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肉的历史 肉制品的历史
肉制品的历史
1.香肠的历史
我国的香肠(也称腊肠)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比较驰名的有广东香肠、四川香肠、江苏如皋香肠、浙江猪牛肉混合香肠、湖南大香肠等,各种香肠各有不同的加工方法及其特色。
广东香肠具有外形美观、色泽明亮、香味醇厚、鲜味可口、皮薄肉嫩的特色。广式香肠的花色品种繁多,主要有生抽肠、老抽肠、鲜鸭干肠、腊金银肠、猪心肠、瘦猪肉肠、蚝豉肠、鲜虾肠、蛋黄肠、玫瑰猪肉肠、牛肉肠、鸡肉肠、鸭肉肠、冬菇肠、鱿鱼肠、尧柱冻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东莞腊肠等几十种。
四川香肠花色品种也很多。根据消费者的不同需要,可以制成麻辣味的,咸甜味的,香蕉、柠檬、玫瑰、桂花味的,或添加虾米、花生仁、芝麻、枣子的,还有用橘红等蜜饯制成的。近年来又发展了用牛肉、羊肉或兔肉灌制的香肠,风味独特。
江苏如皋香肠是江苏省的名产。它选取优质猪肉作原料,配以上等辅料,精心加工,香味浓郁,甜中有咸,美味可口,营养价值很高。
浙江猪、牛肉混合香肠是选用牛肉、肥猪肉原料混合制成的。成品肉质柔软,光泽红亮,香郁味美,营养丰富,具有特殊风味,是一种受群众欢迎的食品。
湖南大香肠的特点是:香味可口,回味无穷,营养丰富。
相传宋代大文豪苏东坡游经来苏“梳妆台”时,被这里秀丽的田园风光所吸引,望着座落于梳妆台旁东岳庙十二殿,令苏东坡感慨万千。有一天,苏东坡月夜观景,被远方的火光所吸引,走至两尊巨石叠立的梳妆台下,发现一白发老翁正蹲在一堆火旁边,手拿一竹筒翻来复去的烘烤,感到大惑不解,于是便走过去问:“老人家你在干什么?”老翁笑而不答,继续烘烤。一会儿老翁拿出一把柴刀将竹筒劈开,一股浓郁的烤肉香味扑鼻而来,大文豪这才恍然大悟……
后来一个姓刁的屠夫利用猪肠灌制,更方便了储藏,经过后人的不断改进成为了当地老百姓过年的餐中上品。
火腿”来源于英文HAM,在早期的无线电活动中并没有国际统一的呼号,呼号基本上都是自己起的,美国哈佛大学有一个业余无线电社团其成员为亚伯特.海曼(Elbert. S. Hyman)、巴伯.兹美(Bob Almay)和佩姬.莫瑞(Paggy Murray)三人, 取姓氏的第一个字母做为台号,于是就叫作“HAM”。 HAM在英文中的意思还是火腿的含义,所以在中国就被演变成“火腿”了。而“香肠”则是相对于火腿而言的,指的是还没有正式加入业余无线电组织,但也喜爱无线电运动的朋友。
2.卤制品的发展历史
有了炊具之后,人就开始折腾烹饪技法。“甑”、“蒸”、“炸”、“瀹”、“烙”等法也随之先后产生。从这种种原始烹调方法,逐渐发展到《齐民要术》中介绍的“绿肉法”,也就是“卤”与“浸”的当然鼻祖。到明清时期,“卤水”的材料和配方基本固定,从此,“卤”这种制作方法正式登上台面。
卤制品是中国的传统食品,其主要特点是成品都是熟的,可以直接食用,产品口感丰富,风味独特。卤菜不是单一的烹制法,而是集烹制(加热)与调味二者于一身,他的特点十分明显,具有:取材方便,可丰可俭;质地适口,味感丰富;香气宜人,润而不腻;携带方便,易于保管;增加食欲,有益营养 。
和“卤”孪生的是“浸”,“卤”味重而“浸”味轻,中国菜系根据地域不同有所区分。中原之地气候变化大,需要在饮食之中补充热量来满足需求,故以“味重”、“多油脂”为主;西北特别是巴蜀之地,因环境的优势,则以“辛香”、“麻辣”见长;而岭南地区,特别是广东一带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口味以“清淡”、“爽口”着称,故有“南浸北卤”之说。不同的流派所用的卤水主材料大致相同,但分量多少以及制作方法则让味道迥异。但总的来说,卤水分为两大类:即红卤和白卤。红卤,加糖色卤制的食品呈金黄色(咖啡色,如卤牛肉,金黄色,如卤肥肠等)白卤,不加糖色卤制食品呈无色或者本色(白卤鸡,白卤牛肚猪肚等)。
3.速冻食品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1920年世界上第一台快速冷冻机在美国试制成功后,速冻加工品随即问世。
