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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新形势下我国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

火烧 2022-05-18 07:57:41 1118
新形势下我国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 新形势下我国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35年来的伟大历程,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

新形势下我国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  

新形势下我国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35年来的伟大历程,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些重大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改革开放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回顾35年改革开放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没有改革开放,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大好局面;没有改革开放,我国不知还要在封闭半封闭和停滞不前的状态下徘徊多久。深深体会到,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色,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时代旗帜,是中国人民最为自信和自豪的伟大创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时代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呼唤进一步深化改革,人民群众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改革的步伐决不能停顿,更不能倒退。gcdzg充分认识并自觉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要求,反复强调必须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前进。这必将开启我国新一轮改革浪潮,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第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在未来7到8年的时间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的全面提升,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全面提升,涉及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涉及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创新,涉及城乡区域发展格局的完善,涉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构建,涉及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这些必须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完成。
第三,解决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继续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势头,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当前,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资源环境约束加剧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社会矛盾多发易发问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等等。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和旺盛活力。

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新的重大任务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的改革要求。这是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新的重大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正确把握改革方向、目标和原则,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一、充分认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的重大意义
司法管理体制是对如何管理司法活动及相关事务的体制设计,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是对司法权配置、执行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性安排。《决定》要求:“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
司法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国司法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需要不断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决定》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有利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言,依法治国理政既是重要标志,也是重要保障。司法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司法机关定分止争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司法制度在整个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
xj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司法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有利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基本功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全面把握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的主要任务
《决定》着眼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司法公正最突出的问题改起,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的重大措施。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制保障。《决定》从完善制度入手,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
一是建立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援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制度机制。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案例表明,一些干部违法干预司法,影响了司法公正,有的甚至酿成冤假错案,教训十分深刻。《决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强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硬性规定,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划出了“红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司法权威是司法机关发挥化解纠纷、定分止争功能的重要基础。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法院裁判不受尊重、难于执行的问题,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影响社会秩序,也不利于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决定》提出,“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援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这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司法活动事关当事人权利义务分配和利益归属,事关罪与非罪。司法人员处在矛盾和利害的焦点,时时面对各种干扰和压力。要从法律制度上为司法人员秉公司法撑起“保护伞”,防止各方面的不当干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这有利于防止利用职权干预司法,保障和支援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如何配置司法职权,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是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决定》提出,“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在我国,司法权分别由不同机关行使。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刑罚执行权,这四种权力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但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四机关”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司法实践形成的重要制度成果,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鲜明特色,是对我国司法管理体制的重大发展和完善。
二是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一般来说,审判权是司法权力,而裁判执行权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权力。在我国,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的执行由人民法院负责,同时,法院还依行政机关或者当事人申请,依法对部分非诉讼事项进行强制执行,而“执行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权威。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件判决是公正的,但由于被执行人已经丧失实际履行能力而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往往归咎于法院,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审判权和执行权分别由不同的机关或部门行使,符合这两种权力的不同属性,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内部实行审执分离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决定》提出“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这是一项涉及司法职权配置的重大改革措施。要积极探索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模式,取得实践经验,认真研究论证后再逐步推开。
三是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目前,我国刑罚执行权由多个机关分别行使。其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监狱执行;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司法行政机关的社群矫正机构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和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执行。刑罚执行权过于分散,不利于统一刑罚执行标准。《决定》提出“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有利于加强刑罚统一执行的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刑罚教育人改造人的功能,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实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
