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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政治制度 钱穆 中国历史的政治奋斗

火烧 2021-10-28 12:03:40 1035
中国历史的政治奋斗 根据目前宽限过的实际“判例”,这1000名官员量刑应该在10-15年之间。法不责众,一次判1000人十年以上的徒刑,世界司法史上都未之有也。早在2004年春夏,也是朗讯中国公司贿赂

中国历史的政治奋斗  

根据目前宽限过的实际“判例”,这1000名官员量刑应该在10-15年之间。

法不责众,一次判1000人十年以上的徒刑,世界司法史上都未之有也。

早在2004年春夏,也是朗讯中国公司贿赂的四名中国官员曾被解职。

这次,即便同样是解职,解职1000名相关官员和国有公司管理干部,也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真的不想说官员贪污的轻判是内部矛盾,平头老百姓贪欲的重判是外部矛盾。

但是现实很让人痛心。

粘贴自天涯社区

原标题:面对朗讯案,中国如何接招

从2000年到2003年,朗讯公司邀请约1000名中国官员赴美国等地旅行,为此花费超过1000万美元。

最近,朗讯公司为在中国“行贿”一事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罚款250万美元。

美国司法部和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公布的“朗讯中国贿赂案”文件,提供了事件的完整解释,“富有操作细节”。

例如,“朗讯每次旅行安排的时间通常为14天,花费在2.5万美元到5.5万美元之间”。

去了“如夏威夷、拉斯维加斯、大峡谷、尼亚加拉大瀑布、迪士尼世界、环球影城和纽约游玩”。

甚至哪次是“售前旅行”,哪次是“售后旅行”都有。

对于这样的“实名举报”,中国怎么办?真实性看来不可怀疑,朗讯公司都没有反诉,我们也不好帮它“辩污”。

那么,中国如何接这个招?

事实上,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是心知肚明的,而且“基本上不犯法”。

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只管得了他们的公司,如果用这个标准来要求我们的“内政”的话,他们此举有可能把我国有关一个税利大户的某个管理层面搞瘫痪——1000名官员(美国的法律文件把中国国有公司的“干部”称为“官员”),每人20多万到40多万元人民币的受贿额,按照现行的刑法,都过了“可以判处死刑”的坎。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起诉和量刑尺度都作了宽限,但也大大超过了,根据目前宽限过的实际“判例”,这1000名官员量刑应该在10-15年之间。

法不责众,一次判1000人十年以上的徒刑,世界司法史上都未之有也。

可见,我们要接这个招是困难的。

早在2004年春夏,也是朗讯中国公司贿赂的四名中国官员曾被解职。

当然,也只是解职而已。

这次,即便同样是解职,解职1000名相关官员和国有公司管理干部,也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其实,我们国家经常遇到这类挑战。

因为国际反腐败而使国内官员受株连的事件,屡见不鲜。

据报道,我国近十年来,调查过数十万起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的腐败案件,但是,案件的结果却往往不得不在法治和国情的天平两端寻找平衡。

再看美国司法这次“整治”的,是三年前的“旧案”(而今,朗讯公司已经不存在了。

2006年,美国朗讯与法国阿尔卡特合并为阿尔卡特朗讯),就知道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不是“既往不咎,来者可追”的,同时也不照顾本国公司的“海外投资环境”和“上市公司的股价下挫”。

可以设想,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中国官员会因为国外反腐败而受到“牵连”——考验还会接踵而至。

中国历代政治制度 钱穆 中国历史的政治奋斗

中国的国家利益因为海外公司的贿赂而受到多大损失,暂时无法计算,而司法的公正势必也是相当困难,这是多大的困境。

跨国公司本来拥有技术和管理优势,还要铤而走险,行贿中国官员,足以说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扭曲的,法治环境是亟待改善的。

当然,接受外国公司的贿赂,也不是中国官员的专利,2004年,IBM韩国公司为获取600多亿元的供货合同,曾行贿韩国信息通讯部、国税厅、军队、检察厅等十多名官员,事件暴露后,受贿官员都被判刑。

而面对“朗讯中国贿赂案”,我们应该做什么?如果在美国公布的司法处理的基础上,启动中国的司法程序,然后,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有什么不好吗?除了对那1000名涉嫌受贿人员,以及可能的更多的相关人员以外,没有什么不好。

说到底,“朗讯中国贿赂案”,既是一个困难,也是一个重塑国家尊严、增加人民信心的机会。

PK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

结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

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

新快报12月17日报道 ATM机出故障,取1000元卡里才扣1元!一见有此好事,小许觉得发财的机会来了,立即找来朋友小郭“共富贵”。

随后,小郭和小许分别从中提取了1.8万元和17.5万元后各自潜逃。

事发后,小郭主动自首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而潜逃一年被抓获的小许日前被广州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账户里170元取走17.5万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

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

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

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

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

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

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平民老百姓贪便宜钻空子多提了银行里的钱,前提条件还是银行ATM机本身出了故障,等同于银行本身管理失误,银行既不承认自己的问题却还把责任转嫁到他人身上;而被告人由于自己的贪欲,钻银行管理失误的空子多提出十几万,被判了个无期;看到这里,忍不住想问问,那些平时贪污行贿挪用公款几百万几千万的贪官们知法犯法,怎么就没见到事发被捕后普遍获得重判的了?如今这个社会上发生的某些事情给人的感觉就是:当法律落到普通老百姓头上就是大棒,敲死你丫的大爷绝对不含糊,而当落到某些关系人士或贪官们的身上时则是蚊子咬大象——不痛不痒。

这一切又如何能让老百姓看着心里感觉舒服?明摆着就是——不公平。

中国人民只期望我们这个社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视同仁,平等量刑,拒绝双重标准。

真的不想说官员贪污的轻判是内部矛盾,平头老百姓贪欲的重判是外部矛盾。

但是很让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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