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关于住宅产权到期后 2015年物权法有关房产的部分房屋40年到期后怎么办
2015年物权法有关房产的部分房屋40年到期后怎么办
2015年物权法有关房产的部分房屋40年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权利、使用权利、收益权利和处分权利。它是一种绝对权,即所有权在行使时不需要他人的特定协助,而债权人则需要债务人的存在;它具有排他性,即房屋主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任意处置产权而他人不得干涉;它存在唯一性,即产权所有人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但不许可存在两个内容相同的产权。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和房屋的所有权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同。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算起的。而房屋的所有权则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包括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一般,在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终止日期,指的是用于建筑的地块使用期限。而“房屋所有权”年限,根据《物权法》规定,市民购买房屋后,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权限是终身有效的。
房屋产权不同是因为土地用途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因此可以看出40年产权多为商业地产。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目前就40年产权到期怎么处理暂无具体的细则标准,购房者可放心购买房屋,无需过多担心。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
房屋已拆五年物权法关于房产有诉讼时效吗
物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也不适用于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1.人身权的请求权。
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首先是,住宅的质保期是五十年,所以,先要解决的是房子的质保问题,如果您真的住了五十年的话,到时候,国家会安排相关的检测,没问题,继续住,有问题大休或重建.土地的问题,如果到期,国家会按照时价收取土地的再行租用费,就是购地费.但一般,都不可能这么久,多数是一二十年就有规划了,要拆了这个样子.到时候就是拆迁安置了.

去国土局续土地证就行了。
你可以到大马甲网上看看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谢谢!
你就要跟这房子说拜拜,就这么简单,而且政府什么的也会收楼,再作其他打算。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指示,可有三种途径供业主们选择 房随地走,国家给予一定补偿 尽管目前没有政策出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局部矛盾的显露,这一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知识暂不排除短期内引发争议和投诉的可能。由于土地是国家的,业主知识拥有暂时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有权利收回,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 产权人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之后,国家将收回土地,产权人则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70年后由于城市建设或其他政府行为要拆除房屋,收回土地,同样会根据相关拆迁管理办法给予业主相应的补贴。 等待政府出台适宜政策 依据目前的拆迁政策来看,由于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明显经济利益损失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涉及到未来 遗产继承等方面的问题。 涉及到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等问题,从长远来看,开征物业税将是一项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但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且距离商品房土地使用70年限期还很远,一旦业主对补偿低价的具体细则接受不了,有可能引发一定层面的社会问题。但政府会在适当的实际出台相关政策,购房者无需对70年后的住宅土地使用权方面有太多忧虑。
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不过有说话说是到了70年后,按照正常向当地政府续交土地出让金,只要房子质量没有问题,应该能正常使用!
根据《物权法》“自动续期”的法律精神,保障房屋产权所有者对物业的合法权利应当是立法的基本出发点,直接收回土地,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补缴巨额土地差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国家会适时地进行政策调整,在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集中到期前肯定会出台相对完善和公平的法律、法规。”
信息来源::news.xinhua./fortune/2013-10/04/c_117593776.htm
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产权70年年限到期以后自动续期。此次两会,李总理说到时候无条件自动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