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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的故事》为题 讲一个故事,以青少年犯罪为题不超过150个字

火烧 2021-12-21 16:07:33 1089
讲一个故事,以青少年犯罪为题不超过150个字 讲一个故事,以青少年犯罪为题不超过150个字青少年犯罪读后感少年如花季,花季犹美好。然而,谁能想像得出在现实生活中,竟然有这样一些少男少女,正选择著杀人、

讲一个故事,以青少年犯罪为题不超过150个字  

讲一个故事,以青少年犯罪为题不超过150个字

青少年犯罪读后感
少年如花季,花季犹美好。然而,谁能想像得出在现实生活中,竟然有这样一些少男少女,正选择著杀人、抢劫、盗窃、…… 青少年本是 “八、九点钟初升的太阳”,是祖国的花朵。人生才刚刚开始,有多少人在憧憬着明天,有多少人在向往著未来,有多少人在寄托著希望。假如没有诱-惑,假如没有放纵��假如没有犯罪,人生将多么光明,生活将多么美好。面对青少年的犯罪,我们在悲哀、愤恨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正显上升趋势,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这究竟是为什么? 纵观一个个的犯罪案例不难发现,大部分青少年犯罪往往与家庭的环境不好有着密切的关系,父母忙于工作而没有时间管教自己的孩子。青少年正是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如果环境不好或管教不当,极易导致不良心理和行为的产生。加之社会环境和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极容易交上一些不良的朋友,养成一些不良的习性。长期下来,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迷失方向,最后无知地走上了犯罪道路。 当然,我们青少年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这也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与其费尽心思、手脚发颤地想作案计划,还不如想想如何“化干戈为玉帛”,在不触犯到法律的前提下解决所发生的问题。即使作案成功了,可吐一时的心头之快,但为此我们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片中的那些青少年犯罪者进了少年监狱后,对父母说的最多的话莫过了对自己所做行为的忏悔和一句在常人看来很平常的话——“我想回家!”所以,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不值得啊!。

求一个青少年犯罪案列

曾经比较有前途的青少年——李某某
因为不懂法——连强奸和嫖娼都分不清,能叫懂法么?
犯罪——全国人民都知道审判结果了
这个例子做课题好处很多
1、不是编的,是真人真事
2、相关涉案细节充分
3、相关法律分析充分

青少年犯罪的问题

几个角度:家庭教育;社会影响;就业因素;经济困难。
这些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事例,最少3个,谢谢

