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的这一生 王明简介及详细资料
王明简介及详细资料
人物简介
王明(1904年-1974年)原名陈绍禹,安徽金寨县人。
王明早年参加过学生运动,在五卅运动中加入中国国民党。
1925年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并加入gcdzg。同年冬回国。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又随米夫去苏联,在莫斯科中山大学任教。在这期间,他在米夫支持下,搞宗派斗争,打击异己,逐渐取得政治上的优势,其思想“左”倾主义、教条主义严重。
1929年10月回国后,任《红旗》编辑,发表“左”倾思想的文章。
1930年底借批立三路线,提出一个比立三路线更“左” 的政治纲领。
1931年gcdzg六届四中全会上,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支持下,选入中央政治局,很快又补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取得了中央领导权。
1931年6月,总书记向忠发被捕叛变,米夫以国际名义指定由王明为代理书记。党内开始了第三次“左”倾错误的统治。同年9月,党中央机关遇到破坏,王明随米夫去苏联,任中共驻国际代表。王明去苏联前指定中央由博古负责,博古执行的仍是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给革命带来很大的危害。
抗日战争开始后,王明又回到国内,犯了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否认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主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放弃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抗战初期在武汉任长江局书记时给党带来很大损失。
1941年后王明因病长期休息。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王明受到了严厉批评。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宣判了曾统治党4年之久、影响党达14年之久的王明“左”右倾错误路线的死刑。当时王明给全会写信对决议表示“完全同意和拥护”。1942年党整风运动时,王明态度恶劣,拒绝参加整风。
在中共“七大”上,md亲自提议让王明继续担任中央委员。终于,王明在44名当选中央委员中,以选票倒数第一当选。“七大”之前,王明主要从事妇女和统战工作。“七大”以后,中央决定由王明担任新成立的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党的政策以及起草法律条文。
1946年6月,中央又成立了法制问题研究委员会(1948年12月改为法律委员会),中央仍任命王明为该委员会主任。解放战争时期,王明领导该委员会出色完成了制定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全国性的宪法草案等工作,还在山西参加过一段时间的土改。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王明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1956年9月召开党的“八大”前夕,中央曾于8月上旬致电王明,希望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回国参加会议。9月8日,王明回电表示因病无法回国参加“八大”,向中央和“八大”主席团请假。党中央和md从党的利益出发,仍提名王明为中共中央委员的候选人。这样,王明在“八大”上仍被选举为中央委员,不过在97名中央委员中,他的得票最少。从此,王明长期留居苏联,以后化名“马马维奇”、“波波维奇”撰文歪曲历史,攻击gcdzg。
1974年3月27日病逝于莫斯科,孤寂地躺在异国他乡的新圣母公墓。
人物生平
王明(1904—1974),原名陈绍禹(陈绍玉),字露清,安徽省金寨县双石乡(时属安徽省六安县)码头村人。家庭出身贫民(也说小商人)。自幼聪颖,有深厚的旧学基础。
王明1919年夏进入与其家乡邻近的河南省固始县陈淋子镇志成国小学习。
1920年以优异成绩考入六安省立第三甲种农业学校(简称三农),受到进步师生的思想薰陶,开始从事革命活动。
1924年夏,在家乡金家寨联络在外地学习回乡度假的学生,成立“豫皖青年学会”。同年秋,考入国立武昌商科大学预科学习。
1925年6月,在武昌积极参与支持上海“五卅”运动的活动,被推选为武昌学生联合会干事和湖北青年团体联合会执行委员。是年10月,加入gcdzg和国民党。并担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宣传干事。11月,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学习努力,能说一口流利俄语,深得米夫赏识,进入这个直属史达林的小团体。
1927年2月,米夫率联共一工作小组访问中国,并出席了五大,王明任翻译。中共六大,王明也参加了翻译工作。史达林会见中共领导人他也担任了翻译。以马克思理论家自诩。
