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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及启示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火烧 2021-05-21 05:49:23 1035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根本原因是:王安石变法只是局部调整,并未从根本上改革重要原因是:在新法的推行过程中,由于用人不当,出现了一些危害百姓的现象更主要的原因是 :新法在一定程度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及启示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根本原因是:王安石变法只是局部调整,并未从根本上改革
重要原因是:在新法的推行过程中,由于用人不当,出现了一些危害百姓的现象
更主要的原因是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有些地方官拒绝执行新法。
直接原因:宋神宗死后,保守派司马光当政,新法被废除
王安石变法是在北宋中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非常尖锐的情况的下进行的改革运动 王安石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 改革家。
在王安石变法中方田均税法要求,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每户占有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这就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但是也遭到了大地主官僚的反对,因此它的阻力最大。其中的农田水利法 促进了农业生产,成效最大。

变法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阶级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司马光曾经多次上书皇帝取消新法。 同时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发生了动摇,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彻底废除新法,连很有成效的募役法也被废除。 从各项经济上改革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规模甚大,其中理财方面最为重要,受到时人抨击。平情而论,王安石变法遭到失败,也不能完全推到守旧派反对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检讨。下列可就四方面论之: (一) 变法事先缺乏宣传,导致在变法的过程中无法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在变法的反对阵营中,有一大批的知名人物,而其中的精英部分,在经过足够的宣传说服后应该是可以被吸收进变法阵营中的。 (二) 政策执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实行,与理想相去悬绝。如果贫困民户自愿请贷官钱,尚有可说,但实际上是地方官强迫农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数目,称为散青苗,地方官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对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贫下之户,盖怕贫下户无力偿还,这还谈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这数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负担的。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合适的人才推行新法。 (三) 刚愎自用——王安石性刚,与神宗议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神宗每为之改容听纳。创行变法之初,司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安石覆书抗议,深不以为然,二人本是极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从此画地绝交。例如,苏轼本来是拥护新法的最好人选,但苏轼的很多正确的意见也未能被王安石采纳。 庆历新政失败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统治集团感到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终于掀起一次更大的变法活动。 失败的最根本原因:新法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他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根本触及核心,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他向元老重臣富弼等人征询富国强兵和制胜辽与西夏之策,他们规劝神宗,在20年内不要提及用兵二字。宋神宗从此不再倚靠这班元老重臣。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的王安石入京,用为参知政事,要倚靠他来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当时王安石已成为众望所归的人物,士大夫们大都以为只要王安石登台执政,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为了推动变法,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后条例司废,变法事宜由户部司农寺主持),并与吕惠卿、曾布等人一道草拟新法,各路设提举常平官,督促州县推行新法。由此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王安石变法,便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从熙宁二年到熙宁九年(1076年)的8年内,围绕富国强兵这一目标,陆续实行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 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项新法的推行过程当中,遂无例外地都遭受到他们的阻挠和反对。到宋神宗逝世之后,哲宗继位,高太后垂帘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掌握了政权,此前的新法便在元佑初期全被废罢。史称元佑更化。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

变法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阶级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司马光曾经多次上书皇帝取消新法。 同时改革的最主要支持者宋神宗在关键时刻发生了动摇,宋神宗死后司马光出任宰相,彻底废除新法,连很有成效的募役法也被废除。 从各项经济上改革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规模甚大,其中理财方面最为重要,受到时人抨击。平情而论,王安石变法遭到失败,也不能完全推到守旧派反对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检讨。下列可就四方面论之: (一) 变法事先缺乏宣传,导致在变法的过程中无法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在变法的反对阵营中,有一大批的知名人物,而其中的精英部分,在经过足够的宣传说服后应该是可以被吸收进变法阵营中的。 (二) 政策执行不力——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实行,与理想相去悬绝。如果贫困民户自愿请贷官钱,尚有可说,但实际上是地方官强迫农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数目,称为散青苗,地方官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对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贫下之户,盖怕贫下户无力偿还,这还谈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这数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负担的。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合适的人才推行新法。 (三) 刚愎自用——王安石性刚,与神宗议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神宗每为之改容听纳。创行变法之初,司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安石覆书抗议,深不以为然,二人本是极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从此画地绝交。例如,苏轼本来是拥护新法的最好人选,但苏轼的很多正确的意见也未能被王安石采纳。
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项新法的推行过程当中,遂无例外地都遭受到他们的阻挠和反对。到宋神宗逝世之后,哲宗继位,高太后垂帘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掌握了政权,此前的新法便在元佑初期全被废罢。史称元佑更化。

