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55号文 建设部建市【2003】30号文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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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03)30号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2008年10月11日 08:40 来源:南京建设工程资讯网 我要评论(0) >建筑法律咨询 >我要订阅 企业展示 | 查询建筑企业和建造师 不良记录67606条 中标资讯678570条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市[2003]3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专案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企业,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专案组织实施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专案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装置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
(一)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专案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执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专案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三)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专案的设计、采购、施工、试执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专案。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专案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根据工程专案的不同规模、型别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三、工程专案管理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
(一)工程专案管理是指从事工程专案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专案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专案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二)工程专案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专案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专案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
(三)工程专案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许可权、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专案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工程专案管理主要有如下方式:
1、专案管理服务(PM)
专案管理服务是指工程专案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专案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专案策划;在工程专案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执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专案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资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专案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专案管理承包(PMC)
专案管理承包是指工程专案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专案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对于需要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工作的工程专案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专案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根据工程专案的不同规模、型别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其他专案管理方式。
四、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的措施
(一)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专案管理体系,充实专案管理专业人员,提高融资能力,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在其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专案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专案进行联合总承包。
(二)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专案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专案管理体系,充实专案管理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专案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程专案管理业务。
(三)打破行业界限,允许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其他相应资质。
(四)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接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专案管理业务,但不应在同一个工程专案上同时承担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业务,也不应与承担工程总承包或者工程专案管理业务的另一方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五)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专案,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专案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专案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专案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利,承担监理责任;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专案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专案管理,业主应当委托监理。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2号)精神,使有关融资、担保、税收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到重点扶持发展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工程专案管理企业,增强其国际竞争实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鼓励大型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与国际大型工程公司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组建国际型工程公司或专案管理公司,参加国际竞争。
(七)提倡具备条件的建设专案,采用工程总承包、工程专案管理方式组织建设。
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专案,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的作用,进一步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的专业培训,培养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的专业人才,适应国内外工程建设的市场需要。
有条件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和企业等,要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的理论研究,开发工程专案管理软体,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和工程专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九)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992年11月17日建设部颁布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1992]80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建设部[2007]87号档案内容是什么?
资料来源 :china-cas./chinese/xhdt/neirong.php?uid=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7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1年3月14日经第38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释出,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俞正声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装置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资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讯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获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六条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 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 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七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其所属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档案、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企业专案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九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二)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三)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第十条 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不含本规定第七条第二款所列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稽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铁道、交通、水利、资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稽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稽核部门应当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申请资质提供的资料审查核实。 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交通、水利、通讯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审批。 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批,应当从受理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 由有关部门负责初审的,初审部门应当从收到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初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在公众媒体上公告。 第十二条 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式核定。 第十三条 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总承包序列内选择一类资质作为本企业的主项资质,并可以在总承包序列内再申请其他类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资质,也可以申请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专案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在本资质序列内申请类别相近的资质。 第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建设部33号令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设部33号令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33号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一日经第五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释出,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 侯捷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提高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整洁、文明、安全、生活方便的居住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小区,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新建住宅小区(含居住小区、住宅组团,以下简称住宅小区)。