1927年夏,捏造“浙江同学会”事件,说这是一个从事地下活动的“反动组织”,而后台老板,则是瞿秋白。 苏联格伯乌调查结果,竟然认为确有这种“反动组织”存在。瞿秋白、ze等人调查后,认为并不存在这样一个组织。瞿秋白于是给联共政治局写信,对苏联格伯乌的调查结论提出异议。后来,共产国际监委、联共监委、中共代表团联合组成审查委员会审理此事,最终做出了不存在“江浙同乡会”这样一个组织的结论,并由ze在中山大学全体师生大会上宣布。但还是造成一些学生的被开除、被逮捕。
联共发动反对布哈林“右倾”的清党运动后,中山大学的米夫派更加活跃起来,1929年夏掀起了更大的“中山大学风潮”。他们先是召集了为期十天的党员大会,形成所谓的“二十八半布尔什维克”,标榜自己是唯一正确的”永远的布尔什维克“的真理,喧嚣、起哄、谩骂、处分,使用一切卑劣的手段,发起对瞿秋白和中共代表团的攻击。而联共中央和共产国际,一致肯定米夫、王明派,批评中共代表团,认为瞿秋白应负中山大学反党小组事件的主要责任。在他们的支持下瞿秋白被解除驻共产国际代表的职务,反对他们的除少数几个工人外,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学籍,送到西伯利亚作苦工的处分,也使有些人自杀,有些人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如瞿秋白的三弟瞿景白。
中共六大以后名义上总书记是向忠发,但实际主持中央工作的是李立三。
1930年年底,王明带头,罗章龙、王克全、何孟雄等起哄,集中攻击三中全会和瞿秋白。这时米夫被派到中国,担任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在米夫的操纵下,1931年1月7日在上海秘密召开六届四中全会。会议根据米夫的旨意,撤销了瞿秋白、李立三的政治局委员,而王明却一步登天,从一个普通的党员进入政治局—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窃取了中央的领导岗位。而米夫也达到了控制、操纵中共中央的目的。9月,王明去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他的亲信秦邦宪(博古)担任临时中央总负责人。
历史评价
中共在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严厉批评了王明,但是,md在七大上仍然做工作使其当选中央委员,在八大时仍电邀其参加,并再次当选中央委员。此后,特别是文革时期,在史学界,王明基本上完全以教条主义者、机会主义者代表的反面教材面目出现。
中共中央长江局负责人与新四军负责人在八路军武汉办事处合影。左起:张云逸、yj、王明、秦邦宪、ze、曾山、项英他被广泛认为在1931年1月到1935年1月期间犯了严重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给中共的革命事业造成重大的损失(参见《gcdzg中央委员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其具体表现为“在政治上,混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一切斗争,否认联合”,“在军事上,先是推行冒险主义,后来又变为保守主义和逃跑主义”,“在组织上,实行宗派主义”。
同时,他又被认为在1937年到1940年期间犯了对国民党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片面强调“一切依靠统一战线,一切为了统一战线”,忽视了对民众的积极发动和中共的独立自主性。
近年来,社会对王明的评价有了新的观点,认为王明在1931年1月到1935年1月间的行为有着深刻的国际和国内原因。对于王明在1937年到1940年的行为,中共称为“投降”是不恰当的,因为他并没有投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实际行动。更有一些片面研究人员认为王明与md在方针和基本原则上并没有原则上的分歧。
掌控中央
1929年王明回国,任中共上海沪东区委宣传干事,后调中共中央宣传部任《红旗》报编辑。王明先后在《红旗》《布尔塞维克》等报刊上发表文章30多篇,宣传共产国际的思想、方针、政策。其间,
他还写了《两条路线》(后改称《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的小册子,提出了在新形势下的“左”倾政治纲领。
1930年底王明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次年1月,gcdzg在上海召开六届四中全会,在共产国际及其代表米夫的支持下,王明当选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主持中央工作。按照史达林和共产国际指示,派特派员和中央代表到各苏区进行反右倾斗争,导致“肃反”严重扩大化,伤害了大批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中高级党政军干部。6月,zsjzg向忠发在上海被捕叛变后,王明指令他的亲信博古代理总书记。10月王明去苏联,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不久当选为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委员,负责亚洲、拉美各国共产党事务。
赣南会议
1931年4月,王明指派的“三人团”到达中央革命根据地。
