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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应该和婆婆住吗 公公单位分的房,是和继婆婆结婚后的,我老公因病去世,请问我儿子能继承吗?

火烧 2022-04-06 06:54:32 1058
公公单位分的房,是和继婆婆结婚后的,我老公因病去世,请问我儿子能继承吗? 公公单位分的房,是和继婆婆结婚后的,我老公因病去世,请问我儿子能继承吗?你公婆婚后取得住房,是他俩共有,一人一半,一方去世,属

公公单位分的房,是和继婆婆结婚后的,我老公因病去世,请问我儿子能继承吗?  

公公单位分的房,是和继婆婆结婚后的,我老公因病去世,请问我儿子能继承吗?

你公婆婚后取得住房,是他俩共有,一人一半,
一方去世,属于死者那一半产权可以办理继承,
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无遗嘱指定他人继承前提,你老公有继承权和份额,
你老公先于房主去世,属于你老公继承份额,由你老公子女,作为代位继承人,代替行使继承权。

和老公结婚后婆婆得了白血病去世那我的儿子会遗传吗

你老公结婚后,你婆婆得的白血病去世,你的老公都没有得白血病。你的儿子是不会得白血病的。

公公和婆婆没办离婚手续,但婆婆又结婚了,公公去世,婆婆有权继承房

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法律是就还是承认其婚姻关系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关键还是要看案例中的婆婆再婚是否有办理婚姻手续,才可以作为佐证进行考量。

结婚后应该和婆婆住吗 公公单位分的房,是和继婆婆结婚后的,我老公因病去世,请问我儿子能继承吗?

老房子是公公与婆婆结婚时老公公所盖的现婆婆去世公公再婚请问我对象能分多少

那要看是你公婆领证前盖的还是领证后,如果是领证前,那属于你公公的个人财产,跟你婆婆没关系,因此这房子不属于遗产,目前没有你对象的分
如果是婚后盖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婆婆有一半,你婆婆过世,这一半就成了遗产,法律上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你公公,你对象、对象的亲兄弟姐妹(如果有的话)、你婆婆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平分

婆婆与继公公离婚了,继公公没有子女,他的财产是由他的侄子继承,还是由我老公继承

继父母关系与继子女单纯地在继父母建立家庭后才有关系,随着关系的破裂,婚姻的解除,自然而然在法律方面就再也得不到对任何关系的承认了。 你老公就无权继承所谓“继父”(实际已不是)的遗产。
他的侄儿也无法继承。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死者没有子女,又与配偶离婚,父母也先亡。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由第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即死者的兄弟姐妹。他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有人说他侄子的父亲(死者的兄弟)可以继承呀,他也不在那就有他的孩子(即死者的侄子)代位继承吧。那么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就是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5、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只要不符合任意上述的6个条件之一的,代位继承就不会发生。可见,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他的侄儿并非他的子女,因此这就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因此他的侄儿无法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综上:你老公无权继承,死者侄子也无继承权。有继承权的是死者的兄弟姐妹。如果都不在世。那么遗产归国家所有。

想问的是 如果他们结婚后 公公去世后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和儿子就是我老公,那配偶的儿子也是第1继承人吗?

是啊,不过她的儿子应该有会得到点吧

配偶的儿子不是第一继承人。

我公公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当时我老公放弃继承,我婆婆一个人继承,现在想写成我和我老公的名字,可以吗

只要你婆婆同意就可以,因为要办理交接手续,所以一定须要你婆婆的同意。当然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比如你婆婆直接就表示要赠送给你们,你们同意的。其他人是没有权利反对的,当然前提是你婆婆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且完全自愿。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请留言、、、、、、、

老公公去世了,老婆婆改嫁了,还有个弟弟就要招出去,请问房产继承人是我老公吗?

你婆婆是在丧偶之后才改嫁的,所以:
一.房产有一半是她作为合法配偶本身拥有的合法财产,就不是你公公的遗产。任何人(包括你公公以遗嘱形式处分都不合法)不得干预和染指!
二.房产的余下一半由你婆婆和公公的所以子女(含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共同继承,假如你公公只有两个儿子(没见你提到小姑之类)那么,没有遗嘱,你婆婆还要继承余下的三分之一,而你丈夫只有房产的六分之一的继承权。你的小叔子也要继承六分之一,这跟他的预期婚姻无关,只跟他是你公公的孩子有关。
也就是说,你婆婆拥有房产的三分之二!而且是她现在的婚前财产,纯属私产,她就是离婚,现任老伴也无权染指分割。你的婆婆和前夫辛苦一世,并不由于再婚而轻易丧失自己的财产。你还是努力做事,自己创造财富吧。六分之一的继承权决定,你丈夫无权过多干预你惦记的那座房子。即使你婆婆去世,那座房子还要继续由你丈夫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假如婆婆再婚时,后夫有未成年子女,那么你婆婆未成年的继子女就有权参与分割这座房子的继承)仍然不是你丈夫一个人的。

房屋继承权 我公公与婆婆84年离婚 老公随公公 07年他她们复婚 今年3月公公过世 请问 婆婆有房屋继承权吗

房子是07年复婚前还是后的房产?如果是前,则没有继承权,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后,则有继承权,属于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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