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还能实现吗?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还能实现吗?
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还能实现吗?
1、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
《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援。”按照前述规定,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享有时效抗辩权可不履行义务,但如果债务人放弃时效抗辩权自愿履行债务的,法律予以保护。不过多数观点认为,该行为不能引起剩余部分债权的时效中断。
2、双方重新达成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覆》规定:“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按照前述规定,虽然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但由于当事人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诉讼时效就按照新的协议起算,并且可以中断、中止。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覆》指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按照该批覆精神,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后发出催款通知,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4、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询证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务的请示的答复》,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债务的行为,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受法律保护。此外,广东省高阶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6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或还款承诺书的,该债权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抵押权还能实现吗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该条规定的是抵押权的行使期间,而不是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
抵押权属于他物权,物权的保护没有时效的限制,抵押权本身并不因诉讼时效而消灭,这时抵押权对债权人而言,成为一种自然权利,但自然债务并不因丧失人民法院公力保护而消灭或解除,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还能要求抵销吗
从超过时效期间的债权性质看,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只是丧失胜诉权,债务人的债务成为不能强制执行的自然债务。自然之债本质在于不能通过诉讼程式强制债务人履行,而不是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债权的权能除了胜诉权外,还包括起诉权、受领权、抵销权等,其中抵销权和受领权、胜诉权并列,都是债权实现的方式。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的受领保持力仍存在,接受履行不为不当得利,则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同样不丧失抵销权。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申报债权吗
可以申报的。没有丧失起诉权、和申报权。是不是胜诉、看法院的审理。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是否还能抵消
应该可以的,超过诉讼时效仅仅是不能打官司或者说打官司,可能不被支援,但是,并没有丧失实体权利,仅仅丧失的是胜诉权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否抵销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法院确认诉讼时效届满,应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是否还能得到法院支援
法律对债权有2年的保护期限,就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过了2年诉讼时效的债权变成裸债,通常被称为自然之债。那么,债权过了2年诉讼时效,债权人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还有权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吗?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具体分析。1:可以明确的是,债权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这种“诉权”的行使不受限制,法院必须受理当事人的诉请;法院受理后,需要审查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事由,如没有这些事由,法院将做出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判决。其原因就在于,过了2年诉讼时效的债权变成没有法律强制保护力的自然之债,故,法院在确定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况下,就不会支援当事人的请求。2:债权人的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同样不影响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还债。自古就有“借债还钱”的道理,只要债务人愿意偿还这笔自然之债,债权人完全可以“欣然接受”。需要指出的是,债务人对自然之债可以不予偿还,并且在诉讼中能得到法院的支援;但是,一旦债务人偿还了自然之债,事后不能以自己不知诉讼时效的规定或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请求向债权人返还,法院也不会支援债务人的请求。3:如果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法院不支援诉讼请求,并且债务人以此为理由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就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债权了吗?并非如此!还有转机的机会。
若债务人做出同意(口头或书面)清偿自然之债的意思表示,即使当时没有清偿,债务人的这种意思表示就有“起死回生”的功效,让这笔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然之债变成新债,并且新债的诉讼时效从重新计算,这对债权人而言是非常有利。此时,债权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若不配合,就可以到法院请求法院的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要留下债务人同意偿还的证据,还款计划书或保证书是最有力的。
由此可以看出,过了诉讼时效的自然之债并非没有实现的可能,关键看债务人的后续行为,若其愿意清偿或做出愿意清偿的意思表示,债权人就能实现自己的自然之债。不过,笔者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时行使自己的债权,不能让自己的债权变成自然之债,否则就很被动,还有可能遭受不能实现债权的风险。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怎么处理
你两年没追债吧?自债务到期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已经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就作废了吗?
没作废,还是合法债权,也可以起诉,但起诉后如债务人主张已超过时效,就丧失胜诉权了,也就是没法让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