这时执掌苏区中央局大权的是项英。1930年,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决定在中央革命根据地成立中共苏区中央局,决议ze为书记。可当时ze在上海实际领导中共中央的工作而分身不得,书记一职便由先期到达江西苏区的中央政治局委员项英代理。而王明就是反六届三中全会才上台的,很快,由六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央所派的项英就遭到王明新派来的“三人团”所排斥。
在中央苏区享有很高威望的md这时担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兼总政治部主任和红军第一方面军总政委。虽说王明、博古并不一定愿意与“山沟里的秀才”md打交道,但慑于他在红军、民众中的声望还不想得罪他,甚至还想拉拢他,利用他手中的枪杆子和声望,为其推行“左”的一套方针、政策出力。
1931年5月,项英被撤销中央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的职务,苏区中央局书记一职便由md代理。
6月20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进行改组,项英的主席职务改由md担任,dz、项英任副主席。
md一时成为苏区党和红军的最高领导人,加上他成功地领导红军粉碎了蒋介石组织的两次对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反革命“围剿”,一时声望大增。
本想拉拢md的王明,一看md的威望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同时,发现md还有一整套自己的见解和方略,根本不可能服服帖帖地完全听命于他的指挥。如不制服md,那么好不容易夺来的中共中央领导权就有被架空甚至丢失的危险。于是,他准备对md下手了。
1931年10月,王明离开白色恐怖的上海,前往莫斯科出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中央政治局同时也决定,ze赴中央苏区出任苏区中央局书记。在他们离开上海之前的9月下半月,根据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提议,在上海成立临时中央政治局,由博古、张闻天(洛甫)、康生、陈云、卢福坦(后叛变)、李竹声(后叛变)6人组成。博古、张闻天、卢福坦3人任中央政治局常委,由原来连中央委员都不是的24岁的博古负总的责任。这个中央临时领导机构,随后便得到共产国际的支持。以博古为首的临时中央,继续贯彻执行王明“左”倾教条主义的路线。王明在离沪赴苏之前,为消除推行“左”的一套的阻力,给中央苏区发了一个又一个电报,目的是把他那一套强加给中央苏区。
9月1日,王明向中央发出了长达1.2万字的《给苏区中央局并红军总前委的指示信》,对md为首的苏区中央局进行批评。
10月,王明又以中央名义发来电报,批评md:“苏区严重的错误是缺乏明确的阶级路线与充分的民众工作。”
11月1日至5日,根据临时中央的指示,中央代表团即“三人团”在瑞金叶坪主持召开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即史称的“赣南会议”。会议就根据地问题、军事问题、土地革命路线问题展开了争论。
中共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md坚持认为,中央革命根据地从实践中形成的一整套路线和方针是正确的,符合根据地实际情况。几个中心县委书记也举出大量事实来支持md的看法。中央代表团却根据临时中央的指示精神,对中央苏区的工作横挑鼻子竖挑眼,进行多方面的批评和指责。
会议批判了md的三大“错误”:
一是把md的反对本本主义的正确主张,指责为“狭隘的经验论”、“党内的事务主义非常浓厚”。
二是“富农路线”。当时王明对地主、富农的态度是赶尽杀绝,主张“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不给他们以生活出路。md科学地分析了中国社会的阶级状况及党和红军面临的形势,认为不能从肉体上消灭地主、富农,应给其出路,主张土地“以人口平分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原则。
三是“极严重的一贯右倾机会主义”。认为md的“诱敌深入,后发制人”战略是“游击主义”、“保守主义”、“单纯防御路线”,忽视“阵地战”、“街市战”。
会议根据王明所控制的临时中央的指示,决定撤销md的中共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职务。会议还决定,设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取消红一方面军总司令和总政委、总前委书记的名义。这样,md就失去了中央苏区最高领导人的职位。
后来,为了解决军事指挥问题,1932年8月上旬,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兴国举行会议。在ze的据理力争下,会议决定恢复md红一方面军总政委一职。
事情还不止于此。
1932年5月20日,中共临时中央从上海发来一封长长的指示电,把矛头直接对准了md,对他的军事战略方针进行批驳。
电报称,md在三次反“围剿”中所采取的战略是完全错误的,是“纯粹的防御路线”,是“游击主义”。电报对md指名道姓地予以批评,说:“泽东及其他纯粹防御路线的拥护者们的消极态度,将削弱我们的防御力量,不能扩大和巩固苏区”,“是当前极大的危险”、“主要的危险”,“是过分估计与夸大敌人力量,是纯粹防御路线”,是“红军中游击主义的坏的残留”。
电报指示中共苏区中央局领导,要以说服的态度,设法争取md“赞成积极斗争的路线,使他在红军及民众中宣传进攻路线,争取党和红军说服他的防御路线的错误与危险,公开讨论泽东的观点”。
