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技巧 您好!不好意思!请教一下,我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如果找一个离婚但孩子判给女方的男人结婚还能再生一胎吗
您好!不好意思!请教一下,我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如果找一个离婚但孩子判给女方的男人结婚还能再生一胎吗
您好!不好意思!请教一下,我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如果找一个离婚但孩子判给女方的男人结婚还能再生一胎吗
不行吧。除非嫁给一个没孩子的离异男才可以。或者你们两个都是独生子女才行。 否则一个男的离5次婚,每次孩子都判给女方难道他能一直有孩子下去。按咱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应该没戏(除非他每次都娶初婚未育的女生)。建议你去咨询下户口所在地街道的计生办。 况且即便办准生证貌似离异的还要另开证明什么的。
离婚了,孩子归女方,如再婚男方没孩子,还能再生一个么?
可以的,但是既然离婚而且孩子不归你,你还是考虑下自己的情况吧.孩子不是生下来就可以了,你还要尽到为人父亲的责任,不仅仅小孩子生活上学等等要花钱,你还需要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陪他.不然的话,小孩子太可怜了.
离婚前有个小孩如果判给女方男方再结一个离婚的女人带一小孩能再生吗
离婚小孩子跟了女方户口就是与男方无关,男方再婚女方带一个孩子,现在可以生二胎的,还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和离婚的男人结婚以后财产问题,他有两个孩子一个判给女方,一个判给男方。
领取结婚证后,你们就是法律认可保护的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时夫妻共有的,除非你们有特别约定。
如果法院判决你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必然有支付的义务。如果你丈夫没有按时支付导致其无法正常生活,你丈夫的前妻有权要求抚养费。主要是看他们是怎么调解的。
男方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了,男方再婚生一个想再生一个算超生吗
2016年起,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法律依据: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0日修正:
第九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要求再生育的,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
本条例所称再生育,是指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但有违法生育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再婚夫妻按照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如果再婚双方男方有两个孩子,离婚时有一个判给了女方,再婚女方有一个孩子,离婚时判给了男方。请问这
一共算起来有3个孩子,无论孩子判给谁,户口跟谁,都算在内,你们再要孩子属于第四胎。
有的城市已经实施了新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孩子以内的(含两个)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准生证一般是在女方户籍所在的街道或者居委会办理,找管理计划生育的人员,会告诉你办理流程和所需要用的材料。具体以当地管理办法为准
男A和女B离婚后孩子E判给A,男C和女D离婚孩子判给C,A和D结婚后,发现E非A亲生,能再生吗?
只有将E的抚养权变更为B抚养之后才能生。
如果E的抚养权仍属于A,A就不能再生了!
女方生一孩,孩子判给前夫,男方与前妻生一孩,孩子判给男方,男女双方重组家庭,能再生一胎么?
根据新修订的贵州省人口与计生条例规定,你们这种情况是可以再生育一胎的。但是要去当地计生部门办理再生育手续,记得带上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
离婚,一审判给男方,女方再婚,孩子能改判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因此,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能再上诉吗
1、男方可以上诉;
2、但是要在上诉期内,一般是判决生效后15天;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建议及时维权,不要超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