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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租房补贴标准 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有住房补贴吗?

火烧 2022-11-22 15:38:56 1125
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有住房补贴吗? 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有住房补贴吗?这个明显是没有的 因为你没有编制,只是合同工一样,和在企业工作性质是一样的关于2016年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

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有住房补贴吗?  

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有住房补贴吗?

这个明显是没有的 因为你没有编制,只是合同工一样,和在企业工作性质是一样的

关于2016年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

每个地市事业单位的工资和补贴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综合考评共同规定的。

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何时发放

一、国家对于住房补贴有什么规定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还有职工住房补贴吗

昆明领途教育综合解答:
省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自然不差。
2016年云南省事业单位第三批录用考试总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测评内容。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委托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试科目及时限、分值。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8:30至12:00。注意,只考半天!
过关才是王道,其他都是浮云!昆明领途教育,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昆房写字楼301,9月10日,2016云南事业单位第三批录用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专项辅导开讲,有空来坐坐,谈谈考试人生......祝好运!收起

会泽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你好~~
一、国家对于住房补贴有什么规定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
二、如何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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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是什么部门给钱

这要看你们单位基本支出的资金来源。若由财 政拨款,那就是财 政给钱。若由上级主管机关拨款,就是上级机关给钱。若基本支出由自有资金列支,就是单位自己出钱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合同制工人职业年金

什么叫在编合同制工人?正常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聘用制人员是不具有行政或者事业编制的,也就是所谓的不在编,是不参加职业年金的。

事业单位租房补贴标准 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有住房补贴吗?

1998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关系

1998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分为以下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按第一款第1、3、4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其中:
1、按第1项和第2项中的(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超过12个月;
2、按第2项中的(1)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上述第一条第1、3、4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一、适用范围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涨工资吗?

按照五年工资翻一翻的说法完全应该要上涨而且幅度大一点否则和机关事业一比真的太可怜了希望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要好好重视工人工资问题

2015年巴东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人员住房补贴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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