这份电报清楚地表明了临时中央对md的态度,如果不转变立场,转到王明路线上来,那就要作为“主要的危险”而予以清除。
王明遥控的临时中央之所以接二连三地发电、开会,批评md的主张,一是想借此打击md,削弱他的影响,另外也是错误估计了敌我力量,盲目听从共产国际指令的结果。他们不了解根据地的实际情况,盲目乐观地估计革命形势,主张进攻中心城市,取得一省数省的首先胜利,在和敌人对垒时,主张硬碰硬,“先发制人”。
md基于对革命形势的正确估计,反对攻打中心城市的冒险计画,主张在蒋介石统治薄弱的地区广泛开展游击战争,两军对垒时采取“避敌主力,打其虚弱”,必要时放弃阵地,实行退却,重在保持、发展红军的有生力量。这一套灵活的战术,自然不能为王明、博古等所接受,并被一再指责为右倾,而遭到了批判。
但md不为所动,他相信自己的判断,更信服经过实践反复验证得来的结论。
这样,md与王明临时中央之间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场激烈的斗争……
遭受批判
1937年11月,王明由苏联回国,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王明在武汉和延安的md对抗,推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使革命力量又一次遭到严重损失。1938年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撤销长江局,免去王明的书记职务。王明从此失势,主要是共产国际转而支持md的核心地位。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王明在延安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女子大学校长、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中央委员等职。
1941年后王明因病长期休息。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王明受到了严厉批评。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彻底宣判了曾统治党4年之久、影响党达14年之久的王明“左”倾错误路线的死刑。当时王明给全会写信对决议表示“完全同意和拥护”。
起草法律
md对王明可谓仁至义尽,在中共七大上,亲自提议让他继续担任中央委员。终于,王明在44名当选中央委员中,以选票倒数第一当选。这再一次说明md一以贯之的思想与气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新中国成立后,md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设新中国,决定让王明担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明并不是学法律的专才,但当年他在延安分管妇女工作,后来又担任过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做过一些法律草案起草工作。
王明干妇女工作还是颇有一套的。中央十分重视妇女工作,专门成立了中国女子大学,创办了《中国妇女》杂志,这两件事全由王明办。md认为把妇女工作交给王明来抓,由他来领衔起草《婚姻法》的草案,是一个很好的思路,当然,王明上面还有法律科班出身的董必武挂帅,这《婚姻法》的工作交王明去具体操作,还是可以放心的。
王明是属于学院派的理论家,要办什么事,先得找理论依据,他要求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很快熟悉这一方面的马列论著;同时,与同志们一条一条地审理中共在战争年代制定过的有关婚姻的法规和条例。中共在夺取全国政权前的20多年里,对婚姻问题向来重视,制定过一系列有关法规和条例。这些都成为王明起草新中国婚姻法的基础。同时,也照搬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法》。
王明据说,初稿是由王明口述的,秘书记录。那天,王明一口气述了17个小时,边述边改,17个小时一气呵成,形成了23000字的初稿,显示了王明的才气。在起草《婚姻法》的工作中,王明是特别“顺”,一是对工作非常投入,二是对中央领导言听计从,表现出很好的合作态度。
历经41稿,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了。1950年4月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并作了“草案”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会议通过了这部8章27条的《婚姻法》。md主席随即发布中央政府主席令,《婚姻法》在1950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这部《婚姻法》一直使用了30年,到1980年才修改。
建国之后