到50年代速冻食品越来越受到欢迎。 中国速冻食品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快速发展和价格大战,已经成为食品行业最具竞争力的领域。
2006年1-12月,中国速冻食品制造行业实现累计工业总产值15,601,269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0。 58%;实现累计产品销售收入15,209,649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4。
23%;实现累计利润总额847,734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85。09%。
2007年1-11月,中国速冻食品制造行业实现累计工业总产值17,452,528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9。 93%;实现累计产品销售收入16,845,955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6。
79%,2007年实现累计利润总额810,273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2。66%。
2008年1-5月,中国速冻食品制造行业实现累计工业总产值9,562,015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3。 61%;实现累计产品销售收入9,169,779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7。
07%;实现累计利润总额277,532千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55%。
4.冷冻食品有多少年历史了
我觉得应该是20世纪30年代才有的真正意义上的冷冻食品,至今也只有80多年的历史。.
英国17世纪的作家和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试图将雪塞进一只鸡里冷冻它,不料受了寒,不久就病倒了。甚至在培根不幸的实验之前,人们就知道极端的寒冷能阻止食用肉类“变坏”。这使得富有的地主们纷纷在自己的庄园里设置了可以保存食品的冰窖。 这些早期冷冻食品的尝试都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与其说是冷冻的程度,不如说是冷冻的速度,才是使肉冷冻的关键。大概最先认识到这一点的人是美国发明家克拉伦斯·伯兹埃伊。
直到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当家用冰箱日益普及时,冷冻食品才开始大量销售。随后不久,伯兹埃伊著名的红、白、蓝包装存在于全世界许多地方的商店,就成了人们熟悉的景观。
伯兹埃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几年,在加拿大拉布拉多半岛旅行时进行了一次野生植物的普查。他注意到天气是如此的寒冷,以至他捉住一条鱼后一会儿鱼就冻硬了。他很想知道,这究竟是不是食品保藏的关键所在。
与培根不同,伯兹埃伊生活在冷冻机时代。1923年回家后,他就在自己的厨房里用冷冻机来做实验。接着,伯兹埃伊在一个较大的冷冻厂试冻了各种不同类型的食用肉。伯兹埃伊最终发现,冷冻食品的最快途径就是将肉紧压在两个冷冻的金属板之间。到20世纪30年代,他已准备好开始销售他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工厂生产的冷冻食品了。
对伯兹埃伊来说,冷冻食品很快便成为一宗大生意,甚至在他发明高效率的双板冷冻工序之前,他的公司一年就达到了500吨水果和蔬菜的冷冻量。
所以我觉得应该是20世纪30年代才有的真正意义上的冷冻食品,至今也只有80多年的历史。.
