造成了曹植的困厄境遇,反成就了他的千古美名!”> > 曹植,他的二弟,素有才名,是与他争夺太子之位的劲敌。为了翦除曹植的羽翼,曹丕曾将曹植的朋友都满门杀绝。登基之后,也仅给他鄄城一块不毛之地,只拨一百名老兵去供其驱使。这且不说,曹丕还唆使众臣不断地诬告曹植。黄初三年(公元222年)> > 东郡太守王机、防吏全机上表奏曹植图谋不轨,他就即刻板旨将曹植缉拿到京。当植泣涕涟涟陈述自己清白时,他隐隐感到种胜利者的愉悦。曹植事后写诗道: “众口可铄金,谗言三至,慈母不亲。愤愤俗间,不辨伪真。”他倒有点幸灾乐祸。次年五月,曹植和白马王曹彪等人进京朝拜,上表道愿与皇帝当面谢罪。曹丕马 上想到了骏猫戏弄硕鼠的场景。老鼠再硕大,落在猫手里,只有战战兢兢的份儿。他故意拦住曹植,不让他朝拜,后来尽管曹植光着脑袋,背着铁铭(一种刑具)赤 脚来到他的面前,他也仍旧板着面孔。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曹植又如何?还不是俯首贴耳,让我爱怎么捏就怎么捏?> > 可惜,可惜!这一次朝拜却让曹植写出了绝佳诗篇:《赠白马王彪》。有道是“愤怒出诗人”,这首诗把曹植满腔愤懑融人秋色之中,那些句子,堪称千古绝唱。他依稀记得:> > 踟蹰亦何留,相思才终极。秋风发微凉,寒蝉鸣我侧。原野何萧条,白日忽西匿。归鸟赴乔林,翩翩厉羽翼。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感物伤我怀,抚心长太息!> > 这正是文人的可恶之处,他只是“伤怀”,你又能奈他何?> > 他本来是想尽办法笼络文人的,可惜呀!如今,当年繁华似锦的建安文坛已经凋落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他和曹植弟兄二人。他借天子之威为徐干、陈琳、应踢、刘 祯都出了文集,但他又深知这丝毫也无碍于曹植的文名远扬。名为“建安七子”,但都抵不过曹植的雄文,曹植的雄文是真正不朽的。> > 于是, 曹丕感到了由衷的恐惧,他想到了那“七步诗”。他曾威逼曹植:“我和你情份上是兄弟,但道义上君臣,你竟敢恃才傲物;昔先王常夸示你的文章,是否他人捉 刀?现在我限你七步之内作诗一首,如能则免你一死,否则就从重治罪。”曹植请示题目,他出了个刁题:“即以兄弟为题,但不得出现‘兄弟’字样!”不料曹植 竟应声而出言道:“黄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东急!”这件事令他懊悔得死不瞑目:只要世间流传曹植的诗篇,他曹丕就永远地钉在耻辱桩 上,“传世之大业”可能被人遗忘,但曹植的才气却会被历代所称颂,那么,他曹丕就永远是“配角”,就永远作为一个残忍不可名状,嫉贤妒能无以复加的恶人而 让世世代代的后人唾骂!> > 他要死了,这就成了无可奈何的事。皇帝的玺绶丝毫改变不了这一点。在他死后,他与曹植便只能“主客易位”。莫非轮到曹植板着面孔了吗?是的,是的,这是无法改变的,而且是永远!> > 他忽然记起了王允坚持杀掉蔡邕的话:“不杀,使谤书流传于后世,现在国力中衰,战乱四起,皇帝年幼,不能使佞臣执笔在左右,使我们这些人遭到他的诽谤。”看来这王司徒绝对是高明的,连蔡邕这样的大师、学者都该加诸于斧钺,遑论他人?> > 如果当初我听从的话,早下决断,宰了这些摇唇鼓舌的文人,只怕不至于在历史上得一个‘骂名配角’的位置。现在真是“悔之晚矣!”> > 死神已经不耐烦了,曹丕突然觉得自己已出现了痴迷。于是,疲惫无力地看着那本《典论》,哦!那上面只有半句话是说得不错的:文章的确是“不朽之盛事”,只可惜,这句话里有着他无穷的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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