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瑞含 在佛教的含
在佛教的含
我常的“”“阿”的。四果之一,如十之一。又作阿、阿诃、阿呵、阿黎呵、遏曷帝。略、呵。意、供、真、、不生、生、、真人。指三界、思之惑,得智,而堪受世大供之者。此果位通於大、小二乘,然一般皆作之解,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而言。若言之,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

成唯卷三,阿通三乘之果位,故佛之名,亦即如十之一。另俱卷二十四出,阿乃四果(四沙果)之一,小乘之果。可分二,即:
(一)阿向,指尚在修行段,而向於阿果者。
(二)阿果,指一切,得智而受世大供之者。入此果位者,四智融而法可,故、果、位;若再完成正乃至正定之八道,以及解、正智等十漏法,十支。
於阿之,大智度卷三、大乘章卷十七本、翻名集卷一、卷二等出、不生、供三,阿三,自古以最常之。即:
(一),,指、思之惑。阿能除三界、思之惑,故。
(二)不生,即生。阿入涅,而不受生於三界中,故不生。
(三)供,阿得漏,除一切,受人天之供,故供。梵arhan,梵arhat(阿)之主格,意受供、受尊敬,故上述三中,以供一切。此外,慧於大乘章卷二十末亦以化一切生、惑等四解阿。又善律毗婆沙卷四出打三界、一切、覆藏等五阿之。
另就阿之而,四果中之阿,依其根性利之差,可分六。阿毗昙心卷五、俱卷二十五等所,即:
(一)退法阿,又作退相阿,指遭遇小即容易退失所得之果位者。
(二)思法阿,又作死相阿,指由於退失果位而思自害者。
(三)法阿,又作守相阿,指能守而不致退失果位者。
(四)安住法阿,又作住相阿,指不退亦不,而安住於果位者。
(五)堪法阿,又作可相阿,指能迅速精,而於不法者。
(六)不法阿,又作不相阿,指永不退失所得之法者。
上述六阿中,前五根者,故得解或心解,而後者系利根者,故得不解或不心解。言之,倘若能遇善因而得入定之解,解;可入定,而等待某特定因之解,不解。又善自己所得之阿果,解者,心解;不再由於而退失果位之解者,不心解。此外,不法阿以其利根之形成,又分,即:
(一)本生就不性者,不退法阿、不退相阿。
(二)由精修行而不法者,不法阿。此二者合上述之五者共七阿。若再加、佛,九阿,又九。
另中阿含卷三十、成卷一等所,以慧解、俱解取代、佛,而形成另一九。其中,藉智慧力以解之阿,慧解阿。若得定,而於心、智慧方面悉皆解之阿,俱解阿。此二者再加疑解阿(在俱解中通一切文,而得四解者),成三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