5.午餐肉有什么样的历史
在美军二战军用口粮中,更富有传奇色彩的是所谓“灵肉”——斯帕姆午餐肉(SPAM)。
这种由明尼苏达州奥斯汀市荷美尔食品公司(Hormel Fc)制造的罐装预烹肉制品.大概要算整个大战期间最富盛名的口粮了。1930年代初,荷美尔推出的第一种罐装肉制品——HSH formel Spiced Ham.荷美尔五香火腿 在市场竞争中遭遇惨败。
公司高管们只好向社会贤达广泛征求新名号。荷美尔公司副总裁达格纽的哥哥肯尼思·达格纽(Kenh DaigncaLi)是一位半红不紫的演员,他提出用猪前腿肉加火腿。
(shoulder of Pork And haM)的缩写SPAM作为新产品的商标,立即得到了采纳,肯尼思·达格纽因此获得了荷美尔公司100美元的奖励。1937年6月5日,第—听斯帕姆午餐肉罐头横空出世。
6.牛肉干历史文化
追溯牛肉干历史,早在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国,蒙古骑兵与牛肉干有着不解之缘, "出入只饮马乳,或宰羊为粮。只要有供马匹和畜群食用的水草,蒙古人就可以自给。一头牛宰杀后,百十公斤重牛肉凉干后捻成沫后,只有十几斤肉沫,装袋后背在身上,只要有水便可冲饮。即使一时缺乏,还可以射猎作为补充。在作战中,蒙古骑兵就是依*马匹和畜群来给养的;这在后勤上大大减少了军队行进的辎重。牛肉干在远征作战中起着很重要作用。

草原牧民自古就有凉晒牛肉干习俗,是招待贵客的食品。只有尊贵的客人来时才肯拿出烹制。
牛肉是中国人的第二大肉类食品,仅次于猪肉,牛肉蛋白质含量高,而脂肪含量低,所以味道鲜美, 受人喜爱,享有“肉中骄子”的美称。牛干巴即干巴,它是用黄牛肉腌制而成的肉干内蒙风干牛肉干;牛肉干含有人体所需的多种矿物质和氨基酸,既保持了牛肉耐咀嚼的风味,又久存不变质。 牛肉干的制作首先要选择上等的原料,其次是制作工艺和制作的时间,晒干时还得考量日照的时间.道道工序都得紧密把关。
7.食品与安全的发展历史事
周代,尽管囿于技术落后及交通不便,食品安全事件似乎不多,但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还是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
周代的食品交易主要是以初级农产品的直接采摘、捕捞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为:“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
(《礼记•王制第五》)这里所讲的“不时”是指未成熟。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周代严禁未成熟果实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未成熟的果实引起食物中毒。
这一规定被认为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此外,为杜绝商贩牟利而滥杀禽兽鱼鳖,周代规定:“禽兽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
(《礼记•王制第五》)即不在狩猎季节和狩猎范围的禽兽鱼鳖,不得在市场上出售。 汉唐时期,商品经济高度发展,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空前丰富。
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
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
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变质食品,否则将处罚肇事者及相关官员。《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
盗而食者,不坐。”从《唐律疏议》的规定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构成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明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变质食品,以去后患,否则杖九十。
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须视情节及后果加以科罚。具体说,凡故意以有毒脯肉馈送或出售,使人中毒者,食品所有者要被判处徒刑一年;使人中毒身亡者,要被判处绞刑。
而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了未被焚毁的有害食品而造成死亡的,食品所有者以过失杀人论罪,赎铜偿死;他人窃盗而食致中毒身亡者,食品所有者不负责任,但须杖九十。当然,如以有毒脯肉馈食尊长卑幼,欲加杀害者,则不得援引此律科罚,而应对馈食尊长者准谋杀尊长罪,馈食卑幼者依故杀卑幼科。
《唐律疏议》云:“其有害心,故与尊长食,欲令死者,亦准谋杀条论;施于卑贱致死,依故杀法。”《唐律疏议》中“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与《二年律令》中“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的规定是完全对应的。
不过,唐律条文要比汉律条文的规定更为详尽周密。《二年律令》中“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的规定,似乎更加注重对犯罪者以价值追求为出发点的经济动机的追究,而《唐律疏议》更加强调追究犯罪者行为对生命的伤害。
《二年律令》中有关“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的规定,以及“吏主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则是《唐律疏议》中所没有的。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其所著《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繁荣。
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和行会,其中专门的酒楼、食店、肉行、饼店、鱼行、馒头店、面店、煎饼店、果子行等就占半数以上。此外,还有许多流动商贩,在大街小巷和各大饭店内贩卖点心、干果、下酒菜、新鲜水果、肉脯等小吃零食。
周密在其所著《武林旧事》里,追忆了南宋都城临安的城市状况,提到了临安的各种食品市场和行会,如米市、肉市、菜市、鲜鱼行、鱼行、南猪行、北猪行、蟹行、青果团、柑子团、鲞团等。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不法分子“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
如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
(《袁氏世范•处己》)有的商贩甚至通过使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的伎俩牟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食品质量问题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
“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亦有职。医克择之差,占则与市肆当行同也。
内亦有不当行而借名之者,如酒行、食饭行是也。”(《都城纪胜•诸行》)让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册,否则就不能从事该行业的经营。
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亦称“行首”、“行头”、“行老”)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给予严惩。
《宋刑统》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 从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其有关法律举措来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古代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都施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