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皇帝未婚妻09 杨希圣:一个因为未婚妻被皇帝看上而被黥面劓鼻的可怜人
杨希圣:一个因为未婚妻被皇帝看上而被黥面劓鼻的可怜人
公元1365年,岁在乙巳,时为大元至正25年,群雄并起,天下大乱。
曾经的皇觉寺乞讨和尚、郭子兴义子朱元璋,已经在甲辰年春正月,也就是去年,被龙凤政权由吴国公进封为吴王,定都应天府,皇者之业初现。
乞丐和尚朱元璋
而前年,也就是癸卯年,朱元璋在鄱阳湖以弱胜强、以少胜多大败不可一世的大汉皇帝陈友谅,陈友谅中流矢,飞箭从陈友谅的眼睛直冠入颅,一代枭雄就此陨落。
鄱阳湖水战
此时的朱元璋,立足江苏,奄有荆楚,坐望张士诚的浙江之地,然后准备挥师北上,一统中华。
都说饱暖思淫欲,食色性也,也是人之常情。此时退可封疆称王、进可建国称皇的朱元璋,决定在民间挑选一些容貌美丽、身世清白的女子进宫侍奉自己。和所有男人一样,朱元璋对于美女的八卦也是了如指掌,他听说相国李善长的部下熊义有一个妹妹,颜色殊丽,就决定把她纳进宫内。
食色朱元璋1
食色朱元璋2
于是派遣都事张来释说媒于熊义的母亲,熊义家人一看,这老大的老大看上了我们家闺女,简直是天上掉馅饼,马上痛快的答应下来。于是张来释把聘礼也送过去了、日子也定了,突然有一天,张来释跟朱元璋说:
老大,我搞错了。熊义的妹妹原来早就许配给了参政杨希武的弟弟杨希圣。
朱元璋一听简直暴怒,劳资日子都定了,你给我说这个,这不是让全天下的人看我老朱的笑话吗?直接派人把这个太会“来事”的张来释拉到了内桥之上,乱刀砍为肉泥。然后再派人去熊义家追回了聘礼,让他们照旧把熊义之妹嫁给杨希圣。就朱元璋这种尸山血海的性子,借杨希圣十个胆子也不敢娶啊,于是果断拒绝。
《纪事录》“乙巳年条”:
上闻相国部下宣使熊义妹色美,欲纳为宫人,令都事张来释为媒,通言于熊义母。允,纳聘财讫,择日归内。来释启曰:“熊氏女许参政杨希武弟杨希圣久矣。”上怒曰:“汝既为媒,令臣民知吾之过。”立命将士提于内桥,众刀砍为泥,示众。 追回财礼等物,仍令与杨希圣为婚。希圣终不敢娶。
一声令下,乱刀砍死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感觉除了把张来释砍为肉泥这个稍微血腥了一点,其它地方俺老朱做的还是挺地道的,咱都让熊氏继续嫁给杨希圣了,是杨希圣自己不敢娶的。
事实真的如此吗?
