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工资怎么做 行政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工资账务处理怎么做
行政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工资账务处理怎么做

行政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工资账务处理是什么?
你应该是新手就不讲原理了,直接做分录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工资及福利-基本工资 9244.00
-津贴补贴 26457.97
对个人及家庭补助-住房公积金 4636.63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9244+26457.97+4636.63=40338.60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0338.60
贷: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40338.60
每月个都是这样,只是具体的工资会变化,改一下好
多项选择3、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行政单位的账务处理是()。
B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D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四、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下年终结余资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单位年终结余资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 年度终了,行政单位依据代理银行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分录是: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拨入经费---- 下年恢复额度时,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恢复到账通知单,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如果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度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注:如果你是应付考试的话,可以不用了解这些专用术语,直接记分录就可一。 如果是工作,还是要能明白这些原理的。
行政单位用自筹资金支付基建评审费的账务处理
1、关于付款的银行手续费,应当计入 待摊投资--财务费用 科目,
借:待摊投资--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需要并入大帐,是需要和其他科目(建安投资、设备投资等)加计后计入大帐的“在建工程”科目内
新制度下,基建账并入 行政单位的会计大账里,基建账的贷方的年初余额(基建拨款),除了放一部分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里,剩下的部分放在新账的哪里?放在 财政拨款结转-项目结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办公楼建设
基本建设会计分录大全
一、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核算
(一)预算拨款的拨入和结转
1.收到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的基建基金拨款限额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2.收到地方财政预算(包括地方机动财力)拨入的拨款限额(退回用红字登记)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3.收到财政预拨的下年度拨款限额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
4.年终注销预算拨款限额结余(用红字登记)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5.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预算拨款
(1)结转上年度“本年基建基金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2)结转上年度“本年预算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3)结转上年度“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4)结转上年度“交付使用资产”帐户的余额(用基建拨款完成的部分)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二)自筹资金和其他拨款的拨入
1.收到地方财政、上报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拨入的自筹资金预存建设银行(退回数用红字登记)
借:银行存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2.结转本年度使用的自筹资金
借:基建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3.同时,应将自筹资金从待转户转存本年存款户
借:银行存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贷:银行存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4.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上年度“本年自筹资金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5.收到上级转帐拨入的进口成套设备
借:器材采购
贷: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6.收到主管部门转帐拨入进口成套设备转来支付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费及设备检验费等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7.收到上级从本系统其他建设单位无偿转帐拨入的设备、材料
借:设备投资
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基建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
8.由于主办协作配合工程等,收到其他单位拨入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9.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
10.收到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的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
借:银行存款
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11.按照国家规定调整设备、材料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库存设备
材料成本差异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12.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上年度“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
款”等帐户的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本年器材转帐拨款
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
本年其他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三)联营拨款的拨入、支用和结转
1.收到投资单位通过参股等方式拨入的基建参股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联营拨款
2.支用联营拨款时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银行存款
3.用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交付时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4.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将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进行转帐
借:联营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5.工程完工将剩余资金退回原投资单位
借:联营拨款
贷:银行存款
(四)投资借款的借入、支用和偿还
1.收到建设银行关于基建投资借款指标的通知,应设置“基建投资借款指标备查簿”进行登记,不作会计分录
2.实行贷转存办法的建设单位借入投资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3.用基建投资借款购买设备材料,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其他基建支出
借:器材采购
应付工程款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4.支付投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利息
贷:基建投资借款
5.使用国外借款的建设单位发生的汇兑损失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如为汇兑收益,作相反分录。
6.按照规定用基建收入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同时,借:应交基建收入
贷:银行存款
7.按照规定用于基建包干节余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同时,借: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贷:银行存款
8.根据生产单位还款通知,结转归还基建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9.工程竣工,将处理结余物资收回的资金,偿还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五)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的借入、支用和偿还
1.主管部门统一向建设银行借入基建投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2.主管部门拨给所属建设单位基建投资借款
借: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3.主管部门接到银行转来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4.年末,主管部门将利息分摊给所属建设单位
借: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贷:待摊投资
5.主管部门收到所属建设单位交来的用于还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
借:银行存款
贷: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6.主管部门用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归还基建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7.建设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拨入的基建投资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8.建设单位收到主管部门分摊来的基建投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9.建设单位用上级拨入的基建投资借款完成的基建投资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银行存款
10.建设单位将应归还投资借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上交主管部门