王安石变法内容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根本原因是:王安石变法只是局部调整,并未从根本上改革
重要原因是:在新法的推行过程中,由于用人不当,出现了一些危害百姓的现象
更主要的原因是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有些地方官拒绝执行新法。
直接原因:宋神宗死后,保守派司马光当政,新法被废除
王安石变法是在北宋中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非常尖锐的情况的下进行的改革运动 王安石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 改革家。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变法自熙宁二年(1069年)开始,至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请你分析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请简述一下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在大宋王朝积贫积弱的情况下,王安石不怕世人反对进行变法,其富民强国的目的不容怀疑。他不是那种以变法为名博取名利者,也不是那种“公私兼顾”的改革者。但是他的改革为什么会受到那么多同样为国为民者的反对,最终以失败告终?重要的原因是变法的动机与效果不一致 也许是年轻时读过一些抨击王安石的文章、小说,也许是对苏东坡、司马光诸君太崇拜了,我对王安石的印象一直不好。以后年长一些,明白了看待历史人物应该看他们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像列宁这样的革命导师都在称赞王安石的改革,我也不该对王安石有偏见。但我不明白的是,既然苏东坡、司马光也是一心为国的正人君子,为什么要反对王安石利国利民的改革?君子之争不会是由于私利或个人义气,其原因又何在呢? 近日闲来无事带这个问题“活学活用”地去读书,终于“立竿见影”地有了效果。尽管王安石被称为“拗相公”,不注意生活小节,性格又怪点,但无论从个人操守还是文才来看,都应该属于英才之列。在大宋王朝积贫积弱的情况下,他不怕世人反对(“三不置”精神)进行变法,其富民强国的目的不容怀疑。他不是那种以变法为名博取名利者,也不是那种“公私兼顾”的改革者。但是他的改革为什么会受到那么多同样为国为民者的反对,最终以失败告终呢? md主席曾精辟地论证了动机与效果的关系。动机与效果应该是一致的,如果效果不好不能说动机是好的。如果一个人想为别人赶走头上的苍蝇,用棒子去打苍蝇,把人打死了,能说动机好吗?王安石读书破万卷,但这点道理没弄明白。他提出并实施了不少变法措施,可惜动机不错,效果并不好。 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青苗法,即由政府以低于私人利率的利率向农民贷款,农民以地里的青苗为贷款抵押。王安石在当地方官时这种作法效果不错,在陕西推行时也颇受欢迎。但当推向全国时,却引发了灾难性后果。各地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上级下达的任务是要全部贷出去,并完成百分之二十的增值。有了硬指标,官员们就要用硬手段。他们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将之分为不同等级,各自要承担不同的贷款额度,而不论你是否需要。同时,为了保证还贷,又让富户与不同等级的农户结为利益共同体,由富户提供担保或抵押。青苗法实行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这岂不是祸国殃民吗? 均输法与市易法目的在于平抑物价,抑制大商人对百姓的垄断与盘剥。但这项政策的实质是用官商代替民商,岂不知官商比民商更坏。一来民商之间还是有竞争的,垄断程度和能力有限,盘剥程度也有限,但当国家垄断了市场、货源、价格时,其盘剥的对象扩大到民商和百姓。 在这种新法之下,政府官员控制了批发与零售业务,普通商人无论大小要做生意先要经过官员的几道审批关口。交易费用由于贿赂官员而大大增加了,物价上涨不说,许多商人无法经营下去,工商业凋零。除了掌握交易权的官员致富之外,对整个社会和百姓又有什么好处呢? 再如免役法,用交钱代替差役,而且原来享受免役待遇的官户、城市居民、女户、寺观、未成丁等也要交纳助役钱,只有城市六等以下、乡村四等以下贫困户享受全额免纳的优惠。又规定在定额之外,各路、州、县可带征百分之二十的免役宽剩钱,以备灾年免征备用。这个法看上去很美,可以减轻农民负担,使他们专事生产。但在执行中,不少地方官把贫困农户提高到四等以上,城市贫民户提高到六等以上,让穷人也交免役钱。因为确定贫困户等级的权力由官员掌握,当然可以说你不贫困就不贫困,贫困也不贫困。何况,百分之二十的免役宽剩钱又为官员任意增加免税钱的征收开了一个合法的口子。结果免役法引起富人和穷人的一致反对。 任何一种新法,甚至总体上利大于弊的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都可以成为官员鱼肉百姓的口实。王安石的变法的确增加了财政收入。 实行数年后,全国财政收入从宋初的1600多万贯增加到6000多万贯。史书评论“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但这种以民穷为基础的国富难以持续,社会怨声载道,民不聊生,仅仅是财政收入增加,又有什么意义呢? 王安石与苏东坡、司马光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正在于王安石看到的是自己的动机绝对崇高,财政收入也增加了,而苏东坡、司马光看到的是新法执行的种种问题及实际社会效果。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结论截然不同,矛盾当然无法调和。 王安石的变法最终失败了,其原因除了遭到上层官僚集团顽固的反对之外,重要的一条是在执行过程中的扭曲。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 政策在执行中违背了初衷,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今人在评论王安石变法派和苏东坡、司马光反变法派之间的是非曲直时,都认为,反变法派中都是一些君子,而变法派中除了王安石之外尽是一些小人。王安石得不到朝中重臣的支持,只好找那些急于上进的新人。这些人不仅缺乏经验,而且把变法作为进身之阶,参与变法动机就不纯。王安石的重要支持者与助手,如吕惠卿、章敦、曾布、蔡卞、吕嘉向、蔡京、李定、邓绾等,都属于人品不正者,其中绝大多数以后进了《宋史》的奸臣传中,其中蔡京之臭名,大概没人不知道。用一些人品不好、胸怀私心的人进行变法,再好的设想也没用。 从更深层次来看,封建社会的官场腐败是必然的。“千里来做官为的吃和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他们当官的目的。大宋王朝从上至下都烂透了,靠这样的官员去实施新法,新法只能成为他们的又一条生财之道。任凭王安石有几不畏,也无法改变这种官场现实。可惜王安石在制定新法时根本没考虑到这一点,把官员都想象成像他一样为国分忧、为民请命的清官。 历史上的改革大多失败了,变法者下场也不好,这是封建社会的腐朽性决定的。变法毕竟是要巩固而不是消灭封建制度。这就注定了变法与变法者的悲剧结局。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

司马光是保守派代表着旧贵族的势力,.王安石的变法触动了这些人的利益,.所以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 ..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1、变法的超前性与社会现实的落后性差距过大,变法没有适应的土壤
2、新法的“敛财”实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
3、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4、政策执行不力。
5、用人不当
6、变法派内部分裂
7、保守派强烈反对
最根本原因在于新法变法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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