数个例项
安徽省庐江县。 2005年11月14日,年仅16岁的少年胡彬在服用了农药之后,被紧急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到达医院时,胡彬已经生命垂危,两天后,胡彬离开了这个世界。
对于胡彬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胡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之所以一致认为网路游戏是胡彬自杀的罪魁祸首,是因为在胡彬自杀前,曾经在当地一家名叫飞宇的网咖里疯狂地玩了11天的网路游戏,随后就发生了自杀的悲剧。然而,对于他们的这种说法,有一个人提出了强烈的反对,那就是飞宇网咖的老板。这位网咖老板声称,他承认胡彬在自杀的前几天的确是在他的网咖里度过的, 但是时间不是11天,而是4天,而且胡彬在到他的网咖的时候,就已经有些异常。网咖老板还指出,胡彬不是第一个到他网咖玩网路游戏的孩子,其他孩子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由此说明胡彬的自杀与玩网路游戏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且,对于一个16岁的初三学生来说,学习压力过大,缺少家庭关爱以及违法犯罪之后的畏惧心理,等等,都有可能成为他走上绝路的动因。
应该说这位网咖老板的说法不无道理,那么胡彬之死是否真的如这位网咖老板所说另有原因呢?事实是,在老师、同学和邻居们的眼里,胡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之中,经济状况较好,拥有父母的关爱,而且还没有升学的压力,由此可以判断胡彬根本不可能由于学习和家庭的原因而走上绝路。既然如此,那么胡彬自身的品行又如何呢?是否存在一些违法犯罪的现象呢?记者通过走访当地的公安部门,了解到胡彬没有任何劣迹。通过深入调查胡彬的方方面面,记者发现,除了网路游戏,还真找不到能够解释胡彬自杀的其他理由。
在抢救的过程中,胡彬向父母讲述了自己11天的出走经历。原来,为了好好打网路游戏而不被父母找到,胡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前往县城里的网咖,而是去了一个乡镇里的网咖。开始他一天吃一袋泡面,后来,三天才吃一袋泡面,晚上,三个椅子拼起来往上一躺就睡了。这期间没有人过问这个少年的冷暖饥饱。
对于胡彬喝农药的原因,胡彬的父亲说:“胡彬在医院讲,爸爸我喝的这农药有剧毒。我问他,有毒你为什么还喝?他说,我喝就是想让你们救不活我。他说我已经玩够了。”胡彬的母亲说:“儿子老对我说,妈,我管不住自己,我就是想玩,他说管不住自己的腿,他说也不想气妈妈,不想对不起妈妈,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就是想要玩。他说,夜里心里老是想着游戏,老是睡不着,就是想玩。”
2005年11月16日,胡彬在死前说的最后几句话是:“有妖怪过来了。杀光!杀光!”在病床上,孩子的手还在动,似乎还在打着游戏。
PK少年:杀人只是游戏
PK少年唐亮自认为是网路游戏高手,但是自从在虚拟世界中遭遇另外一位游戏玩家,唐亮被对方杀死23次以后,分不清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他,决定采取一种特殊的报复方式,一起悲惨的网路血案由此发生。
一个人能否在被多次杀死后还能再次复仇呢?毫无疑问,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然而,在虚拟的网路世界里,这却是完全可能发生的。由此可以看出,现实与虚拟是泾渭分明的,话虽如此,但是在网路游戏中杀红了眼的玩家却往往对二者混淆不清,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又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前不久,四川省什坊市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因网路游戏而引发的血案,也许会为你提供一定的答案。
作为一起血案的见证人,刘洵至今也无法忘记那个可怕的深夜,正在他宿舍里休息的好友古世龙被四名少年用刀杀死了。通过现场勘察和对目击者刘洵进行询问,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四个年轻人,并且其中有人与死者古世龙相识,犯罪动机很可能是报复杀人。那么古世龙与这四个年轻人到底有什么过节儿呢?据古世龙的同事和亲人介绍,古世龙平常除了上班以外就是玩网路游戏,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际活动,与别人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很小。
就在办案人员对古世龙的遇害原因百思不得其解时,一个重要的资讯显示,案发当晚,一个名叫唐亮的年轻人曾经在网上扬言要教训古世龙。办案人员迅速将调查的重点集中到唐亮的身上。通过调查,办案人员得知,唐亮在当地是有名的网路游戏高手,平时总是呆在网咖忙于厮杀,案发前与古世龙有过网上交手的经历,案发后,突然失去踪迹。根据这些资讯,办案人员认为唐亮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尽管不相信唐亮会因为网路游戏而杀人,但是唐亮的突然离家出走还是引起了父母的怀疑,因为唐亮平时沉迷于网路游戏,基本上每天都呆在附近的网咖里。只要一天不打电子游戏就心里不安逸,整天都是这个样子。儿子放弃网路游戏而突然离家出走,真的是因为杀了人吗?为了早日弄清真相,唐亮的父母答应,配合办案人员,想办法与儿子取得联络。
案发第四天,唐亮和其他三名涉嫌杀害古世龙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在办案人员对这四个人的讯问中,四个人虽然都承认古世龙之死是他们持刀行凶的结果,但是却异口同声地表示,他们原本只是想教训一下古世龙,并没有真正想杀死他,现在的结果,完全是一个意外。谈到自己想教训古世龙的动机,四个人的说法令办案人员深感意外。
唐亮是当地一所中学的学生,自从迷上网路游戏以后,他就想尽办法逃学,后来干脆退学不念了,全天候地呆在网咖里,一门心思地玩游戏。由于日复一日在网咖里拼命地玩游戏,唐亮最终成为了当地一名网路游戏高手。
除了唐亮之外,在当地还有一位网路游戏高手,这个人就是本案中的死者古世龙。古世龙之所以成为网路游戏高手,同样也是长期在网上厮杀的结果。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唐亮和古世龙是很好的朋友,唐亮最初开始玩网路游戏,还是跟着古世龙一起学的,应该说在网路游戏方面,古世龙还是唐亮的启蒙老师。现实生活当中虽然如此,但是在网路游戏的世界里,二人却是谁也不服谁,相互随时等待着一场殊死较量的到来。终于,在一次不期而遇的厮杀中,两个人在网路游戏当中的战争开始了。