借: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应交基建收入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11.建设单位将投资借款存入银行获得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待摊投资
12.将存款利息上交主管部门
借: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13.主管部门收到所属建设单位交来的存款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14.主管部门用这部分利息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银行存款
15.下年年初,所属建设单位除应将“交付使用资产”帐户余额与“待冲基建支出”帐户余额互相冲销外,还应将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转给上级主管部门
借: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16.主管部门接到所属建设单位转来的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通知单
借: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贷:拨付所属投资借款
(六)企业债券资金的拨入、支用和结转
1.收到拨入的企业债券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企业债券资金
2.使用企业债券资金,按规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企业债券资金
3.企业债券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企业债券资金
4.用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支付使用资产交付时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5.下年年初,冲转上年用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支付使用资产
借:企业债券资金
贷:交付使用资产
6.工程竣工后,对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结转物资进行清理,将收回的资金交回拨出债券资金的生产企业
借:企业债券资金
贷:银行存款
(七)国内储备借款的支用和偿还
1.用国内储备借款购入设备或材料
借:器材采购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2.支付国内储备借款利息
借:采购保管费
贷: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3.用基建拨款归还储备借款
借:其他借款/国内储备借款
贷:限额存款等
(八)周转借款的支用和偿还
1.支用周转借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其他借款/周转借款
2.应付的周转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
贷:其他借款/周转借款
3.归还周转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其他借款/周转借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二、设备和材料的核算
(一)器材的购入
1.收到发票帐单,货款已支付
借:器材采购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收到发票帐单,贷款尚未支付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3.购入的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具、器具验收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记帐
借:设备投资
贷:器材采购
4.购入的需要安装设备验收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记帐
借:库存设备
贷:器材采购
5.购入的材料验收入库
借:库存材料
贷:器材采购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时
借: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器材采购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时
借:库存材料
贷:器材采购
材料成本差异
6.购入大型设备:
(1)按照规定预付大型设备款
借:应付器材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上项设备验收入库,按照实际成本记帐
借:库存设备
贷:器材采购
(3)根据发票帐单,结转应付器材款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4)补付应付器材款的未付部分
借:应付器材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7.结转暂估应付器材款
(1)月终,将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帐单尚未到达的器材,按合同价格或预算价格暂估入帐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2)下月初,冲回暂估器材款(用红字登记)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3)发票帐单到达时,再按发票帐单价格记帐
借:器材采购
贷:应付器材款
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8.采购设备和材料发生的短缺和毁损,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应由供应单位或运输机构等负责赔偿的
借:应付器材款
其他应收款
贷:器材采购
(2)需要报请批准转销或查明处理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器材采购
(3)经批准转销的超定额途耗
借:器材采购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4)经批准核销的非常损失
借: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9.登记发生的采购运杂费
借:器材采购
贷: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10.登记发生的采购保管费
借:采购保管费
贷:应付工资
库存材料
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累计折旧
11.月终,分配本月发生的采购保管费
借:器材采购
贷:采购保管费
12.月终,结转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
(1)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器材采购
(2)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
借:器材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13.年终工程竣工时,调整采购保管费的实际发生数大于按预定分配率分配数的差额(实际发生数小于已分配数时用红字登记)
借:设备投资等
贷:采购保管费
(二)委托加工器材的发出和收入
1.发出加工用的材料和设备
借:委托加工器材
贷:库存材料
库存设备
2.结转委托加工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借:委托加工器材
贷:材料成本差异
3.支付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器材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4.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设备
借:库存设备
设备投资
贷:委托加工器材
5.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按计划成本记帐,并结转实际成本(包括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贷:委托加工器材
材料成本差异
(2)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委托加工器材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
借:库存材料
贷:委托加工器材
6.收回加工剩余材料,并结转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贷:委托加工器材
材料成本差异
(2)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
借: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委托加工器材
(三)器材的发出
1.需要安装设备交付安装
借:设备投资
贷:库存设备
2.年终通过盘点,对不符合“正式开始安装”三个条件的设备,办理假退库手续(用红字登记)
借:设备投资
贷:库存设备
3.下年初,将上项设备重新登记入帐
借:设备投资
贷:库存设备
4.发出用于器材采购保管的材料
借:采购保管费
贷:库存材料
5.发给承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
(1)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小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预付备料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2)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预付备料款
贷:库存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月终发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
6.实际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单位拨给承包单位抵作应付工程款的材料:
(1)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小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应付工程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2)发出材料的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时
借:应付工程款
贷:库存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月终分配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
7.发出用于建设单位管理部门或小型自营建筑安装工程的材料
借:待摊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8.月终,调整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待摊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采购保管费
贷:材料成本差异
(四)器材的有偿调入和调出
1.器材的有偿调入
(1)收到外单位有偿调入的设备或材料
借: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2)归还有偿调入设备或材料款
借: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银行存款
2.器材的有偿调出
(1)有偿调给外单位的设备或材料
借: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贷: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2)收到调入单位归还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
(五)器材价格的调整
1.调整材料的计划成本
(1)调整增加计划成本的数额
借:库存材料
贷:材料成本差异
(2)调整减少计划成本的数额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库存材料
2.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库存设备的调拨价格
(1)调整增加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库存设备
贷:待摊投资/调整器材拨款价格折价
(2)调整减少调拨价格的折价
借:待摊投资/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
贷:库存设备
