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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祥應該被封殺?我堅決反對!

火烧 2021-07-17 20:30:41 1030
羅志祥應該被封殺?我堅決反對!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離婁章句上》娛樂圈又出了一個渣男!雖然,對這種事早已習以為常,但當得知這個人是羅志祥後還是感覺無法接受——怎麼可能接受?這可是我小時候的偶
羅志祥應該被封殺?我堅決反對!

羅志祥應該被封殺?我堅決反對!  

「不以規矩
不能成方圓。」——《離婁章句上》

娛樂圈又出了一個渣男!雖然,對這種事早已習以為常,但當得知這個人是羅志祥後還是感覺無法接受——怎麼可能接受?這可是我小時候的偶像呀!
還記得曾經不知多少個不眠的夜晚在網吧追《鬥魚2》、《轉角遇到愛》,邊看邊笑邊流淚,這是多麼美好的回憶啊!
可現在呢,偶像人設崩塌,美好的回憶碎了一地,就在昨天,前女友周揚青髮長文怒揭羅志祥渣男真面目,可謂是刀刀見血,觸目驚心,每條都夠一個明星死幾百次:
背著女友每天把不同的女生帶回家;和旗下女藝人、化妝師保持長期不正當男女關係;甚至集結兄弟們和小姐姐們一起玩「多人運動」(俗稱群P)。
一石激起千層浪,迅速掀起輿論狂潮。
不僅普通網友表示義憤,就連羅志祥的鐵粉也無法接受,隨後,在熱心人士們的圍剿下他的其他「渣行」也被一一扒出:挖好哥們歐弟的牆角;和粉絲果聊;同好幾個女粉絲一起沐浴。
真的是刷上白灰也洗不白啊——一代「舞王」這次恐怕要徹底涼涼。但,有一個問題仍存在很大爭議:羅志祥到底會不會像文章、黃海波這樣被歸為劣質藝人行列,被全方位封殺?
絕大多數人表示支持:渣男,就該滾出娛樂圈!但,我反而想為羅志祥說兩句公道話,先別急著噴我,先聽聽我的分析也不遲。
周揚青曝光羅志祥隱私到底對不對?
這兩年,娛樂圈渣男頻出,算上腳指頭都數不過來,從吳秀波到高雲翔再到許志安再再到羅志祥……雖然,他們乾的壞事兒不同,但卻都有個統一身份「明星」。
對於「明星」這類群體,大家可謂是又愛又恨。愛他們光鮮的外表,美好的人設,奢華的生活。恨他們動動嗓子,扭扭屁股,掙的錢就比普通人幾輩子的收入還要多得多得多!!
就拿羅志祥來說吧,有人粗略估算了他今年靠上綜藝獲得的收入,比一線大牌雖不如,但仍數以億計:
作為《極限挑戰》的嘉賓,羅志祥每季片酬2400萬元,截至2020年,他的角色分量加重,片酬也水漲船高,暫時按3000萬元計算。
另外兩檔熱門網綜《這就是街舞》和《創造營2020》都比《極限挑戰》火,片酬也不可能比後者低,兩個加起來暫時按6000萬元計算。
此外,羅志祥每年還會參加其他綜藝節目,比如,芒果台的《嗨唱轉起來》等,這些酬勞稍低,且按1000萬元計算。
綜上,羅志祥不算拍戲、唱歌,光綜藝這塊他一年就要掙上1億人民幣。
是不是很驚人!恐怕我們累成過勞死也掙不來這麼多錢啊!
可,你說這些個明星真為這個社會做出多大貢獻了嗎?好像也沒有。不否認,他們連夜錄節目很辛苦,但再辛苦能比工地上的搬磚小哥辛苦?不否認,他們帶給觀眾愉悅,但創造的價值能比科學家高?
這就讓人極不平衡,其後果就是導致對明星的品行要求極為嚴格。
你丫的不是靠人設吃飯嗎?那就別把人設毀掉,否則,就別怪大夥曝光,破鼓萬人捶!近年來,好多明星就因渣行被曝被錘得不輕。