唐亮的朋友田里说:“因为唐亮在网中杀了古世龙的朋友,古世龙就帮他的朋友在网中把唐亮给杀了,唐亮就开始骂古世龙说我们是朋友你为什么要杀我,古世龙就说他还是我的朋友呢,如果你再杀他我们朋友也没得做,然后唐亮说不做就不做,就开始在网中杀古世龙的朋友,古世龙就开始在网中杀唐亮。网路游戏中两人的战争之所以能够爆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网路游戏中唐亮娶了一个虚拟的老婆,然而这样的好事却遭到了古世龙的干涉。在网中唐亮的‘老婆’被古世龙骂走了。”
网路中的新仇旧恨终于在战争中爆发,然而第一次较量唐亮就输给了古世龙,第二次较量依然是唐亮告败,第三次唐亮还是没有赢。在网路游戏中,唐亮被古世龙杀死过20多次。屡战屡败之后,有些气馁的唐亮原本打算暂时退却,等以后有机会再卷土重来,然而古世龙在网上警告他,让他退出游戏世界,这让唐亮改变了自己的决定。
终于,在被古世龙在网路游戏中杀死23次之后,唐亮决定叫上几个平时一起玩网路游戏的兄弟,去找到现实当中的古世龙,好好教训他一顿。一场虚拟世界里的厮杀终于演变成了一场现实当中的厮杀,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真实的世界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CCTV《共同关注》)
网瘾少年锤杀奶奶犯下忤逆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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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 2006-01-10 13:55:40 中青网
一名19岁的少年为了要钱上网,不惜用铁锤砸死把他一手抚养成人的奶奶,并在奶奶没有了呼吸之后若无其事拿着钱去上网。12月19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王金,这起因沉迷网路引发的忤逆惨案令世人震惊,敲响了农村青少年犯罪的警钟。
孙子杀害奶奶,小镇发生人伦惨案
12月9日下午7时许,如东警方接到报警,73岁的老婆婆徐某在家中三楼被人杀害。警方现场勘查后发现,受害人徐某身上的钱包被人放在三楼西房间的木箱子上,里面的钱全部不见了。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由于现场门、窗均完好无损,家中其他地方并未有翻动的痕迹,警方初步排除了外人谋财害命的可能,遂将目光锁定在受害人抱养的孙子身上,王金平时不务正业,经常上网,都是深更半夜回家,用起钱来也比较厉害。
为此,公安机关派人到王金经常出现的网咖蹲点守候,当晚10时许,王金在一网咖上网时被抓获归案,当时王金还穿着沾染著奶奶血迹的鞋子。
话不投机锤杀奶奶,作案手段骇人听闻
犯罪嫌疑人王金归案后交待了自己杀人的起因及过程。由于沉溺于网路,王金经常受到奶奶的教育,奶奶是个哑巴,王金每次觉得很不耐烦。案发当天吃过午饭后,奶奶又因为孙子前天晚上上网晚归,而且弄坏窗户进屋的事情打哑语手势责怪他。王金当时便和奶奶顶撞起来,气急之下奶奶拿起锄头打了孙子一下,王金便拿起一把铁锤击打奶奶的头部,奶奶当即瘫倒在地,王金又接着用铁锤连击奶奶头部数下,直到奶奶嘴、鼻、耳等多处流血了才扔下铁锤。下楼后不久,身无分文的王金又回到三楼,从已经停止了呼吸的奶奶身上拿走了钱包,里面共有140多元钱。紧接着,王金把铁锤装进放在西房门口纸箱里的书包内,连衣服鞋子都没顾得上换,就出门去了网咖。
农村青少年犯罪令人忧
杀害奶奶后不想到逃窜,却仍然若无其事继续流连网咖,王金对网路游戏的沉迷让人匪夷所思。
记者了解到,农村地区的青少年犯罪不少都是20岁不到的无业青年,尤其以侵财型、暴力型犯罪突出,犯罪组织形式具有团伙性。为了上网或者到娱乐场所潇洒走一回,结伙抢劫、敲诈勒索,甚至达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痛心地介绍说,和城市孩子不同,农村孩子大多是留守儿童,和没有文化、年纪较大的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长期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约束,肆无忌惮、心态扭曲。
在农村,像王金这样辍学在家的无业青少年为数不少,长大后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也不愿意学习,网咖成了他们空虚生活的主要寄托,不是成天玩游戏,就是聊天,一天吃喝拉撒都泡在网咖里,没有钱了就靠偷抢,甚至拉帮结派,成立小团体。大量的案例证明,疯狂上网已经导致青少年亲情淡漠,他们往往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事物,从而形成暴力、乖戾的人格以致酿成悲剧。
儿子上网成瘾 父亲恳请市民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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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 2006-01-10 13:36:19 中青网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我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只得求助市民帮我想想办法。”儿子上网成僻不能自拔,父亲力劝,却引来父子反目。4天前,儿子离家出走以示“抗议”,父亲曾发誓要断绝父子关系。然而,“一股狠心一股痛心”。昨天下午,俞先生走进了本报“炜平民情工作室”,希望市民能帮他把儿子从网上拉出来。
遗憾
“其实,我儿子既聪明又帅气十足,读书时,是学校里有名的帅哥。”说此话时,俞先生透著浓浓的父爱。
俞先生家住定海城区,自己是一家公司的管理人员,妻子一直在外地就业。儿子俞波(化名)自小有“书性”,14岁那年上初中,起先学习成绩还名列班级前茅。可是,有一次,与一老师发生争执,结果在全校大会上被点名批评。自尊心特强的俞波经不住打击,辍学回家。
不久,父母把俞波送进了外地一所文武学校,学习武术。然而,这所学校伙食不尽如人意,学习科目又特辛苦。俞波吃不起这份苦,上完一个学期后,再度辍学。