3.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库存材料的调拨价格
(1)调整增加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待摊投资/调整器材拨款价格折价
(2)调整减少调拨价格的折价
借:待摊投资/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
贷:材料成本差异
(六)器材盘盈、盘亏和毁损
1.清理可发现的器材盘盈
(1)盘盈的设备按实际成本记帐
借:库存设备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2)盘盈的材料按计划成本记帐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3)报经上级批准后转帐
设备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待摊投资/设备盘亏及毁损
材料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采购保管费
2.清查中发现的器材盘亏和毁损
(1)盘亏和毁损的设备按实际成本记帐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库存设备
(2)毁损设备的残料估价入帐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3)盘亏和毁损的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库存材料
(4)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应分摊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材料成本差异
(5)毁损材料的残料估价入帐
借:库存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6)应由过失人负担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7)盘亏和毁损器材的净损失报经批准后转帐
设备的净损失
借:待摊投资/设备盘亏及毁损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材料的净损失
借:采购保管费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8)报经批准后转帐的器材非常损失
借: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七)超储积压物资的处理
1.按照规定对外销售(处理)积压或不需用设备
(1)发生亏损
借: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银行存款
贷:库存设备
(2)发生盈余
借:银行存款
贷: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库存设备
2.按照规定对外销售(处理)积压或不需用的材料
(1)发生亏损
借: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银行存款
贷: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2)发生盈余
借:银行存款
贷:待摊投资/器材处理亏损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三、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的增加
1.用基建投资购建完成的自用固定资产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投资借款
设备投资
其他投资等
同时,借:固定资产
贷:交付使用资产
2.用留成收入购建完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3.有偿调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银行存款(调拨价)
累计折价(差价)
4.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1)未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原值入帐
借:固定资产
贷:上级拨入资金
(2)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帐面原值和已提折旧入帐
借:固定资产(原值)
贷:上级拨入资金(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5.盘盈固定资产
(1)按重置价值和估计折旧入帐
借:固定资产(重置价值)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重置价值减估计折旧)
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2)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贷: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二)固定资产的减少
1.调出的固定资产
(1)转销帐面原值和已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拆除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清理完毕转销固定资产清理
无偿调出
借:上级拨入资金
留成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
有偿调出,收回固定资产价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将固定资产清理帐户的余额进行结转
收入大于支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支出大于收入
借: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2.盘亏的固定资产
(1)将盘亏的固定资产转待处理财产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后转入待摊投资
借: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
3.毁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固定资产价款,收回残料的价值或变卖残值所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库存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单位或过失人承担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应付器材款
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完毕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帐户的余额
如为借方余额
借: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有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待摊投资/固定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按规定的折旧率提取折旧
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
采购保管费
贷:累计折旧
四、工资和工资附加费的核算
(一)工资的支付和分配
1.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支付职工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3.从应付工资中扣还或代扣各种款项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
4.工资发放人员交回逾期未领取的工资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5.月终将本月应付的工资进行分配
借:采购保管费
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资
(二)工资附加费的提取和分配
1.月终,按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提取本月职工福利费
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等
贷:应付福利费
2.已成立工会的建设单位,每月根据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或交纳工会经费
借:采购保管费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待摊投资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其他应付款
五、工程结算的核算
1.尚未实行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核算
(1)预付施工企业备料款
借:预付备料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预付施工企业工程款
借:预付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3)按照施工企业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将应付工程款登记入帐,并扣回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预付备料款
预付工程款
应付工程款
(4)将施工企业列入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内随同工程价款一并结算的施工机构转移费、临时设施费登记入帐
借:待摊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5)支付应付工程款
借:应付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2.实行竣工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核算
(1)结算工程价款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2)对于随同工程款一并承付的临时设施包干费和施工机构转移费
借:待摊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3)支付工程款和随同工程价款一并结算的各项支出
借:应付工程款
贷:限额存款
银行存款
基建投资借款
(4)拨给承包单位的工程用材料抵减的应付工程款
结算价格大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的差额
借:应付工程款
贷:库存材料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结算价格小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的差额
借:应付工程款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库存材料
(5)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月末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
…………
财政直接支付怎么做账?
1.先计提工资
借:经费支出/事业支出
贷:应付工资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2.收直接支付申请书时
借:应付工资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类型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和其他支出。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代发工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
借: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行政单位,财政直接支付 与财政授权支付的区别,财政零余额账户该如何使用?
分录为:
借:经费支出——基本支出32000
贷:拨入经费——基本支出32000
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从支付方式和支付程序上有明确:
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
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通过代理银行进入全国银行清算系统实时清算,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将批准后的限额通知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