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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风险 股东犯法,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

火烧 2023-03-19 08:35:59 1070
股东犯法,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 股东犯法,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如果是股东个人行为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如果是

股东犯法,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  

股东犯法,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

如果是股东个人行为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如果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职务行为,触犯刑法,涉及单位犯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知情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欠债,法人代表是否有连带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卹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阶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负债多少,股东附带连带责任吗?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无需承担责任。
工人的工资与债务由公司破产时的财产进行偿还。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卹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阶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需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型别企业最低注册资本
咨询人民币三万元
贸易人民币三万元
服务类人民币三万元
房地产人民币三万元
投资服务人民币三万元
金融人民币三千万元
生产、研发人民币三万元
电信增值人民币一百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典当行至少需要300万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蒙古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

包头市蒙古王酒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程式码:1502082002659 法定代表人:戴建忠 登记机关: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3日

北京好运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

北京好运龙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小立 注册号:1102212860447
住所:昌平区回龙观二拨子路东

寄给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函件是否要有法人代表

1、虚假出资。
根据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2、《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3、鉴于您提问的问题比较宽泛,所以不能详细作答。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您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公司的工地上意外死亡,股东应担负什么责任?

因是意外事故,法律上股东没有责任。保险给其家属,股份也应该退给其家属(如果其继承人认为要继续参与经营的,要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经济上股东负有人道主义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风险 股东犯法,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法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另一方是否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这个问题中的法人是谁?公司才是法人,你说的是法宝代表人吧?
如果法宝代表人以个人名义为公司贷款提供了担保,夫妻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只有处置自己那一部分的权利,没有处置另外一方部分的权利。就象夫妻的共同财产:房产,没有另一方的同意,单方面是没有处置权的。

有限公司和法人代表是否有连带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是没有连带的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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