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管理(以下简称小区管理),是指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装置、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专案进行维护、修缮与整治。
第三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负责小区管理的归口管理工作;市政、绿化、卫生、交通、治安、供水、供气、供热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小区管理中有关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条 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管理。
第六条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管委会的权利:
(一)制定管委会章程,代表住宅小区内的产权人、使用人,维护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利;
(二)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三)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年度管理计划和小区管理服务的重大措施;
(四)检查、监督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管委会的义务:
(一)根据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意见和要求,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三)接受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监督;
(四)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一)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二)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三)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四)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有权要求管委会协助管理;
(六)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七)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一)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二)接受管委会和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
(三)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委会审议,并经管委会认可;
(四)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物业管理公司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九条 物业管理公司可享受国家对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第十条 物业管理合同应当明确:
(一)管理专案;
(二)管理内容;
(三)管理费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合同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合同和小区管理办法,应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售房手续时,应在买卖合同中对房地产产权人有承诺遵守小区管理办法的约定。房地产产权人与使用人分离时,应在租赁合同中对使用人有承诺遵守小区管理办法的约定。
第十三条 住宅小区内的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小区管理办法,按规定交纳管理费用,不得妨碍、阻挠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有权参与监督住宅小区的管理。
第十四条 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一)擅自改变小区内土地用途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毁损设施、装置,危及房屋安全的;
(三)私搭乱建,乱停乱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位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住宅小区景观,噪声扰民的;
(四)不照章交纳各种费用的。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有权投诉;管委会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可处以罚款:
(一)房屋及公用设施、装置修缮不及时的;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
(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私搭乱建,改变房地产和公用设施用途的;
(五)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及管理办法规定义务的。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生效前,未按本办法实施管理的住宅小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基本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基本建设程式及其具体内容:基本建设程式是指基本建设专案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整个工作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及其先后次序。简单地讲就是指进行基本建设工作的先后次序。它的具体内容可归纳为三个阶段九个步骤,即:第一阶段为确定专案阶段,此阶段要对基本建设专案进行投资决策。具体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进行可行性研究通过资源勘探、地质勘察、地形测量、科学研究及环保气象资料的收集等工作,论证专案在技术上、经济上和生产力布局上的可行性,进行多方案比较.择出最佳方案。 (2)编制设计任务书根据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和要求,按照专案的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计划、设计等单位编制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般要求有;1)建设的目的相依据,2)建设规模,产品方案或纲领;3)生产方法或工艺原则;4)矿产资源和水文工程地质条件;5)各种原材料、动力、运输等协作条件;6)资源综台利用和治理“三废”的要求;7)建设地区或地点及占用土地估算;8)建设工期;9)投资总额;10)劳动定员控制数; 11)要求达到的经济效益等。 (3)选择建设地点根据地质自然条件可靠、水电运输条件落实、材料燃料条件具备、生活环境条件合适等选择建设地点,提出选点报告。第二阶段是工程准备阶段,即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二个步骤:(4)编制设计档案在专案的设计任务书和选点报告批准后,由主管部门指定或委托设计单位,按设汁任务书的要求编制设计档案。一般专案采用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重大专案采用三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5)做好建设准备在设计任务批准之后即可织织筹备机构来负责建设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有:进行工地的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收集提供设计资料及工艺要求;组织设计档案的编审;编报物资申请计划;组织对专用装置和特殊材料的订货,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落实水、电、路的供应渠道;申请施工执照及签订施工合同等。 (6)列入年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投资总额和建设工期,合理安排建设专案的分年度实施计划。年度计划安排的建设内容,要相当年分配的投资、材料、装置、劳动力等相适应。第三阶段是投资实施阶段;即建设专案的实施完成阶段。此阶段要完成以下三个步骤; (7)组织施工在列入年度计划,做好建设准备工作后,才能开工。在此期间要做好计划、设计、施工等三个环节相互衔接;投资金额、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装置材料、施工力量等五落实;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不留隐患,不留尾巴等四做到。(8)生产准备为了保证专案建成后能及时投产,建设单位要根据专案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专门的生产班子,抓好投产前的生产准备工作。(9)竣工验收.交付生产对所有建设专案,都应按批准的设计档案规定的内容建完。其中对工业专案,要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能够生产出合格产品,对非工业专案要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建设项口竣工后都应及时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大型联合企业,应分期分批组织验收。凡符合验收条件的工程,若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的,其一切费用不准从基建投资中支付。
广东建设年鉴的内容是什么
都是建设行的的统计资料吧
党的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四个方面。
班组文化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八九点班组建设 提供的内容
1班组文化的理念系统
每个班组都有自己的文化,只是文化也有正向和负向之分;有能起到促进作用的,也有起到破坏作用的,可以说是良莠并存。而班组文化理念建设就是一个重新界定、规范的过程,将班组文化中优的部分进行提炼、总结和固化,而将其中劣的部分去除掉;同时基于管理理念的发展和班组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有益文化的补充,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存优、去劣、补益” 的过程。通过班组理念层面的建设,班组员工首先在理念层面,对班组追求什么、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达成共识。
班组文化理念建设包括核心主文化和要素子文化两大部分:
(1) 班组核心主文化理念系统主要包括:
班组口号———班组核心理念的表达;
班组使命———班组“为什么而存在” 的根本思考;
班组宗旨———班组如何实现使命的根本主张;
班组目标———班组实现使命的愿景和梦想;
班组哲学———班组走向卓越的思维方式;
班组价值观———班组经营的成功法则;
班组精神———班组走向卓越的精神支柱。
(2) 班组要素子文化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内容,每个班组
需要根据自身的管理目标和业务特点,选择5~6项关键要素,进行文化理念建设:
班组安全理念;
班组学习理念;
班组服务理念;
班组客户理念;
班组绩效理念;
班组质量理念;
班组成本理念;
班组团队理念。
2班组文化的表现系统
即班组文化外在表现形式和载体,是卓越班组优秀文化成果和文化渗透的工具。包括班组的LOGO、班组名片、班组之歌、班组影集、班组文化墙、班组文化故事集等等。
3班组文化化育系统建设
建设班组文化化育系统,就是建设文化的催化机制、文化的管理环境,搭建文化的推进平台,策划系列的文化推进活动。如,文化环境氛围的建设、每日一反思、每日一对标、文化风暴会、文化学习会、文化标杆人物塑造、文化故事征集与宣讲,以及星级班组评选等。
建设银行回访的内容是什么
是申请信用卡吗?如果是的话,会根据之前申请时填写的内容,问几个个人资讯的问题核对资讯。
三个文明建设的内容是:_____,_____,____建设。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党的政治建设的内容是什么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在社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党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正确纲领、路线和政策,并用这样的纲领、路线和政策去教育全体党员和干部,使他们能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实践斗争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前进的正确方向。
党的政治建设的基本任务是,确保党在政治上的先进性。而党在政治上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的正确上面。
制定正确的纲领、路线和政策,是党的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
其中,首先是解决党的纲领问题。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件下,gcdzg的最低纲领,是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中国;最高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党的最近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党为了实现自己的纲领,必须依据纲领进一步制定出一定历史阶段的政治路线。从实际出发,制定并且坚持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是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条件。而正确进行党内斗争,巩固和发展党的团结统一,既是制定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又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它直接关系到党的性质,直接影响着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直接决定着党在政治上的成熟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