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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9月份开了一张发票,交给对方,前两天他们说这张发票认证不过,但是财务盖章了,要他们申请吗?

火烧 2021-11-02 14:24:58 1067
您好,我9月份开了一张发票,交给对方,前两天他们说这张发票认证不过,但是财务盖章了,要他们申请吗? 您好,我9月份开了一张发票,交给对方,前两天他们说这张发票认证不过,但是财务盖章了,要他们申请吗?是

您好,我9月份开了一张发票,交给对方,前两天他们说这张发票认证不过,但是财务盖章了,要他们申请吗?  

您好,我9月份开了一张发票,交给对方,前两天他们说这张发票认证不过,但是财务盖章了,要他们申请吗?

是的!要对方去对方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前两天去体检,只给我一张收据,忘了叫他们开发票了。我过两天去还能叫他们补开给我发票吗?

能开的。如果不开的话,你可以去找他们的院长说礼去,再不然还可以到当地消协投诉的。

请问给对方开发票,原来盖的是收费章,对方不认可,可以再在该张发票上补盖发票专用章吗?

不行的!发票是可以重盖章,但是以盖不清重盖!如果是不同型别章必须作废重开(如果是本月的发票),是过了月的发票必须要开红色!

我们单位收到一张发票,票上盖了对方的财务专用章,但是没有填写开票人,领导说这是一张废票,能不能给解

这很正常的,我们公司都是这样的,我开发票也没写开票人的,没事啊。。。。但是这个章应该是发票专用章吧。。。。
不过我在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也有盖财务专用章的,自己认证的话,应该没问题,就不知道去税务局能不能过

给客户开了一张发票,很长时间以后对方说没收到这张发票,怎么办

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遗失处理问题
(一)开票方将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开票方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登报宣告作废后接受行政处罚。
2.开票方将作废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影印件与该份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等其它联次贴上在一起,对该份发票进行作废或开具相应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
(二)受票方将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受票方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登报宣告作废后接受行政处罚。
2.受票方凭作废宣告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索取该份发票的存根联影印件,开票方应在存根联影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交予受票方。
3.若受票方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的,由开票方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重开时须备注说明原遗失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等内容,并将受票方作废宣告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存作为重开发票的依据。

有几种原因:1、快递丢失2、企业讲发票丢失3、企业认证了。
针对这几个情况,第三个情况最好查询,你去对方国税局网站一查发票情况就行。
剩下的你针对以下查询一下。估计一般收不到情况在1.2情况出现最多

如今的发票大多都是电子发票的行驶,一般在开发票的时候电脑都会有记录,当客户质疑没有收到发票的时候查询一下以前开发票的记录就能够证明你们是否开过发票,如果是客户遗失发票,那么这就是客户自己的问题

给客户开了一张发票,很长时间以后对方说没收到这张发票:
1.客户需要开具本单位的证明,证明没有报销这张发票,并有财会人员签字。2.是电脑开的票可以再给列印一份,是手工开的票需要给影印一份。3.在补开的发票左上角写明“补开票据”。4.将客户的证明材料归档储存。

对于发票方面的管理,企业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签收制度:无论是公司业务员领用的,还是客户来领用的,都应该有专人签收的流程,以防止今后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二、如果是快递或邮寄,也应该妥善储存相关快递邮寄单据备查;三、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对方不慎遗失,则需要对方出具遗失说明,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登报作废,超过作废期限的,申请税务机关开具同意开具红字发票的通知,你公司根据该通知做红字发票处理。

您好,我9月份开了一张发票,交给对方,前两天他们说这张发票认证不过,但是财务盖章了,要他们申请吗?

1、重新开,然后重新交税
2、购货方承担责任,拒绝重新开
3、若还在规定期限内,按丢失发票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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