四是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管理属于司法行政事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措施。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这是对三中全会改革措施的进一步深化。要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国外合理做法,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
(三)完善司法管辖体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发挥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工作职能,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提高审判工作水平。
二是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均按行政区划设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日益增多,跨行政区划的当事人越来越多,许多案情重大、复杂,有的地方部门或领导利用职权和关系插手案件处理,造成相关诉讼出现“主客场”现象,不利于平等保护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院独立审判、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公正实施。《决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这有利于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这项改革,考虑对现有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加以改造,合理调配、充实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即可实施。
三是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可以考虑适当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对行政诉讼案件采取异地集中管辖等方式,以有效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对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不当干预。
(四)完善司法权力执行机制
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决定》在这方面提出了多项重大举措。
一是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目前,我国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实行立案审查制,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才予以立案,为有案不立留下了制度缺陷。《决定》要求,“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依法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利于有效化解群众诉讼难,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二是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当前,我国刑事犯罪高发,司法机关办案压力大增,必须实行刑事案件办理的繁简分流、难易分流。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试点工作。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要加强研究论证,在坚守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及时简化或终止诉讼的程式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政策,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三是完善审级制度。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同时,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再审程式。目前,我国法律对一审、二审、再审定位不清、功能交叉,不利于发挥各个审级功能,也影响司法效率。为此,《决定》提出完善审级制度,进一步明晰了各审级功能定位,“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四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作出裁判的司法活动,是诉讼的中心环节。法庭是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形成裁判结果的场所。没有庭审,就没有裁判。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的作用,是确保案件处理质量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储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审判为中心是由司法审判权的判断和裁决性质所决定的,强调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都要围绕庭审进行,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法庭质证的检验,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五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践中,一些个人、法人、组织违法或者侵权行为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确定,导致无法提起诉讼。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督促公民、法人、组织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履行法律义务,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司法权承担著判断是非曲直、解决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调节利益关系等重要职责,必须健全对司法活动监督制约的制度机制,让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执行。
一是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决定》要求,“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许可权”;“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二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决定》要求,“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这有利于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检察机关要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执法司法机关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三是加强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有效参与和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依照有关规定主动释出权威资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四是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决定》强调,“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为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交往划定了“禁区”。《决定》还明确要求,“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终身职业禁止”的严厉措施,体现了对司法腐败的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坚定决心,有利于促进司法廉洁。
三、始终坚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的基本要求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具有全域性性影响。在推进改革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遵循:
(一)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关系,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我国宪法确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建立在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基础上的,强调的是对案件依法独立审判,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具有本质的不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决定》强调,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各级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正确处理按司法规律办事和从中国国情出发的关系,确保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
xj指出,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我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也要积极吸收借鉴世界上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不能搞自我封闭。但是,如果脱离国情照搬照抄外国司法制度,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就会犯颠覆性错误。司法活动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完善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式的要求。司法机关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大局;也要尊重司法权的性质和特点,立足法定职能,遵守法律程式。司法调解是我国的创造,人民法院要正确把握调解与裁判的关系,坚持调判结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三)正确处理促进司法文明进步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关系,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司法文明进步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对有利于司法文明进步的改革举措,要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从实际出发,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盲动冒进。要把改革的进度和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有利于社会安定,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援。
(四)正确处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有序进行
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司法体制改革事关全域性,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有序推进,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能简单套用一个模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司法机关的实际情况积极实践,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xj强调,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执行机制,是国家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的重大改革,许多改革举措都涉及现行法律规定,必须坚持顶层设计,需要修改法律的,应当先修改法律,做到先立后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确保实现改革目标任务。

