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企业都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不是还要另起炉灶再搞一套双重预防机制
企业都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不是还要另起炉灶再搞一套双重预防机制
企业都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是不是还要另起炉灶再搞一套双重预防机制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领导人的顶层设计,现在全国都在推动这项工作,双重预防机制虽然部分内容包含在安全标准化体系中,但是如果双重预防体制建立起来的话,能够对企业的风险、隐患全覆蓋的,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应重视什么
各类安全活动真实有效,拍照片,如实做,如实按照考核细则去做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括哪些档案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档案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装置设施安全管理、建设专案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装置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装置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企业标准化体系怎样建立?
建立企业标准体系主要有以下步骤:
一、企业标准化机构和人员
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机构设定以及标准化管理人员配备,首要考虑的应能满足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企业标准化工作涉及到企业各部门,贯穿于生产、经营和管理各个环节,是企业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基础工作。企业设定什么样的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多少标准化工作人员,应根据其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规模、复杂程度、标准化工作量而定。
1.企业标准化机构的形式
第一种形式:企业设专兼职机构(如标准化科、处、室),在企业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统一管理整个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在各职能部门和车间设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业务上受企业标准化机构的领导。
第二种形式:设立以企业最高管理者为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标准化重大问题的讨论、审批和决策。具体标准化办事机构设定与第一种形式相同。企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企业标准化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所决策的重大问题是企业标准化方针、目标,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标准化规划、计划和重要标准审批等。
第三种形式:企业不设专职标准化机构,而是指定企业的某个职能部门统一负责企业标准化工作,并设专职或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标准化工作,重大问题由企业领导协调。
2.标准制定和释出的分工
(1)一般情况下,企业管理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由企业第一管理者所直管的部门牵头(例如总经办、厂长办或企管办),各管理事项的分管部门负责;企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由企业技术主管或总工程师所直管的部门牵头(例如技术处、装置处),各技术事项的分管部门负责;企业工作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其他各处室和各基层单位各对本部门的工作标准负责。
(2)一般情况下,全部标准均应由标准化管理机构报标准化委员会讨论、协商、修订、通过、批准;其中技术标准应由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批准。企业标准体系(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释出令,由企业第一管理者签发。
3、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基本要求
(1)应具备与所从事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标准化知识和工作技能,经过培训取得标准化管理的上岗证;
(2)熟悉并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现状,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
(4)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应用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企业标准化培训
企业标准化培训有企业外部组织的培训和企业自己组织培训两种。外部培训企业可派代表参加;企业自己的培训,企业有关人员都应参加。
标准化培训的物件和要求:
1.各级领导干部:要求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了解标准化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能贯彻和运用。
2.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对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应经过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培训资格的标准化部门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3.一般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对他们的基本要求是熟悉并能够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三、建立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
企业依据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制定标准化管理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定标准化工作体制、组织机构、标准化工作任务、职责、工作方法和要求;
2. 规定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复审的工作原则,工作程式及具体要求;
3. 规定实施标准及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原则、方式、要求、程式和分工;
4. 规定标准及标准资讯的收集、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5. 规定贯彻各级有关标准的程式和方法;

6. 制定标准化规划、计划内容、工作程式和要求;
7. 规定标准化培训的任务、目标、方法和程式;
8. 规定标准化成果奖励工作程式和要求等。
四、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制定企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的内容一般是:
1. 制定、修订企业标准专案的规划、计划;
2.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规划、计划;
3. 标准化科研的规划、计划;
4. 实施标准的专案计划;
5. 标准化培训计划。
五、企业标准的制定程式
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式如下:
1.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讯
(1)标准化物件的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2)有关最新科技成果;
(3)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4)生产(服务)过程及市场反馈的统计资料、技术资料;
(5)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及国内相关标准。
2.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般在起草标准草案之前要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参加起草小组的人员和人数,应根据所起草标准物件而定,一般由具有实践经验的从事技术工作或管理岗位的骨干组织。
起草小组对蒐集到的资讯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优选,必要时应进行试验验证,然后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的编制说明。
3.编写标准送审稿
将标准草案连同标准编制说明,发至企业内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发至企业外部有关科研、设计单位以及大专院校、使用单位征求意见。对反馈的意见要逐一分析研究,决定取舍,进一步修改标准草案,形成标准送审稿。
4.审查标准
根据标准的复杂程式、涉及面大小,可分别采取会审或函审。审查企业标准应吸收本企业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外单位的专家和使用者参加。
5.编制标准报批稿
6.批准和释出
六、标准的实施
标准的实施是整个标准化活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标准实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标准化的经济效果。标准实施是一项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的贯彻落实标准的活动,是将标准贯彻到企业生产(服务)、技术、经营、管理工作中去的过程。一般来说,标准实施工作大致可分为计划、准备、实施、检查、总结等五个步骤。
七、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各级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企业自身的监督检查。
企业自身的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 已实施的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2. 企业内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3.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和装置是否符合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对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评分表”对企业进行自我评价,通过内审,对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持续改进现有过程或体系,适当时申请标准化良好行为的外部确认。
企业标准化体系框架建立
企业标准化体系框架的建立:
1、树立企业的基础形象,明确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业务范畴。
2、建立健全的企业规章制度,以制度引导管理,以管理实施制度。
3、明确人才的吸收机制。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企业要构建人才库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4、科学完备的绩效薪酬体系,员工工作的目标就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而反应一个人自我价值转化为企业价值的标准就是员工对企业的贡献所获得的对应的绩效管理体系。
5、以制度为核心,以管理为驱动力,企业管理的基础就是要公平公正,
企业标准化体系如何建立?