出于望子成龙之心,2002年春节过后,父母又把已离开学校两年的俞波送进了本地的一所职业学校。在随后的一年半时间里,俞波常常瞒着父母逃学,接触网咖。2003年夏天,因成绩不合格,俞波没能拿到毕业证书,就走上了社会。那一年他19岁。
“论孩子的天资,他应该能够上完大学。”对于俞波学业落到如此境地,俞先生感到十分遗憾。
懊悔
“都是溺爱惹的祸。”整个谈话过程,俞先生自始至终在责备自己。
俞波结束学业后,成了网咖里的常客。起先,俞先生并不在意,认为孩子上网玩玩没啥不好,“只要儿子不在外惹祸,就是上上大吉。”于是,每每儿子要钱上网咖,他总是照给不误。
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随着要钱的数量增加,儿子离家的时间也在增加,有时甚至半个月泡在网咖的包厢不回家,还学会了抽菸。俞先生感觉到事情不妙,开始劝儿子不要上网。可是,此时的俞波早已被电脑“俘虏”,只要听到父亲一声劝,就头一扭离家走人。
这时,俞先生本应该千方百计帮儿子“戒网瘾”,结果他却走了一步“臭棋”:为求得儿子不再离开家里,今年年初,他特意买回了一台电脑,专门腾出一间房间,在家里给俞波建了一个考究的“网咖”:屋内准备了茶水和香菸。俞波确实是很少离开家里了,但他却是一头扎在了网里。玩的内容只有一个:“传奇”游戏。
半年多来,俞波白天呼呼大睡,晚上整夜上网。性格也逐渐变得古怪,冷不防向家人发一通大火。有时,俞先生劝上几句,结果总会招来一番“拍桌打凳”。4天前,俞先生实在看不下去,又劝了几句,竟被俞波骂得“狗血喷头”。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俞先生追悔莫及。
求助
为把儿子从网上拉出来,俞先生替儿子四处找工作。可是,几次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儿子却始终不领情。他还特意让孩子学会开车,并托人安排到某单位当司机,然而,俞波没有上过一天的班。
“我现在是黔驴技穷了。”对于俞波的“变味”,俞先生显得很无奈。然而,言语中,他始终抱着一种希望。
“恳求有人帮我出出主意,让儿子走出歧途。”俞先生昨天反复说著这句话。
网瘾学子误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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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下午,普陀电信局发现该区勾山街道舟渔223号楼1单元、156号楼3单元及218号楼2单元的电话线被剪断,造成20多户居民通讯中断,并发现被盗电话费7000余元。接报后,普陀警方通过初步侦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盗打电话案件,遂组织精干警力开展深入侦查。
经过大量细致的侦查工作,发现住普陀区舟渔一住宅楼的傅某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9日晚,警方在傅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傅某对剪电话线并盗打电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傅某今年刚考上杭城某高校,因玩传奇网路游戏上瘾后,利用网际网路上某论坛里介绍的办法,于2005年9月2日凌晨将舟渔住宅楼其他住户的电话线剪断后,接上自己的电话机拨打声讯电话,盗得账号和密码,然后用盗得账号和密码进行游戏账号充值,共利用盗得的账号充值7000余元。
傅某曾在2002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且目前还处在缓刑期。这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离家出走的中学生张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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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老人是藁城常安镇里庄村人。让她痛不欲生的原因是,她今年刚刚15岁的小孙子张世杰,已经有40多天不知去向了。
对此,张世杰的母亲说:“10月10号我接到学校的电话,说孩子昨晚没在学校,上午两节课没有上,找不着了……。”
张世杰的家人告诉记者,经过一个多月的了解,他们得知,造成孩子从学校出走的罪魁祸首是一款网路游戏。
从同学们那里,记者得知,张世杰原来的学习成绩在班里是中上游。然而,今年暑假开始,他突然迷恋上了网路游戏——梦幻西游。张世杰同学告诉我们说:“平时周六周日他没事就去玩,还玩过两个通宵呢。”
由于沉迷于网路游戏无法自拔,张世杰的学习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最近的一次考试,因为考的很差,老师让他通知家长来学校。
张世杰的母亲告诉我们说:“他因为考的不好,可能怕我们知道,就走了……。”
张世杰从学校出走后,家人找遍了附近几个县和石家庄市的各个网咖。然而,至今依然下落不明。现在,陪伴家人的,只有这张小小的照片。
张世杰的父母:“现在家里跟天塌了似的,他妈妈都快成了精神病了,孩子,你快回来吧…………。”
受到网路伤害的,并不仅仅是张世杰一个孩子。2005年中国网际网路发展报告资料显示,目前中国网民人数已超过一个亿,其中,占比例最大的是14—22岁的青少年,达到35.5%。针对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沉溺于网路不能自拔的情况,今年8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释出了网路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10月20日,"盛大"等7家国内网路游戏厂商的11款热门游戏率先进行"防沉迷系统"试执行。该系统规定,游戏时间在3小时之内,一切正常;游戏时间在3到5小时,玩家升级速度、经验值减半;如果超过5个小时,玩家的经验值和收益将降为0,同时系统还将强制断线。
一位家长说:“我们家长赞同,因为这样可以控制孩子。孩子只要上网就在电脑前一动不动,防沉迷系统让家长吃了定心丸,不至于让孩子沉迷于网路。”
石家庄文化局网路监控室主任段静茹说:“我们对防沉迷系统是欢迎的,对网路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利的。是社会各界的呼声和要求,对我们的管理压力也小了……”
家长叫好,管理部门欢迎,然而在防沉迷系统试运行了近一个月之后,记者在省会一些网咖调查时发现,玩游戏的网民并没有因此而减少。