這麼做其實沒什麼不對,所謂「欲戴皇冠,必承其重」,良好的人設及高曝光度都為明星謀取了名聲和暴利,反過來明星群體自然要做道德標杆,享受民情的監督。
偏偏有些明星不服,比如,大黑牛李晨,前段時間便因戀情醜事被扒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了某大V,可結果卻敗訴,理由是李晨作為娛樂圈明星,應當對大眾評論具有一定容忍度。
一時間,李晨淪為公眾笑柄。由此可見,明星固然也享有名譽權、隱私權,但由於他們工作性質的特殊性,只要大家就事論事進行評論,不去惡意詆毀,便沒什麼不妥。
具體到羅志祥這件事,周揚青曝光他的私生活也在合理範圍之內。
明星固然要忍受醜事曝光的後果,但在缺少實質證據的情況下卻也不便定性
儘管如此,羅志祥應該被定性為劣質藝人被全方位封殺嗎?我個人認為還不能夠。理由很簡單:缺少實質性證據。
羅志祥的性質和文章、黃海波、吳秀波、高以翔等渣男都不同,其他明星之所以被全方位封殺,是因為他們乾的壞事都有照片、視頻、口供等鐵證,同時,他們乾的壞事性質也更惡劣,比如,婚內出軌、包養小三、性侵等都逾越了公眾可以接受的最底線,所以,他們淪落如此不值得同情。
唯獨羅志祥需要再斟酌一下,雖然,我也討厭渣男,但僅憑前女友一段長文就空口白牙把他全面封殺,於理不公。
畢竟明星就算掙得再多,公民的合法權益也應受到保護,如果在沒鐵證的情況下,僅憑義憤就定性封殺,那麼,非但對這類明星不公平,也有損遊戲規則的權威性。
試想如果僅憑一段長文就把羅志祥徹底錘死,那以後可能會引出很多居心叵測之人編造謊言故意詆毀明星,豈不亂套?
可能有人會說羅志祥不是發文默認了事實嗎!那是你想簡單了。咱們且來劃重點。以下是羅志祥就此事的第一篇回應。
他的意思是說:很多事隻言片語說不清,也不再去解釋,換句話講,就是在暗指光憑周揚青一張嘴是不能把事情定性的,還有很多隱衷是大家不知道的。
不過,今天,羅志祥又發了第二篇回應,貌似承認了事實,但依然在淡化事態。
通過文案,我們看出羅志祥承認自己欺騙了周揚青,並向他欺騙過以及不尊重過的所有女生道歉。
注意,「欺騙」與「不尊重」這兩個詞用的極妙。妙就妙在羅志祥確實承認了自己做了有愧周揚青的事,但卻沒具體承認做了哪些錯事,這就把問題性質淡化。
須知羅志祥與周揚青並沒結婚,而是戀愛關係,「戀愛出軌」和「婚內出軌」完全是兩個性質,後者可以被直接定性為劣質藝人,全方位封殺。
可前者就不同了,在戀愛期間沾花惹草充其量只是男方對感情不夠專一,還不能上升到審判的高度。
所以,除非羅志祥明確承認做過群P這種嚴重到無法被大家接受的惡劣行為,否則,僅憑推測或者隻言片語就全面封殺他,無疑對保護藝人的合法權益與維護演藝生態秩序不利。
法律不會姑息一個有罪之人,但也絕不會冤枉一個無罪之人,遊戲規則也如此。
綜上所述,我認為羅志祥確實應該接受道德的譴責,哪怕被粉絲、資本拋棄都是咎由自取,但若想通過官方渠道全面封殺他還有可以商榷的餘地。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就讓我們進一步跟進後續的發展吧。你怎麼看這件事?羅志祥應該被封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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