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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 事故应急预案应该由安全人员来编制吗
事故应急预案应该由安全人员来编制吗 不一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写应急预案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
事故应急预案应该由安全人员来编制吗
不一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写应急预案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所以,事故应急预案不一定应该是由安全人员来编制,也可以提出方案有其他人来撰写,或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扩展资料
事故应急预案通常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历史情况。
本单位及其他兄弟单位,所在社区以往发生过的紧急情况,包括火灾、危险物质泄漏、极端天气、交通事故、地震、飓风、龙卷风等。
②地理因素。
单位所处地理位置,如邻近洪水区域,地震断裂带和大坝;邻近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使用和运输企业;邻近重大交通干线和机场,邻近核电厂等。
③技术问题。
某工艺或系统出现故障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火灾、爆炸和危险品事故,安全系统失灵,通讯系统失灵,计算机系统失灵,电力故障,加热和冷却系统故障等。
④人的因素。
人的失误可能是因为下列原因造成的:培训不足,工作没有连续性,粗心大意,错误操作,疲劳等。
⑤物理因素。
考虑设施建设的物理条件,危险工艺和副产品,易燃品的贮存,设备的布置,照明,紧急通道与出口,避难场所邻近区域等。
⑥管制因素。

彻底分析紧急情况,考虑如下情况的后果:出入禁区,电力故障,通讯电缆中断,燃气管道破裂;水害,烟害,结构受损,空气或水污染,爆炸,建筑物倒塌,化学品泄漏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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