青少年犯罪的感想800字

一、追根青少年犯罪 (一)欲望的囚徒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全社会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与再分配,使不同收入层的分化加剧。"恐贫症"成了公众的社会性心病,人成了欲望的囚徒。经济的发展,物质的丰富,人的潜在欲望获得了"合法化"的地位,结症也许在于肯定个体欲望的自由权利的同时,个体欲望的自由被同时夸大了。于是社会结构和心理的失衡便成为犯罪的诱因。 (二)终极关怀的缺失 主流意识形态的解冻以及对西方文化的吸纳,带来了价值判断的多元与生活方式的个性化,终极关怀不得不让位于"及时行乐"的唱词。各种价值观并存所造成的混乱,让正处于人生的弱脆期和敏感期的青少年无所适从。 (三)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 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和健全,可以减少由社会分配不公造成的矛盾激化的犯罪行为,由于社会保障是作为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的一种保障,至少能够消除和减少那些为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发生的犯罪行为。"适者生存"的自然进化论是否适用于社会进化?我们如何保护弱势群体?这些问题都亟待探讨、回答。 (四)城市化程序中的可乘之机 随着人口流动和资讯流量的增多,城市化程序在加快,同时,也为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因而有人把犯罪现象视作"现代化的副产品"。"有钱就有一切"成为行动纲领,什么都不信什么都敢做,以致陷入了急功近利、不择手段、道德沦丧、理智毁灭的境地。 (五)同辈交往中的负面影响 同辈交往原指在年龄相同或相近的群体中发生的人际交往,由于社会对青少年群体的独特关注,现通常专指在青少年群体中发生的交往。同辈交往是青少年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动态上表现为资讯沟通、物质交换;在静态上反映为人际关系,即通过动态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情感联络。由于青少年的敏锐与个性的不成熟,往往情绪强烈,易走极端,致使部分人为获得"自尊"而攀比,为"行侠"而入魔,为"仗义"而铤而走险。 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我国青少年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并且有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趋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1、现实中需要全社会共筑社会防线,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积极开展社群教育活动,发挥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针对现在青少年喜欢卡通、动漫的特点,将法制宣传知识融于这些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节目中,寓教于乐。 2、构筑学校防线。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教书的同时更注重育人,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教育和关心。让青少年学生除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接受系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 3、构筑家庭防线。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一个楷模,在尽到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同时,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4、构筑法制防线。对已经走上了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避免以后重蹈覆辙,实施“浪子回头金不换”工程,这相对于单纯的惩罚而言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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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更击杀一生。如者四日,杨生、龚生、唐生、邵生皆为之击杀。既杀四生,爵悔,乃藏四生尸于舍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的感悟

预防未成年犯罪”讲座听后感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著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一个300字左右的故事

在我县某乡的一个偏僻村庄,吃了晚饭的村民刘某和往常一样,和邻居们在屋前5名村民小水泥坪拉家常,发现3辆摩托车村外驶来,在小水泥坪附近停下,从摩托车下来6名年轻人,其中一人手持鸟铳,突然向小水泥坪的人开抢,致使1人重伤、2人轻伤、2人轻微伤,犯罪分子开抢伤人后,驾摩托车仓皇逃离,闻讯赶来的村民胡某赶紧拨打110、120。接到报案,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经走访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原来,17岁的黎某玩麻将时与村民胡某为50元的赌资发生纠缠,胡某不但不付50元输掉的钱,还把黎某臭骂了一阵,黎某带5名朋友前往报仇,来到胡某经常活动的小水泥坪,看到坪里有几个人,误以为是胡某,于是开鸟铳射击,误伤了5名无辜群众。案发3小时,在某集镇夜宵店吃夜宵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经审讯,团伙犯罪人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5岁,都是充学在家的无业人员,沉迷于麻将和网咖,无所事事到处惹事生非,而这次“祸”惹大了,等待他们的是法律制裁。

