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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发生工伤后,哪些赔偿是工伤基金陪赔偿哪些是用人单位赔偿?

火烧 2022-05-31 06:23:0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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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哪些赔偿是工伤基金陪赔偿哪些是用人单位赔偿?  

发生工伤后,哪些赔偿是工伤基金陪赔偿哪些是用人单位赔偿?

工伤医疗期内工资待遇不变,单位派人护理或承担护理费用,承担住院伙食补贴。
根据工伤等级结合个人情况享受工伤待遇,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是N个月本人工资,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合理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承担。

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赔偿还是社U暇

社保跟单位又有相关的赔偿,只要人保局认定为工伤,并有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是不是用人单位赔偿

职工工伤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分别赔偿,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用人单位赔偿。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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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如何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

发生工伤后应及时找公司赔偿,如果公司态度不好的话,那就建议及时去劳动局认定工伤并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做好这些之后可以向劳动仲裁委依法申请如下赔偿项目:停工留薪期赔偿、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我所说的这些补助有得项目是在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才能主张的)
望采纳,祝好!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将如何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不签字盖章,不能确认劳动关系,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发生工伤后应该如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具体赔偿项目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伙食补助等。

用人单位工伤赔偿后是否可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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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员的伤害是因为第三方原因造成的,那么单位赔偿后完全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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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工伤后工伤保险赔偿和用人单位赔偿两者只能择其一?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误工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是共同承担的,不存在选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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