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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年终找员工谈话 今天老总找我谈话,说了些我工作中的不足,让我感觉自己能力不够,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大家帮我分析下。

火烧 2022-05-04 15:39:35 1041
今天老总找我谈话,说了些我工作中的不足,让我感觉自己能力不够,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大家帮我分析下。 今天老总找我谈话,说了些我工作中的不足,让我感觉自己能力不够,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大家帮我分析下。你的老

今天老总找我谈话,说了些我工作中的不足,让我感觉自己能力不够,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大家帮我分析下。  

今天老总找我谈话,说了些我工作中的不足,让我感觉自己能力不够,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大家帮我分析下。

你的老总的大概意思可能是:你最近的工作我都看在了眼里。整体上还可以,比较有责任心,这是他看重你的地方,但是同时又给你总结了几点不足的地方,比如沟通能力,自信心不足,工作缺少计划,效率不高等等。虽然他指出了你的很多的不足,但是还是希望给你时间,让你有机会做的更好,说你的工作非常的重要,同时还给你机会,也表明了领导对你的器重,没准是上面对你有意见,你的部门老大给你顶住了压力也说不准,所以不管怎么样,你以后工作都必须更加努力了,必须得拿出成绩来了、没有接触过的工作是一种挑战。珍惜眼前的机会吧,领导并不是喜欢给每个人多一次的机会的。

今天老总找我谈话

就是吹吹牛逼而已,别当回事,他这么说是怕你们觉得这家公司没希望,辞职走人,这才是目的。既然你现在无所事事,不然我建议你先弄家淘宝店,小打小闹的做一下生意,这样日子会过的充实,也能赚些外快,等生意做起来,每天都有量的保证后,可以考虑专门经营淘宝,辞掉工作。或者在网上学习一下其它的电脑知识,比如学习PS,网络维护这些,对找下家公司很有帮助的。

大家帮我分析一下这份工作

提成高为什么还要随时走?
还是应该找内部人士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感觉有问题,每个单位总是会找出自己的一点优点来吸引新人。
如果你感觉自己能做好,并且锻炼自己的话可以尝试一下,如果有根这份工作相似的请不要尝试。

我能胜任这份工作用英语怎么说

相信我能胜任这份工作: I believe I am fit for this job.我能胜任分公司经理这个位子。I am qualified for the position of branch manager.我认为我过去的经验和受过的教育使我能胜任这份工作。I think my previous experience and education make me qualified for this job.robroad.

“我能胜任这份工作”用英语怎么说呀

I am well qualified for the job. 或者 I am qulified.
专家的回答好象是没有在国外生活工作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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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组长以后能胜任这份工作嘛

既然会选择你当组长说明你有这个能力,而且人的潜力是很大的,工作只要用心做是可以做好的,相信自己,加油!

我进电子厂工作一个星期了,可我觉得自己好像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我是不是该离开呢?

差多少...
少的话通过努力绝对可以追上他们的
去那里都不如在家干
闯荡很苦的
除非你想当人上人

工作感觉不能胜任了该辞职吗?

劳动者工作感觉不能胜任了,该不该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我想我能胜任这份工作”用英文怎么说?

I think I can do this job
I think I can be petent this work
一个是前一句的一个是后一句的

I think I am petent for this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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