以《——的故事》为题 讲一个故事,以青少年犯罪为题不超过150个字

青少年犯罪论文 300分

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 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统计,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具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就我市不满14周岁犯罪人员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达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属于团伙作案。并且向成人化,智慧化,暴力化发展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钜任务。
对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各国都有所不同,就我国来讲青少年指的是12——25周岁的人群。由于这个年龄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着与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点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对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问题。
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 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统计,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具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就我市不满14周岁犯罪人员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达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属于团伙作案。并且向成人化,智慧化,暴力化发展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钜任务。
对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各国都有所不同,就我国来讲青少年指的是12——25周岁的人群。由于这个年龄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着与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点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对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问题。
一、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种类有很多,但导致其犯罪的根本原因有两点: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2。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一)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心理发展滞后于生理发展。在心理上他们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可塑性强;在生理上他们的身体飞速发展、精力充沛、易受暗示。是个性和独立性快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的青少年自主、自立意识加强遇事有自己独立的看法,爱自己解决问题,不愿受约束,成熟感越来越突出,在心理上希望社会、家长把自己当作成人看待,给自己更多的自由空间和自主权,但在经济、生活上却还要依附家长和社会。因此一旦当这些青少年的物质性得不到满足时他们就容易转移所依附的物件既发生“权威者转移”。根据兴趣、性格等各自组成小团体,这些小团体中只要有一人受不良的资讯影响有犯罪倾向往往就易形成团伙犯罪,这也是近几年来团伙犯罪增多的原因。(二)大多数犯罪青少年有着颠倒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且法律意识淡薄。(1)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青少年都能奋发有为、与时俱进,自觉的增强自身素质,成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的开拓者和建设者。但是商品经济中的不良因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潮的滋生也使一部分青少年迷失了方向。形成了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他们错误的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向社会索取。在他们眼里认为打架、斗殴、诈骗、耍流氓是“有趣的事”是“光荣的”敢冒险、拼命就是“大英雄”,在多数大犯罪青少年看来大公无私、舍己救人都是虚的。只有一切为了自己才是最实惠的,甚至以此作为犯罪的正当理由,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正当途径和门路。(2)法制观念淡薄。笔者在对所在的几所中小学进行调查时发现。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化,学生的法制观念虽然有所增强,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教育不感兴趣,只重视学习成绩,关心是否能考上大学,既便搞了法制教育也是表面应付,被动接受。所以这些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急待提高。例如,某校初二学生冯某,利用放学机会,采取打、吓等手段抢劫低年级同学的钱。当干警问他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时,回答是:我还钱不就得了吗?这样令干警目噔口呆的话。还有的仅仅因为想考验公安局的侦察能力而犯罪,待被抓到后还以为是在开玩笑。有的甚至把进公安局看作是“伟大的事”诸如此类大量事实说明: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由于身心发展的不均衡性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易受外界不良资讯的诱惑和影响,易走上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2、外界环境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
任何人的生长生活都不是孤立的,都离不开社会,离不开周围的环境。青少年也不例外,他们是在社会的现实中不断成长的。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决定青少年生长环境对其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我国有句谚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说明了环境对人的影响之大。(1)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本单元还是子女的第一课堂而父母则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的教育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是导致青少年犯罪一个最为直接、主要的原因。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著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具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有的随长辈生活,娇纵放荡。17岁少年小新为偷钱上网,竟残忍地砍死奶奶,并砍伤爷爷。正是缺少父母的教育,且其爷爷奶奶又过分溺爱使其辍学而后又沉迷上网最终走进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给家庭教育敲响了警钟。(2)学校教育工作存在的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教育时期是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 但至今,仍有不少学校只重视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认为开办法制、道德教育只是形势需要,所以忽视德育,缺少法制教育,消极应付。只是在名义上开展了一些活动如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举办的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也因缺乏正确的认识,忽视了教育者自身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最终
也只是流于形式。还有一些教师自身素质低常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差生特别是双差生不是及时引导教育而是歧视、放任自流甚至将他们扫地出门,推向社会这些做法都在某种程度上为青少年犯罪增加了后备成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3)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一些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利的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主要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境外种种社会丑恶现象的侵入及我国历史上一些精神文化沉渣的泛起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都起着极度腐蚀的作用。如屡禁不止的黄、赌、毒;宣扬色、情、凶杀等不健康的影、视、书刊氾滥;学校及社群周围的非法网咖、游戏厅、录影厅等场所;都是诱发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会因素,据统计,有14.1%的学校附近有不健康书刊销售,有26.1% 的学校附近有录影厅,19.2%的人犯罪是黄色、暴力等书刊音像制品毒害诱发导致,因网际网路传播不良资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5倍多;青少年时期性发育逐步成熟,喜欢接触异性,对异性产生好奇心,如果此时受外界不良资讯的诱导,就会因早恋,控制性欲能力差以及贪婪性得不到节制而犯罪。例:原是某县初中初三(1)班学生臧某强奸女同学一案,据他本人交待,就看了黄色录影和黄色书刊而犯罪的。还有的青少年把影视上的亡命之徒当英雄,把作案手段看成是有本领,其作案手段很残忍。如某青年严××,他带一个12岁的小孩到上海玩,从家中拿出600元钱花光了,两人就策划骗租一辆小轿车,在回家的路上,用准备好的酒瓶猛砸司机的头部,抢劫未遂,当问到他为什么这样时,他回答说:“电影里看到这样可以抢到钱”。
3、针对青少年的立法体制还不完善,总体上缺乏可执行性
