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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赠与房产过户 夫妻一方承诺赠与房产但未过户,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

火烧 2021-11-28 18:50:41 1057
夫妻一方承诺赠与房产但未过户,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承诺赠与房产但未过户,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

夫妻一方承诺赠与房产但未过户,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承诺赠与房产但未过户,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他人.离婚如何处理?

没有结婚3年后离婚财产一人一半的说法,婚前财产永远都是个人的,只有在你爸爸后妈结婚这段时间他们的工资啊,分红啊什么的才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对半分割,你父亲的这个存款有多少是结婚前的多少是结婚后的你们可以证明好,比如通过银行对账单什么的,通过赠予回避分财产,如果对方知道是可以撤销这个行为的,所以不要这么说,我是律师,有什么巍峨问题可以给我留言,建议你们可以去当时咨询一下律师,如果财产不是那么复杂的,复杂的花就得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了,为你父亲争取最大利益。

婚前夫妻房产赠与如何处理,离婚如何分割?

易轶律师易轶律师解答: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且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此时可以确定的是该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对于婚后签订的房产赠与协议书。房产协议书是以过户为要件的,也就是说房子还未过户的,赠与协议书还未生效,此时你是可以撤销该赠与协议书的。 因此,离婚房子归你,赠与协议无效。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对於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才是重中之重,如果需要帮助的,则可以来电咨询。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时一方应继承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继承开始,尚未分割的遗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在继承人实际分割继承遗产后,另行提起诉讼。这样的案件往往对非继承人非常不利。可以尝试在离婚诉讼中追加其他继承人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法庭同意合并审理则对非继承人一方最为有利。另一个方法是法院中止审理离婚诉讼,告知当事人起诉分割遗产,等分得的遗产份额确定后,再继承审理离婚诉讼;若当事人不起诉分割遗产,则可以就离婚和除遗产之外的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判决,对涉及遗产的那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处理,同时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关於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应如何处理

可以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并没有限制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关系。而根据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如果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予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在完成房产转移之前都还是可以撤销赠予的。

夫妻协议离婚,房子过户,另一方没法回当地,如何处理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和买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一方共有人无法到场签字办理手续,可以由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指定代理人代替办理签字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档案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档案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婚前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婚后过户小夫妻名下,离婚如何处理房产

当事人结婚后过户给夫妻名下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父母赠与夫妻房产,未过户,但是现在要离婚。

你们的情况适用 经济法。
你们接受赠与的财产是有一个前提条件的,就是必须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没有做到,即使过户了,老人凭借这个单子,依然可以收回赠与你们的房子。
所以这个房子,可以说属于你们夫妻,但是又随时可以收回。关键看你们是否履行赡养义务。

协议离婚中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其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务。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於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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