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过户是共同财产吗 没清账的房子男方不承认可以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吗?

没清账的房子男方不承认可以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吗?
没清账的房子男方不承认可以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吗?
如果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自愿将个人财产分割给女方,那么女方可以分割到房子。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保险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遗嘱继承的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张丽和李峰于1975年结婚,婚后感情较好,生有一子李小峰一女张小小。虽然不与李峰的父母住在一起,但是张丽对李峰的父母非常孝顺,深得老人的喜欢。1990年李峰的父亲去世,留下一幅清代名画,李峰的父亲非常传统,重男轻女,非常疼爱孙子李小峰和儿子李峰,决定将名画一半留给老伴王某,一半留给孙子李小峰和李峰。2001年,张丽因李峰有第三者向法院提出离婚,李峰同意与张丽离婚,在法院调解下,二人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也达成了协议。但是对该名画,双方发生了争议,李峰认为名画是父亲留给自己的,应当属于个人财产,而张丽则认为该画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该画属于李峰个人财产,不应予以分割。 【律师分析】 本案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本案中,由于张丽与李峰的父母并不生活在一起,因此可以排除该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但是,名画中李峰的份额是否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李峰的父亲口头遗嘱中,只交代将名画留给李峰、李小峰和王某,是确定将张丽排除在外的,因此应当判定该份额属于李峰的个人财产,而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在于共有的范围不同。家庭共同财产是全部家庭成员或者部分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对共同所得或者各自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的共有财产关系。而夫妻共同财产仅发生於夫妻之间。
房子建在孃家那边账还没还清,两人闹离婚,男方不承认欠下的债务,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债务也是要共同承担的,不过最好要经过法院判定一下。不然离婚后一方拒绝承认就坏了。
分割的遗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中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则遗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遗产尚未实际分割,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也就是说,夫或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但是,这种实际上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的遗产必须是事实上继承行为已经发生并结束,遗产实际上可以分割时才可能存在的。否则,如果继承已经开始,但实际上并未继承完毕,那么继承的财产或者房产份额就不确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提出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主张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援的。
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所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也就是说,在遗产实际未分割的情况下,一方主张将尚未分割的遗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不会支援。但要求分割的一方并未丧失将来的诉权,也就是说,等遗产分割完毕,另一方仍然是可以起诉要求将一方所分得的遗产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两人没结婚买的房子可以作为共同财产么
如果你们的房子是付全款直接买下的,房产证已经下来了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那这个在婚后还是属于那个人的个人财产,除非在结婚前做公证,证明房子在婚后属于公共财产,要不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只属于房产证上的人
另外如果是分期付款的,在你们结婚后房产证才下来,那这个房子便属于你们夫妻双方的公共财产.
总之,在婚前的个人的财产到了婚后仍然属于个人的,这个是法律规定的,特别是房子问题,如果想让房子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要不就是在房产证下来前先领结婚证,要不就是在结婚前两个人在公证处做公证,表示房子在婚后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好就是直接就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就没那么多麻烦了~
房子以公婆名义买的,现在要离婚男方不承认是共同财产
房产如果登记在公婆名下,你们无权主张分割。孩子您抚养,你可以主张男方支付抚养费。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有轿车一台,在法院分割财产时男方不承认,法院也没判
你出钱购买此车辆的银行流水发票行车证名,主要还是蒐集证据证明车是婚后共同购买的。
继承人还没有分割的遗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