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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兵担负什么任务 民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民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第六章第三十八条规定民兵的任务是:1、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3、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4、协助
民兵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第六章第三十八条规定民兵的任务是:
1、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3、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
4、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民兵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民兵工作的任务是:
1、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2、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3、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以外,均应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其余18—35岁任命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
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民兵必须是身体素质良好,政治可靠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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