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看守所 现在人在看守所,公安机关是否必须把材料递交检察院?还是经侦查后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将人无罪释放?
现在人在看守所,公安机关是否必须把材料递交检察院?还是经侦查后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将人无罪释放?
现在人在看守所,公安机关是否必须把材料递交检察院?还是经侦查后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将人无罪释放?
不是必须的,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释放。公安机关认为涉嫌构成犯罪检察机关不认为是犯罪或罪轻不起诉的,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人在看守所公安机关决定辙销案件!多少天可以递交材料到检察院
撤销案件的,如果人没有逮捕的,法律没有要求通知检察院,如果人被逮捕关押给,应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是否可以继续侦查?
可以继续侦查
公安机关不光是证明人有罪
还要通过侦查查询人无罪的证据
只是移交检察院后公安机关就很难直接面对犯罪嫌疑人了
法院移交给公安机关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必须侦查的吗?
在行政法规中经常出现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为什么不说是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是因为有些案件是公安机关侦查,有些案件由检察院直接侦查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将犯罪嫌疑人劳教吗 ?
劳教制度已于2013年12月全部结束,不再有劳教这一制度。
取保期过公安机关是否还能申诉检察院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取保超期是公安机关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并不会因此案件的审理,也就是说,如果证据齐全,公安机关仍然应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取证后认为无罪,还用移交检察院吗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当事人无罪的,应当撤销案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的相关规定:
1、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2、第一百八十四条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档案,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4、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职务侵占罪的侦查是由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管
公安侦查
现在检察院几乎没有侦查权了
以前的贪污之类的权利都给新成立的监察院了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进行监督 纠正
贪污贿赂罪的侦查,由公安机关侦查还是检察院侦查?线上等,谢了
应当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