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是否能转回?
固定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是否能转回?
固定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是否能转回?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2001版《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以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30条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规定:“企业 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考 虑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 -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二、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颁发)不可转回,只能转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主要规范了企业下列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会计问题:(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工程物资);(4)生产性生物资产;(5)无形资产;(6)商誉;(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这里的“资产”不包括: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等,该类资产减值适用相关准则的规定。
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了资产可收回金额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当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反映在其利润表中,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相关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中,从而夯实企业资产价值,避免利润虚增,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反映各类资产在当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同时,应当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别,分别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散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确定资产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所确认的资产减值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在期末,企业应当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当没有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比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根据计提的减值准备相应抵减,固定资产在未来计提折旧时,应当按照新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提每期折旧。
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时,才可予以转出。
谁知道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后,在以后的期间还可以转回吗?
有本07年的会计教材说不可以,网上有说可以的。。。囧了。 满意答案月月鸟5级2011-04-26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主要包括,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的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相关设备。所以你说的固定资产提了在你持有期间就不能转。除非你处置那天,可以。为了避免一些人,处于企业的自身考虑,随意的改变自己的利润。这个利润会一年高一年低。如果他一会提,一会转出的话。一般就是资产减值准则里涉及的资产不可以转回。你可以具体看下。比如不在这个资产减值准则里的,存货就可以转回。但也是转回的条件是你当时计提他时的影响消除,而不是你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期成本这个影响因素。 补充: 会计的变化,时时全在更新,请不要参看,07年的会计教材喽。呵呵。 追问: O(∩_∩)O谢谢 其他回答(2) Feeling.6级2011-04-16不可以。天色已晚14级2011-04-16可以,当政策变更时是一个机会,或者是资产处理时可以,再者就是用该项资产进行重组时可以。没有其他条件让转回来。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后,在以后的期间还可以转回吗?拜托各位了 3Q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主要包括,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的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相关设备。 所以你说的 固定资产提了在你持有期间就不能转 。除非你处置那天,可以。 为了避免一些人,处于企业的自身考虑,随意的改变自己的利润。这个利润会一年高一年低。如果他一会提,一会转出的话。 一般就是资产减值准则里涉及的资产不可以转回。你可以具体看下。比如不在这个资产减值准则里的,存货就可以转回。但也是转回的条件是你当时计提他时的影响消除,而不是你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期成本这个影响因素。
麻烦采纳,谢谢!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是什么意思?
计提减值分录为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不得转回的意思就是 以后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恢复了都不能做如下分录
借: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对比存货减值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价格恢复
借: 存货跌价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借贷方,就叫转回。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是指在期末进行计价时,长期股权期末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为了真实反映,应该计提减值。由于其减值一般都比较大(100万这类数字),为了防止调节利润(当期记入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利润,后来再转回造成利润增加)的行为,就算以后又增值了也不许再增加其价值了。
2.存货期末计价时,如果发生了减值(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后来价值又涨时,可以做相反的分录,可以做价值的转回。
3.一般对于金额比较大的资产减值,都不可以转回。例如,固定资产的减值等。
存货发生减值,在以后会计期间
存货发生减值,在以后会计期间如果出现价值回升,可以转回原来确认的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确认的时间《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的条件
(1)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几种情况《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五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① 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② 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③ 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④ 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⑤ 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2)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的几种情况《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规定,当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① 已霉烂变质的存货;② 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③ 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④ 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注会的书上说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期间转回,到底这个资产减值损失包含哪些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该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对于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这些资产当确认的减值损失又得以恢复时,是可以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可以在后续期间转回,可以看做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流动资产性质,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特例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如果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
B ,D, E
因为固定资产(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已经计提,不得转回,就算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如果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也不得转回。
是不是只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能转回?不能转回怎么理解?
不止啊,所有非流动资产的减值都不得转回,这个是防止一些单位用他调节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