史籍不能只看一本,需要多本一起看,才能发现历史的精彩之处。
刘辰《国初事迹》:
后参议李饮冰与希圣弄权不法,丞相李善长奏之。太祖将二人黥面,云:「奸诈百端,谲诡万状,宜此刑。」割饮冰之乳,即死;劓希圣之鼻,淮安安置。后希圣兄杨宪任江西参政,来朝,太祖谓宪曰:「尔弟弄权,我已黜之,仍给熊氏与他。」宪叩头曰:「臣弟犯法,当万死,焉敢纳之。」太祖曰:「与之熊氏随住。」
我们先看是谁举报的杨希圣?是相国李善长。一直以来,李善长都是以老好人的形象出现在朱元璋政权之中的,李善长亲自下场弹劾一个人可以说是相当少见的。因为在1635年,定远人李善长初次拜谒朱元璋希望投奔到其部下的时候,朱元璋就告诫他少一些文人习性,专心掌管案牍之事,决策大事,不要在非议自己左右之人上浪费功夫。
《明本纪》:
途中太师韩国公李善长诣军门而谒,与语,知其胸怀必能成事,使掌案牍。时掌案牍者已数人矣,特以善长与肩之,约曰:“方今群雄并起,吾见群雄中持案牍者及谋事者,多非左右善战之士,人不得尽其能,以至于败。羽翼既去,未久雄亦亡矣。卿智人,与决大事,掌行文案,无若前非。”

李善长初见朱元璋
但是这一次为什么以宰相之尊,亲自举报小小的参议杨希圣弄权不法呢?很简单,因为将熊氏许配给杨希圣后来又收了朱元璋聘礼的熊义,正是李善长的部下,李善长深怕自己因此被记仇的朱元璋记恨上了,因此不惜亲自以宰相之尊下场肉搏,举报熊氏的未婚夫杨希圣,来向朱元璋表忠心。
不得不说,李善长的确很懂睚眦必报的朱元璋的心思,朱元璋刚想睡觉,李善长就把枕头送过来了。于是朱元璋手起刀落,一点都不客气,宣判杨希圣“奸诈百端,谲诡万状”,先黥面(在脸上刻字),再割掉鼻子扔到淮安,最后再假惺惺的对着杨希圣的兄长杨宪(字希武)说:
尔弟弄权,我已黜之,仍给熊氏与他。
也就是说,你弟弟犯法,所以我惩罚了他;但是我这个人公私分明,熊氏依旧给她做媳妇。杨宪可是在朱元璋1356年攻下金陵的时候就投奔了朱元璋,作为跟随朱元璋这么久的老部下,眼看朱元璋将自己的对手一个个送下了地狱,,哪里会不知道自己的老大是一个你敢瞪我一眼我就敢杀你全家的枭雄,自己弟弟要真的敢娶朱元璋看上的女人,别说是自己弟弟的小命保不住,自己全家都得玩完。
干吏杨宪
于是赶紧表忠心:
臣弟犯法,当万死,焉敢纳之。
但是天子无戏言,君王岂能和臣子抢媳妇?朱元璋直接下令:熊氏跟着一起去淮安。
不看《纪事录》,则不知为何丞相李善长此时亲自下场肉搏芝麻官杨希圣;不看《国初事迹》,则不知杨希圣和熊氏之后的悲惨命运。所以,书不能只读一本,多本书同时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发现不同的惊喜之处,读史之乐,正在于此。
杨希圣和熊氏有错吗?杨希圣自己未婚妻被抢、妻家准备悔婚再嫁,自己面对朱元璋却无能为力;熊氏一介女流,婚事只能有其兄长熊义和母亲安排。可是杨希圣最后确落得个黥面劓鼻之刑,对于自己的未婚妻不敢娶也不敢动,因为那是吴王下过聘礼的人;熊氏被人追回聘礼,又配给明知道永远不可能娶自己的杨希圣,然后被发配一起到淮安戴罪。
两人的命运,虽然从此再也没有了记载,但是从朱元璋大怒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他们一辈子都是悲剧。
而可怜杨希圣的哥哥、那个生欲爆棚的杨宪呢?很明显,他的识相让朱元璋十分满意,不计前嫌。从此之后,“裁决明敏”、手段高超的杨宪在朱元璋政权中一路高升。在大明建国之后历任中奉大夫、中书参政,又升御史中丞,再升中书省右丞,为文官系统三把手,仅次于胡惟庸和汪广洋,之后再升中书省左丞,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一职咫尺之遥,可惜,马上就因为牵连到明初四大案中的胡惟庸案,于庚戌年(1370)年被朱元璋所杀。
胡惟庸
距离他们弟弟杨希圣被黥面劓鼻发往淮安,仅仅过去了五年。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此时的杨希圣,可能尚存人间。当他得知自己作为家族荣耀的哥哥,死于曾经差点抢了他未婚妻的男人之手,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也许,此时的他会想到《庄子·人世间》的最后一句:
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 。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
也许,值此乱世,活着就挺好了!
朱元璋(65)淮安(1)聘礼(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