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谈谈如何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五年来,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决心之大、变革之深、影响之广前所未有,成就举世瞩目。
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新形势下我国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

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

简述新形势下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意义!

第一,统筹城乡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只有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 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逐步缩 小城乡差距,才能实现全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第二,解决好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始终是推动经济发 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如果吃饭没有保障,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随着我国人口的增长 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全社会对农业发展会不断提出更高的要 求。为十三亿人口提供必需的生存资料、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为工业和其他产业发展提供重 要原料、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 第三, 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 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 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差距主要在农村。相 对于城市来说, 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面临的任务要艰钜得多。 如果农业基础不稳, 农民收入得不到提高,农民发展长期滞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我国现代 化建设的程序就会受到影响。 第四,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落实扩大内需方针的必然 要求。提高农村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 有利于支撑我国日益形成的强大生产能力,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拉动力。 第五,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增加对农村生产和公共事业建设的投入, 扩大公共财政覆蓋农村的领域和范围, 是实现发展利益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有效途径, 也是 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 第六,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 须大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农 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大力提高亿万农民的素质,对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七,农村稳定是全国稳定的基础,农村安定和谐是全国安定和谐的基础。加快农业和 农村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农村形成安定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 广大农民安居乐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才能有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

我国在新时期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ht同志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坚持改革开放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表达了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决心和信心。

一、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一次新的伟大革命

改革开放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旋律。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我们党历史上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伟大转折。以dp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非凡的胆识和魄力进行拨乱反正,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果断地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把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及时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使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一次新的伟大革命。dp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种革命虽然不是那种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革命,但却是对旧体制、旧机制的根本变革。改革必然会引起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必然会引起人们精神面貌、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重大变化,必然会触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调整。正是从改革所必然引起的社会变革的角度,我们才将其称之为一场革命。

正是由于我们党举起了改革开放这面伟大旗帜,实行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所以才逐步引导全国人民走上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党的十二大上,dp明确向全党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党的十三大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全面阐发了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党的十四大确立了dp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五大以dp理论为指导,制定了我国跨世纪发展战略,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全党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党的十六大以来,以ht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强调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改革开放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进的强大动力。在30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中国经历了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从经济体制改革到科技、教育等各方面的体制改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们党又进一步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改革开放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上,从商鞅变法到戊戌维新,各种改革可谓不绝如缕。20世纪80年代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进行了改革试验。但是,惟有gcdzg领导的改革开放,真正得到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大力支援,并在短短三十多的时间内取得了令世界震惊的伟大成就。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的改革开放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呢?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一条就是ht同志在讲话中所指出的,这条道路之所以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个基本矛盾的运动,决定着社会性质的变化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无论是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都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如果它们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成为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那就必然要发生调整和变革。不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就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样,生产关系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实际而超越历史阶段,同样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两种情况都要通过调整和改革来解决。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中国特殊国情的决定,我国的社会制度和体制机制还有许多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根本原因,是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从总体上基本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中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但是,处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对于不断发展的生产力,也会形成某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不适应就有矛盾,有矛盾就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调整和变革,使之更加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

实行对外开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开放与改革是密不可分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开放也就是改革,是对传统自我封闭体制的改革。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尤其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经济联络由流通领域扩充套件到生产等各个领域,各国的社会再生产联络更加紧密。任何一个国家要想发展就必须适应对外开放的新趋势。社会主义是开放的制度,它必须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实行对外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条件,也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内在要求。

三、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新时期30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一直到今天,可以说是中国生产力发展速度最快、综合国力程度增强最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30年。

中国在30年时间内取得如此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主要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强国富民之路,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正是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国经济社会才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我国的国际地位显著提高,民族凝聚力大大增强。

改革开放给人们带来的实惠有目共睹。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645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 209407亿元,年均增长超过9%;二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已经跃升到世界第四位;三是工业化、城镇化程序明显加快;四是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我国用占世界10%的耕地成功解决了占世界近22%人口的吃饭问题;五是工业持续快速增长,1979-2006年工业年均增长超过11%,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大幅提高;六是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步伐大大加快;七是对外开放成效显著,外贸进出口总额跃居世界第三位;八是国家财政收入和外汇储备大幅度增长,国家外汇储备跃居世界第一;九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1978-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4元增长到11759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3.6元增长到3587元;十是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事实雄辩地证明: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这些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在国际风云变幻中站稳脚跟,之所以能够经受住来自各个方面的一次次严峻考验,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使现代化建设的航船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破浪前进,归根结底,就在于通过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大发展、大解放和大提高。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新形势下,为什么要加强党的建色

第一点是不让人民思想,第二点是封锁人民的言路,第三点是大肆地自我吹嘘。

1.全面深化改革有什么重要意义?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35年来的伟大历程,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这些重大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其重大意义主要有三点:
第一,改革开放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回顾35年改革开放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没有改革开放,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大好局面;没有改革开放,我国不知还要在封闭半封闭和停滞不前的状态下徘徊多久。深深体会到,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色,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时代旗帜,是中国人民最为自信和自豪的伟大创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时代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呼唤进一步深化改革,人民群众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改革的步伐决不能停顿,更不能倒退。gcdzg充分认识并自觉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要求,反复强调必须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前进。这必将开启我国新一轮改革浪潮,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第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在未来7到8年的时间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的全面提升,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全面提升,涉及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涉及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创新,涉及城乡区域发展格局的完善,涉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构建,涉及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这些必须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完成。
第三,解决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继续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势头,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当前,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资源环境约束加剧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社会矛盾多发易发问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等等。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和旺盛活力

