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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审查合同应注意什么

火烧 2021-11-10 11:51:53 1087
审查合同应注意什么 审查合同应注意什么第一方面:审查和起草合同前,必须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俗话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因此,在审查起草新合同前,首先应全面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商业信
审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审查合同应注意什么

审查合同应注意什么  

审查合同应注意什么

第一方面:审查和起草合同前,必须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俗话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因此,在审查起草新合同前,首先应全面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我认为这种审查应从三方面入手:
一,对合同对方资质的审查:
在审查中,要看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主要包括:对方是否是企业法人?有无法人执照?若对方自称是个体户,应审查其有无营业执照。同时,还要看对方有无经营合同标的物的资格(如:经营化肥、农药、种子等)。这里需要一提的是,光看手续还不行,最好作一下侧面了解,以免让对方以假乱真,使法律顾问单位上当受骗。
二,对直接实施签订合同的签字人的审查:
审查主要包括:查签合同人的年龄,看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于是代理人的,看代理手续是否齐全,如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最好不同原来无任何业务关系,现持仅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空白合同用纸的业务人员签订合同。因为同这样的人签合同,带有很大的没有代理权或超权风险。按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 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
现实生活中,常有拿别人的加盖印章的合同空白用纸行骗的人,他们一旦收到货,便逃之夭夭,受害方找签订合同单位,往往不是没有,就是该单位早向公安机关宣告合同用纸丢失作废,因而对合同的供方产生不应有的损失。如 绥化市生资金龙分公司的盖章空白合同用纸被盗,就产生了一起行骗浙江永康麻袋厂的案件,给浙江方面造成了二十万元的损失。
三,对合同一方信誉,屡约能力的审查:
信誉和屡约能力是合同是否能全面履行的关键,这方面的审查较难,要求审查合同的法律顾问具有相当的签合同经验和多层次的蒐集资讯的能力。如了解对方同其它客户的业务信誉,对方的经济实力,老板的社会关系等等。当然,在实际合同履行中,也有制造假信誉,搞小额信誉屡约,大额骗取货物的现象。
第二方面:审查起草合同的内容必须齐备。
按《合同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字订立合同。如针对买卖合同而言,除以上八条外,还应包括包装、检验、结算等条款。以上条款中,我认为无论是审查合同还是起草合同都应着重质量、价款、履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条款。
一、质量条款必须写的准确,有标准的写标准,无标准的描述准确,同时应注明具体可操作的检验方法。切记质量条款约定的含糊不清,使将来履行时无法遵循。?
二、价款或者报酬条款,必须写的具体。计量单位、单价、计算方法必须清晰明了,切忌前后矛盾。这里值得一提是如果顾问单位为合同需方,并且双方约定了分期付款,那末,在合同中最好将合同法167条的规定约定到合同之中。合同法167条规定:分期付款买受人未支付到期金额达到全部价款1/5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这一条款是法律对出卖人的救济措施。如某公司购我方 十吨大豆,总价款16000.00元,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5000元,第二 次付 5000元,第三次付6000元,如果某公司第一次仅付3000元,那么,我方就可以依据合同法167条的规定,向某公司要求支付全部货款16000元,或同某公司解除合同。
三、履行方式、期限。这一条款主要包括:供方发货、需方自提、第三方接货等方式。方式不同,合同的风险也有所不同。因此,法律 顾问应依顾问单位在合同中的地位,确定最小风险的履行方式(在下文中还要作进一步阐述)。如果顾问单位为合同供方,在起草合同时,应将合同法134条约定进去,合同法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的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样约定的好处是一旦需方在接到货后违约,供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同时,在审查合同时,确认合同履行期限,也是判断对方是否违约、我方是否有必要继续履行的关键。
第三方面:掌握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是审查起草合同的又一关键。
签合同的内容是否可行?能否切实履行?审查合同是否真正有效?关键要看合同中是否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无效、免责无效、格式化条款无效的情形。因此,掌握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十分重要。合同法对无效合同条款的规定常见有以下三方面。
第一、法定无效:即《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的五种法定无效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无履行能力,对外签假买卖合同,骗取国有 资产。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代理人与相对人签的合同,如债务人为逃避执行而同相对人订立的假买卖,假抵押,假赠予,为逃避债务而假离婚的,产生的财产分割协议等等。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以合法买卖逃债。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非法射幸合同、赌博合同(三七赌博等)。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订立合同内容中有偷税的条款内容。
第二、免责条款无效:即《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规定的两种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如 医院手术前,让家属在保证书上签字: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医院概不负责。再如:雇工合同中,工伤雇主概不负责。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 有的照像馆明示:冲卷冲坏,只赔胶卷费用。
第三、格式条款中的免除、加重、排除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 买手机卡、安电话添的单子。即在签合同时为方便,由一方自定的广泛使用的合同条款都是格式条款。按《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 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人们常见的店堂告示:旅店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丢失不负责任等。就是无效的。
针对以上三方面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要求法律顾问在起草合同时,要尽量避免出现无效条款;在审查合同时,要准确找出无效条款。以便顾问单位 减少合同损失。
第四方面:正确行使不安抗辩权,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和客户谈合同应注意什么