首先领导要重视,发动全员参与,明确建立标准化的目标。(可组成专门项小组)
确定流程和架构
根据实际层层制订SOP档案
稽核SOP档案并最终形成正式档案
培训、实施、检查、检讨、改进
通过不断的PDCA回圈优化体系
道路养护有哪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为加强我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规范养护施工安全生产的行为,推进养护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C H30-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业主单位
(一)日常管理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部署。
2.按要求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培训,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的有关资料。
3.专案业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内部各部门安全责任明确,明确归口部门和责任人。
4.建立安全会议、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报告等制度。
5.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
(二)合同管理
1.招标档案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从事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案负责人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A类和B类证书)。
2.在招标档案中,应当对施工单位工程安全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
3.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4.单列安全专项经费并明确经费使用规定。
(三)检查和培训
1.根据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专案的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后形成检查通报。
2.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及防范措施。
3.对施工队伍专案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作业培训和考试,出具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4.对作业安全设施(含施工车辆、机械)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5.对施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进行奖优罚劣。
(四)专项工作
1.编制专案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演练。
2.按要求及时支付安全专项经费。
3.按要求报送事故资讯,协助处置事故的善后工作和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养护施工单位
(一)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1.从事大型、特大型桥梁和长、特长隧道以及特殊复杂结构的桥隧构造物的中修和大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一类资质。
2.从事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涵洞、中段隧道、绿化及沿线设施(不含监控、通讯、收费管理系统)等的中修、大修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3.从事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
(二)办理进场施工手续
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应编制专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保障方案、施工安全标志设定平面图,填写《高速公路涉路施工作业申报表》,签订《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安全监督协议书》。
2.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含施工人员、施工车辆驾驶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将培训记录和签到表交路政大队存档。
3.到路政部门办理《涉路施工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进行施工作业前,向当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报送下列材料,经稽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
(1)公路养护作业施工合同和公路经营企业相关证明。(2)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具备有关资质条件。
(3)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保障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材料,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6)申报的公路养护作业计划。
(7)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
(8)因施工需临时拆除、移动公路附属设施的申请。
(9)其它。
4.如需延期施工、夜间施工、法定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施工、施工作业半幅封闭或中断交通、因施工需临时拆除、移动公路附属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三)安全制度建设及安全责任落实
1.建立养护施工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专案负责人、各部门、作业层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目标责任书齐全。
2.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制、检查、培训、隐患排查、安全会议、专项方案审查,事故报告、特种装置安全管理、特种人员管理、安全技术交底(含风险告知)、安全专项经费管理、隐患整改等工作制度,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四)安全工作计划
制定养护施工专案安全工作计划,按要求进行安全目标分解。
(五)人员管理
1.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C证,从事大中修专案施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A证,养护工程专案负责人应取得B证,证书内单位名称应当与中标单位相符合且在有效期内。
2.合同价在100万以下或施工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合同价在100~300万或施工单位人数在20~50人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
3.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书,证书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年审,类别应当与标段内使用的机械装置、作业对应,有进出场时间纪录。
4.制定劳动用工人员登记台帐,不能聘用残疾或智障人员在高速公路上施工作业。
5.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所有进场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对新进场、转岗、复工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6.对于相关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交底,专案培训资料应包括全体作业人员。
7.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六)专项方案
1.对养护工程专案进行危险源分析,编制安全专项方案。
2.按照要求制定和论证危险源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报业主单位审批后执行。
3.专项方案经审查通过后在现场予以实施,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方可开工。
4.严格按照审批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5.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在现场有效实施。
(七)专项经费使用
1.根据安全工作计划、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以及现场安全防护、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要求,编制安全经费使用计划。
2.建立安全经费使用台帐,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劳保用品,不得挪用安全生产经费。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作业的规范要求。
(一)养护安全设施
1.锥形交通路标 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摩阻效能。形状为圆锥形,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规定,布设间距宜为10m~20m。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灯号。
2.路栏 应由刚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
