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名下可以办几个营业执照 一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出来之后应该先办组织机构程式码证还是刻章或者是去税务局登记?
一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出来之后应该先办组织机构程式码证还是刻章或者是去税务局登记?
一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出来之后应该先办组织机构程式码证还是刻章或者是去税务局登记?
先去公安局做刻章备案,然后去刻公章,再去办理程式码证(程式码证申请要盖公章),然后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盖章及需要携带程式码证)

我想看云联惠公司营业执照、税照、组织机构程式码证
你去红盾网去查一下就知道了,每个公司不会随便把这些东西就发到网上来的
公司营业执照没有年审,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可以先年审么?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程式码都不用年检,组织机构程式码证4年换一次就可以了。
营业执照年检从2014年3月1日起取消,改为网上申报
具体规定请参阅国家工商局公告
所以你到工商所去盖章,别人当然不受理。
具体年报步骤为:
1.登陆
全国企业信用资讯公示系统::gsxt.saic.gov.
2.查到所在省市点选进入
3.点选【企业公示资讯填报 】
4.选择【新使用者注册】
5.按要求填写资讯,点选【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定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使用者名称直接用注册后即可。
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
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线上填报】--选择【2013年度】
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9.填写完毕储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选【新增】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10.【储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11.【储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资讯,如果没有可以【储存并下一步】
12.下一步来到党建资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
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检视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
如果需要列印年报资讯选择【预览列印】检视预览按ctlr+p即可列印
14.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资讯就能检视年报资讯了,年报资讯2014年报2013年度 2015年报2014年度,2014年注册的公司2015年再做年报即可。
至此,你的公司年报算是做完了。如果是个体的话开始新使用者注册那出现的【企业】下拉选单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报。
开个公司+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应该先办那件?
正常程式是:1.办理营业执照;2.办理组织机构程式码证;3.办理税务登记证;4办理生产许可证。不按这个程式办理的可以投诉!
人民法院有营业执照或是组织机构程式码证么?
啊,I 服了 you! 你看谁敢收取法院的营业税,他们怎么可能有营业执照啊,
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应该是有吧,毕竟法院也属于国家的行政机关
2014年组织机构程式码证和营业执照还需要年检吗
14年的营业执照现在要在网上做公示的,程式码四年换证在年检也可以的
组织机构程式码证还是需要年检的
营业执照,请看一下工商企字[2014]28号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山东地区 取消了程式码证书、营业执照的现场年检,改为网上申报。但是证书到期的还需要到现场办理
需要年检的,不年检的话会造成罚款,经营异常,到时候去补年检还要钱。
国务院释出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施的时间另行通告。
::::北京市工商局:::::
:hd315.gov./xxgk/tzgg/qgjg/201408/t20140826_1182677.
《企业资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资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全国企业信用资讯公示系统(北京)”(:
qyxy.baic.gov./beijing)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3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工商所报送2013年度纸质年度报告表。
企业其它(即时)自行公示资讯于2014年10月1日后发生变动的,以及2014年10月1日以后新设立登记企业,应当自有关资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资讯公示系统(北京)”向社会公示。公司实收资本及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期限等出资资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资讯公示系统(北京)”向社会公示。
::::北京市工商局:::::
:baic.gov./xxgk/tzgg/qgjg/201409/t20140925_1192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