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2015年认定的工伤,2016年鉴定的伤残,工伤赔偿按哪一年的标准算?
2015年认定的工伤,2016年鉴定的伤残,工伤赔偿按哪一年的标准算?
2015年认定的工伤,2016年鉴定的伤残,工伤赔偿按哪一年的标准算?
按15年来算,不过15,16年都没有新法律修定,15,16年的影响不大

2017年鉴定的工伤,会按那年的工伤社保标准赔偿
不会,工伤是按照受伤当年的标准来赔偿的,不是按照你鉴定时候来赔的。
江苏工伤2014年12月24日工伤2015年7月11日鉴定按哪一年的标准赔偿
是按照你受伤期间的赔偿标准,即2014年12月24日的。
2007年出的工伤2011年鉴定的工伤按哪年标准赔
申报过了吗?伤残补助按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辞职以后的补助金,按当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七到十级工伤,要辞退须符合两个条件:1、合同到期;2、本人提出。。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5年10月的工伤2019年才鉴定赔偿请问该按哪一年的标准
哪年鉴定的工伤跟赔偿没关系,按照受伤当年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应当按照2015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15年发生工伤,16年鉴定为九级按哪一年的标准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受伤时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伤残待遇:10年出的工伤,11年鉴定的,是按新的标准赔还是按老的标准赔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按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
祝福!
1991年工伤2015鉴定九级伤残按哪一年赔偿
你的问题涉及《老工伤》的概念,请参考百度百科::【baike.baidu./link?url=ax3ocuKscyRcrCLImXCBYTTRBvbhbfXeWtEyMle3ttYQgAvUtvXzFwQellvbSGi4-h-GpH-ilddyH_5viapsCK】
2016年工伤鉴定按哪一年的标准执行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 16180-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180-2014 代替GB/T 16180-2006
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
2016年的工伤,17年鉴定的,八级伤残能赔偿我多少钱
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指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