新形势下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战争

有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战争是过去战争年代的产物,已经不适应现代高技术条件下战争的要求了,倘若还抱着人民战争的老观念不放,就要吃大亏。这种看法,过分夸大了高技术条件下的战争对人民战争带来的挑战,而没有看到人民战争面临的新机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仍然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战争,但要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研究和发展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在这个重大问题上,我们应该牢固树立以下几个重要观念:
第一,在高技术条件下,我们仍然必须坚持人民战争。诚然,海湾战争以来的各次战争表明,高技术条件下的区域性战争是非常激烈的。可以预计,像我们这样的大国,敌人一旦对我发动战争,从一开始就大规模派兵跑到我们国土上来打仗的可能性比较小。敌人最有可能首先还是利用高技术的精确制导武器、远端作战飞机进行空袭,实施相对独立的海战、空战。应付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区域性战争,现阶段我们确有困难和短处。然而,现代高技术战争形态变了,但战争的本质没有变,人仍然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我们真正的优势还是人民战争。我们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人民战争的许多有利条件,如:我国良好的地理条件,深厚的战争潜力,相当规模的常备军,有限的核反击力量,丰富的人民战争经验,还有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我们的军事斗争提供了更加雄厚的物质技术保障,等等。这些都是我们遏制战争、战胜敌人的基础,也是这么多年来任何强大的敌人都不敢贸然入侵我国的重要因素。特别值得重视的是,现代高技术也给人民战争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活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高技术领域取得了许多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成果,高技术人才队伍越来越壮大,为积聚雄厚的人民战争实力和潜力提供了新的增长点;现代发达的资讯科技,为动员和鼓舞人民群众进行反侵略战争,提供了新的有效手段;现代高技术的军民相容性,为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援战争,提供了新的方式和途径;现代高技术作战系统对整体和后方的高度依赖性,为广泛开展人民战争,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对策;等等。如果有人一旦把战争强加在我们头上,我们就坚决以正义的反侵略的人民战争来对付它,坚决把敢于来犯之敌消灭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第二,要加强对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的研究。应当承认:现代高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使人民战争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我们在战争年代创立的一整套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提出了严峻挑战。从作战力量上看,现代高技术区域性战争突出表现为技术密集的精兵对抗,注重依靠人力密集的数量优势的作战方式面临挑战;从作战空间看,现代高技术区域性战争突出表现为相关空间扩大而主战场相对狭小,利用广大国土分散耗敌的作战方式面临挑战;从作战时间上看,现代高技术区域性战争突出表现为节奏紧凑的速战速决,以战略上持久作战转换战局的作战方式面临挑战;从作战形式上看,现代高技术区域性战争突出表现为资讯化、智慧化、一体化的诸军兵种联合作战,传统的运动战、阵地战、游击战等作战形式面临挑战;等等。在这些挑战面前,如何结合现代战争的具体实际,真正做到充分有效地发挥人民战争的强大威力,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第三,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创造性地发展现代高技术条件下的人民战争,要做的工作很多,其中摆在第一位的任务是按照精兵、合成、高效的原则,建设一支面向21世纪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常备军和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动员快速、机制完善的强大后备力量,切实把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军力量相结合的原则贯彻好。与此同时,还要适应高技术发展的时代要求,努力建立完善的国防快速动员机制,努力丰富和发展人民战争理论及其战略战术。为此,一定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认识和把握世界军事发展的大趋势,大胆借鉴外军的有益经验,解决高技术条件下我军建设遇到的新问题;要重点研究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的特点和规律,抢占军事理论的时代制高点,积极创造适应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新的战略战术,深入发掘我国的谋略资源。关于坚持精干的常备军与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以精干的常备军为骨干,又要以强大的后备力量为基础。只有把这两种力量结合起来,才能凝聚和带动一切力量,达成军事战略方针所规定的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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