我国虽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但这些对违法者都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司法工作中出现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另外社会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道德宣传流于形式、对犯罪青少年帮教不到位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社会原因。由以上可看出不良的社会环境薰染(包括网路环境)和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助长甚至直接促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由上看出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内因又有外部的客观原因,因此笔者以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针对青少年的立法制度,强化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使对青少年的保护不仅仅只是流于形式。1)法律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明确规定了人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行为准则或模式。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特点决定了青少年易受诱惑、自我保护能力差等特点。因此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防范性的法律措施来规范青少年行为、优化青少年的生活环境等,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虽然青少年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但社会上的一些道德法制宣传往往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不到位因此要深入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学习和宣传工作。a)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特别对于社会治安较差的地区要定期分析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b)要在工作手段上创新。注意运用资讯化、网路化等现代手段,开展预防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如建立青少年社群文化娱乐活动、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跟踪帮教等方面的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满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求,真正使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不良的成长环境,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成长环境得以优化,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下大力度清理文化市场对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的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等进行专项整治对校园及周围的非法网咖、游戏厅进行坚决取缔。社会各级影视、广播、新闻出版等部门及各类演播场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提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和资讯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惩。
3.家庭、学校、社会各负其责,互为一体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构筑有力防线。(1)家庭。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点,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的第一教育阵地,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师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一方面,要用科学、健康的教育方法教育青少年,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当孩子取得成绩时应提醒他们不要满足,不能增长傲气,当有不足时,不要急于训斥,要分析原因,找准教育切入点,然后引导他们认识错、改正错。让他们从教育中体会到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暖。另一方面,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的影响,家长的行为不检点,教育方法不当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的后果。因此要加强学生家长的法制意识,不做违法事,起好示范作用,同时在生活中作孩子的知心朋友但又不能姑息纵容或走上极端,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2)学校。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a) 改进教育体制上的弊端,转换教育体制。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挫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并把这些教育纳入正规教学课程,让青少年从小就接受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增强他们辩别是非和抗不良资讯侵蚀的能力,在学生时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当他们走向社会以后,就能在家庭、集体、社会中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一生都有深刻的影响。b)增强教师的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危险人群.道德品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仅仅只是学生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更是教师的事。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特别是单亲、失和家庭中的孩子更需要在教师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的教导召唤下才能逆境起航,拥有健全的人格成为对人民、社会有用的人。(3)社会。a)充分发挥社会的大环境优势,为青少年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避免待业青年的无序流动。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衣食无着落,势必去偷、去抢。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资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务工人数失衡,造成人员的盲目、无序流动。b)做好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有重新做人的愿望。因此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是预防青少年再犯罪的基础。政法, 社会各部门及失足青少年家属,对改造好的青少年,要从生活、工作上关心、爱护。且积极与劳动部门联络,为失足青少年就业提供资讯和就业门路,配合劳教部门巩固帮教成果。c)给犯罪青少年足够的尊重和信任,使他们感到不受歧视,使他们对将来的前途充满信心,对社会产生归属感,热爱生活,热爱社会,这将更加有助于继续教育改造。
三 对犯罪青少年犯罪的量刑
我国的法律属大陆法体系,条款性强。目前一些针对青少年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没有一套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可执行性强的法律法规。另外由于司法内部各部门之间对犯罪青少年的转化教育还缺少协调性。因此在我国对青少年的量刑还需一个从实践到理论逐步完善的过程,但在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44条第1款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为犯罪青少年的量刑定下了大的基调。
笔者以为犯罪青少年虽是罪犯,但其特殊性决定了在对惩处方式上有于成人不同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如下:(1)在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下对需量刑的青少年实行全程跟踪,借鉴外国先进经验设立社会调查机构有必要让社会调查员出庭,使对青少年的量刑伤害减到最低。(2)不仅设立少年法庭而且对已判决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扶挽救,并且对刑满释放的青少年进行不定期的考察、回访,促使其自食其力、积极做人,防止再次犯罪。如: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这个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减少可能针对他们产生的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以有利于他们树立重新学习重新生活的信心,再如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推出的《未成年人案件迅速审理规则》在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就走在了前列。再次,从关押场所上,要和成年人相区别,避免相互感染,专门设立青少年关押和改造场所等。这些都体现了我国刑法对青少年的特殊性的特殊对待。
总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关爱和保护,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和改造体系还是一项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不仅仅是司法行政系统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当承担的共同义务;有待我们共同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善,从而真正达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参 考 文 献 :
1、《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答问》 康树华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2003年3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1现行法律判例分析》 刘家琛 九州出版社2002年4月
3、《青少年研究》 杨晓梅 1999年 第7期
4、《犯罪社会学》 吴鹏森 中国审计出版社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1年
5、《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与量刑》 谢 彤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0年
6、《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 康会发 王汉林 2000年
7、《青少年心理发展》 雷 霹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9月
8、《青少年犯罪预防定罪量刑及案例解析》 杨 忠 中国科技化音像出版社 2003年9月
9、《呵护权利—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法律实务》纪红光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2004年9月