1949年9月,王明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被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新中国建立后,王明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等职。在此期间,王明做过一些法律草案起草工作,1950年负责主持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1950年6月9日,党的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三中全会认为,王明同志至此时为止,对于他过去所犯的错误是拒绝反省的,对党中央所采取的态度是不诚恳的,对不遵守二中全会决定向政治局写声明书的行为是无纪律的行为。因此,三中全会决定,王明同志仍应执行二中全会的决定,对于他在内战时期及抗日时期所写的各种文章、小册子和其他档案中所犯的原则错误,作一次深刻的反省,藉以证明他自己是深刻地认识了并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有所改正。
同年9月上旬,王明突然向中央提出去苏联治病的请求。按理只有当他写完声明书,经中央审阅合格后才能去苏联。但党中央和md考虑到他确实有病,所以在同苏联方面交涉获准后,同意了他的请求。1950年10月25日,王明和他的夫人孟庆树、两个孩子王丹芝和王丹丁以及中央派遣的保健医生陈锋禹、保姆陈启珍一行六人,在警卫秘书田书元的护送下,由北京乘火车出发,经东北去往苏联。 11月初顺利到达莫斯科。
王明第一次赴苏养病一呆就是三年多。病情好转后,1953年12月9日,王明回到国内,继续在法制委员会工作,仍旧住在北京孟公府胡同2号宽敞幽静的四合院里。1954年4月,他的旧病复发,住进了北京医院,此后一直在静心养病,再没有工作过。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决定将政务院改名为国务院,并精简调整撤销了一些部委,法制委员会也在撤销之列。自此,王明在政府中再没有担任任何职务。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会前,王明给md写了一封信,请他转交中央,称自己因病不能出席,并主动提出因长久不能工作,请求中央解除自己中央委员的职务。中央虽批准了他的假,但并未撤销他中央委员的职务。这时,王明身体十分不好,于是他再次提出赴苏治病的请求。经中央同意,王明和夫人、孩子等一行于1956年1月30日从北京乘飞机出发,2月1日抵达莫斯科。中央在王明赴苏时专门派了保健护士、警卫员和保姆,后来又派了两名针灸大夫赴苏达半年多,协助苏联方面给王明治病。
王明在“1937年王明回国后与md分庭抗礼始末八大”上仍被选举为中央委员,不过在97名中央委员中,他的得票最少。从此,王明长期留居苏联。
自60年代起,王明在苏联根据当时的政治需要,化名马马维奇、波波维奇等,先后撰写、发表《论中国事件》《列宁·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等书,攻击md、歪曲gcdzg的历史。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王明被戴上了“机会主义头子、苏修代理人、大叛徒”的帽子,受到了深入揭批,成了反面典型,中央也和他逐渐断了联系。但中央对他再没有作出任何决议,也没有开除他的党籍。

当国内在“文革”的浪潮中猛烈批判王明的时候,得到苏联支持的王明开始在国外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大肆攻击党和md,逐渐走上了与党完全对立的道路。进入上世纪70年代后,王明已是病魔缠身。但王明即使躺在床上也没有停笔。1971年,他相继发表了《gcdzg五十年》、《“整风运动”是“文化革命”的演习》等文章。《gcdzg五十年和md的叛逆行为》是王明抱病编写的最后一部作品,约20万字。全书主要围绕“文革”展开,否定md思想。
1974年3月27日,王明病逝于莫斯科,葬于新圣女公墓,终年70岁。
赴苏不返
王明起草我国第一部《婚姻法》,本应该成为王明进入新的政治生命的开端。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有一个明确的决议,要求王明对自己的错误有一个书面检查,但王明始终没有作出书面检查,他企图以起草《婚姻法》之“功”来抵消错误。但中央不允许,工作是工作,错误是错误,两者不可相抵。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王明同志的决定》,要求王明对自己的错误“作一次深刻的反省”,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有所改正”。md在一份指示中写道,“王明的声明书应在11月上旬七届四中全会开会以前写好,并送交政治局”。在七大召开前夕的1945年4月20日,经md、lq、dz、ze、任弼时的「帮助」,王明向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交出长篇书面检讨,他表示接受〈历史决议〉对自己的全部批判,并且声称,将努力学习md思想,服从md的领导。
王明一到苏联就发泄,趁国内“文化大革命”爆发,便在苏联出版了《中共五十年》,对md大肆攻击,还出版了一本自命比md诗词还要高明得多的、收有30多首诗的《王明诗歌选》。
公元1974年3月27日,王明病逝于莫斯科。
王明去世后的第二天,苏共中央机关报《真理报》就刊登了《追悼王明同志》的文章,称其为“国际共运的老战士,gcdzg的著名活动家”,“苏联的老朋友,苏中两国人民的友好和合作的积极捍卫者”。
然而,中国国内的报刊,对这位1925年加入gcdzg,从1931年1月六届四中全会到1935年1月遵义会议这长达四年间,在共产国际的操纵下一定程度上控制着gcdzg主要领导权力的王明的逝世,却没有任何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