3.防撞桶(墙) 应为半刚性装置,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装置,其上有黄黑相间色,顶部可安装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防撞墙应两个为一组组合在一起使用。
4.移动式标志车 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颜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或缓冲区内。
5.施工警告灯号 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施工警告灯号宜与其它安全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企业安全生产的关系
首先,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纵深防御、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
其次,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建设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重要职责之一,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纠正、自我提高的预防事故发生的根本途径。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作为安全系统管理的两个核心环节,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均有明确要求,并作为其基础关键环节存在。其核心理念也是运用PDCA模式与过程方法,系统的进行风险点识别、风险评估与管控措施的确定,并对各个过程制定规则、原则,进行过程控制并做到持续改进
对于扎实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通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会使目前安全管理体系更加系统和深化,从根本上实现事故的纵深防御和关口前移。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档案是什么样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规范性引用档案
下列档案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一般要求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回圈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核心要求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档案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装置设施安全管理、建设专案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装置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装置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档案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档案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生产装置设施
生产装置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专案的所有装置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装置设施应与建设专案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专案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装置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装置设施执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装置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执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装置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装置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装置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新装置设施验收及旧装置拆除、报废
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装置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装置设施。
拆除的生产装置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装置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作业安全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装置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装置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装置设施上,设定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装置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定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定围栏和警示标志。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专案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专案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装置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隐患排查和治理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专案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资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装置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9.3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职业健康
5.10.1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定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定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装置,设定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装置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效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定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10.3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11应急救援
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1.4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11.5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许可权,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5.13.1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档案,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5.13.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企业达标期间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执行情况概括怎样写
国法庄严。
国法尊严。
我的,全球一级经理,其实,那天,,全球董事会开会没有我的工作。可是呢,开会的的地儿,是我们家,当时主的王府大街边儿上的王府饭店。偏偏有位老大,想看看这片儿。全是我熟的。又,其实,学习商业,是宿命的安排。不是我的初衷。当年,我考大学状元文甲天下的时候,报的第一志愿是北大中文系。
话说近了。我是从热爱中文开始的热爱其他。引导我爱上我们伟大的华文,特被是北京话的,首先。:
就是侯宝林大师和白全福大师;和郭曲儒大师,从匣子里,说的相声。
侯先生,当然,就不用再多说了。是我们伟大的相声艺术大师。这个能说。!
白先生和郭先生两位的捧哏艺术欣赏。!
这个,相声吧,是两人说的。其实我也知道,珍珠翡翠‘白玉堂’;和天津卫那两位爷,就爱自己,不爱和别人搭帮皆伙的,我是有学问的都知道这两位的。
捧哏艺术。说实话,没什么。一般的,就那么几个字。当然了,新社会,连妇女都半边天了之后吧,现代曲艺艺术,一般,都是开始,如果是两人说的话,都半儿劈了。
为什么,要在讲管理的栏目里,提到,相声艺术的捧哏艺术呢,其实,我就是说,这个,管不管任何一种思考问题的思想,都是从一个字,开始的。于是,即使,旧社会,不是表演艺术家,而是,编相声的,对多如牛毛;和惜墨如金的考量,都是有斟酌的。
另外,就是啊,语言,说的时候,发音、强调、口吻、演技、言及、频率、频次、语气、语调、声色、就活、捧著、拿着、平著、调著、热著、凉着、晾著、抬着、拼着、品著、贫著、兴著、蓦然这、然否者、和著、摆着、掰著、差著、揶揄著、站脚助威这、亲手扶著、乱撞著、乱装着、正派著、对比著、谐趣著、歌以种植者、歌以咏志着、伴奏者、惊叹这、惊讶这、敬松这、惊悚著、惊异著、怪诞著、。。。。。。
管理科学
工业与商业管理
企业管理
安全生产
体系建造
标准化运营指标制定和编制
正如,语言文字之学习,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在,专业专家专向之外,要有满点的同时的驾驭文字的功力来辅佐,才能:
然也技惊天;
有眼有言牵。
国歌
国际歌
国法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