青少年犯罪十大特征

青少年阶段的思想最活跃,好奇心最强,他们社会阅历不多,盲目自信、思维简单,面对繁杂的社会现象,很容易染上不良习气,甚至误入歧途,走向犯罪。这个时期的主要特征有:
是非不分、易受不良诱惑。青少年时期正处于稚嫩向成熟发展的过渡阶段,这期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在发生著剧烈的变化。他们的自我意识、独立意识增强,但是由于其知识少,社会经验不足,对某些道理理解肤浅,往往分不清是非、善恶、美丑,缺乏正确的是非观、法制观和审美观,易受到不良人的腐蚀、拉拢和引诱而走上歧途。如庆云县庆云镇一青年解某,18岁时就在当地一大型集团打工,由于聪明、勤快、能干,很快成为技术能手,深得经理的赏识,公司有意将其培养成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在公司对其考察期间,解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原来,近几年他结识了几个朋友,朋友们刺背纹身,经常出入酒楼歌厅,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很是羨慕。这些朋友出于某种目的,有意识的经常带解某去歌厅、酒楼消费,他感到非常“充实”、刺激。一天晚上,朋友们约他出去转转,实际上去盗窃,解某跟着去了,朋友们得手后,由解某开车将他们拉回。从此以后陷入犯罪的泥潭,他伙同朋友开始了大肆疯狂地盗窃活动,直至案发。后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个有为青年的美好的前程就这样被毁掉了。
犯罪动机简单、行为呈现突发性。青少年时期性情容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不善于控制自己,由于这些心理特点,形成了其犯罪动机简单、单纯,有很大的盲目性。他们为一件小事动辄大打出手,甚至施以残忍、野蛮的手段,犯下大案。如庆云县尚堂镇肖家村肖某,今年刚18岁,父母外出打工,因为刚从初中辍学,没有劳动能力,便自己在家照管家庭。因为家里盖房子时,父亲从邻居刘婶那里借了两千元钱。一天刘婶来他家要债,肖某说:过两天父母回来后就还你。等了几日刘婶又来了,因肖某父母还没有回来,刘婶就数落他言而无信。肖某认为她说的不好听,羞辱了自己,便恼羞成怒,对她怀恨在心,待刘婶回家后,他持刀窜至刘婶家,将其残忍地杀害。
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他们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越来越大,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如庆云县庆云镇前关村刘某,今年刚20岁,曾因盗窃罪被两次判处有期徒刑,因为在监狱内学到不少“技巧”,增长了“胆识”,被释放后不仅“重操旧业”,还更加变本加厉,又作下盗窃、强奸大案,被判处有期徒刑。
好奇心特别强烈,不惜以身试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青少年性发育早,性早熟是一个普遍现象。由于性知识的缺乏,对性的好奇心理特别强烈,对性行为正确与否的认识基本上处于无知状态。生理变化带来一系列心理变化,由于当前我国对青少年早期性教育工作落后,同时由于对社会上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出版单位管理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地下非法出版物品氾滥成灾,使青少年受到淫秽、色情、暴力等影响,为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往往不计后果,不惜以身试法,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严务乡严务村于某,今年刚15岁,在小学六年级读书。他经常到网咖玩暴力、杀人游戏,浏览黄色网站,由于受到这些不良内容的影响,产生了邪念。今年3月份一天,他窜至邻居家,用菜刀、酒瓶、方凳等将邻居女儿打昏后,进行奸淫,后担心案发,又用被子盖在其身上,将被子点燃,残忍的焚尸灭迹。一连串恶行,很难想象是一个刚满15岁的孩子而为。
心里失衡,行为向侵财方面转化。由于当前社会分配不公现象普遍,贫富悬殊加剧,这些现象的出现,使青少年的心理严重不平衡,当他们的生活、学习或社会交往中受到某种刺激时,其心理状态与周围的社会环境发生激烈冲突,心理矛盾恶性膨胀,因而其犯罪意念也逐渐产生。不少青少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断变换手法,向侵财方面转化。如常家镇于店村崔某,他初中辍学后对父母谎称外出做生意,实际上到县城网咖疯玩网路游戏。当他看到有些人驾驶豪华轿车,穿着时尚服装,出入高档酒楼、商店消费,花钱如流水后,又联想到自己常常因为区区几十元上网费而为难发愁时,感到社会非常不公平,于是产生了抢劫钱财,改变窘境的歹念。一天晚上,他谎称去无棣县某村,租了一辆轿车,行至一偏僻地段时,用自制桃木刀具,猛刺司机的头部,司机弃车逃离,他驾车回家,对家人却说是作生意赚来的钱买的轿车。后崔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文化素质低,荣辱观错位。一些青少年,特别是大部分农村青少年,由于经济贫困等方面的原因,过早的辍学而走向社会。因为缺乏完整的教育,又脱离社会监管,这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淡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扭曲,荣辱观错位。违法犯罪在这部分青少年群体中不仅不会受到谴责,反而会当成“能人”来羨慕和崇拜。如发生在庆云县境内的“七批狼”抢劫案,该团伙成员中有五人只有小学文化,其他人员初中辍学。由于他们文化低,素质差,找工作困难,经济状况不好。他们中的孙某平常游手好闲、吃喝玩乐、打砸抢夺,无恶不作,为此被劳动教养,解除劳教后,他以此为资本,更加变本加厉,横行霸道。杨某、陶某等人认为孙某有“英雄气慨”,能干大事,非常了不起,对其崇拜的五体投地,便自愿的集聚到他手下“干事”,最终他们犯下系列抢劫大案,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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