------1、知己知彼(市场行情、双方实力、企业文化、老总素质和性格、对方的优势和不足、对方更多资讯等等,环节太多,无法尽述);2、明确自己要和什么样的人洽谈,并做好心理准备;3、牢牢把握通过合同要达到的目的;4、有一个思路敏捷、知识广博的人随同,关键时候能提醒你;5、带上“买卖不成仁义在”的心态;6、注意把握气氛,保持轻松幽默;7、按照对方的喜好,准备好一些话题,开场不要直入主题,先交朋友,后谈生意。
------祝你成功。

如何进行合同评审和应注意什么?

哥们,你这个题目太巨集大了。作为一个老律师,跟你如下建议吧:
1、一看合同种类;不同型别合同,要求各不相同;
2、二看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准确;
3、三看合同核心要素:比如品名、规格、价格、交货日期等
4、四看违约责任约定
5、五看纠纷解决约定
6、六看合同签署是否规范
以上都是些大面的问题,你看的多了,也就有经验了,最好买有关的书,仔细看看

鉴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字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档案
买期房必须要检视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检视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字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字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劳动(雇佣)合同应注意什么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对于初涉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就业之前有一个关键的环节不能疏忽,那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
协议不能代替合同
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时会与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毕业生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一定要求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从法律上讲,任何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话是违法行为,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罚款。
违约金要约定上限
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于三方协议所约束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生如果要毁约的话,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能够向学生收取违约金的。
头承诺应写进备注
很多毕业生会轻信用人单位的一些口头承诺,在到岗以后发现用人单位的待遇与当时的承诺货不对板,而与单位发生纠纷。因此,毕业生们务必充分利用好就业协议的备注栏,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是试用期内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二是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三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要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不要暴露过多个人资讯 毕业生填写个人简历时,请不要在规定的表单以外的地方填写你的联络方式,从而导致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求职者最好不留家庭电话,只留本人联络电话,并保持畅通,勿长时间关机。
防骗贴士
签劳动合同要“三看”
求职者一定要记住,一定要和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是在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求职者要“三看”: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合同无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律师合同纠纷应注意什么

合同纠纷,涉及到合同法等很多民事法律,一时间无法向你说明白。建议你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得到全面解答。

代理商标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般都是商标事务所的格式合同,一个两个商标注册签不签订合同无所谓的。
有委托书,申请书让你签章的,给你开发票的,正规的商标事务所你就完全放心,不是就做你这一个两个商标。另外,正规的商标事务所都是都是一次性收费,没有乱收费的现象。现在尤其一些小的商标事务所,开始收你一部分钱让你觉得在那里注册费用很低,但是在公告的时候又会让你缴纳一笔费用,这样的情况你就不用理他。

合同进度控制应注意什么?

按照预定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按其交付公厕和那个,防止工程拖延
控制依据是总工期计划、一批准的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网路图、横道图等等
首先,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条件以及充分预测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各种因素,做好预防措施;然后是施工过程中,实行网路图,分工段按计划施工;最后就是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效率等等

合同法在应用时应注意什么?

应当注意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去做。这个问题问得太大、太宽泛,只能这样回答。见谅

监理审查土方开挖方案应注意什么

最主要的是注意审查是不是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是不是属于超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果是必须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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