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跟小三结婚母亲车祸 父母结婚38年,发现父亲外面有小三,现在要离婚,有两套房,十五年前农村拆迁得的,但房产证都属男方下
父母结婚38年,发现父亲外面有小三,现在要离婚,有两套房,十五年前农村拆迁得的,但房产证都属男方下
父母结婚38年,发现父亲外面有小三,现在要离婚,有两套房,十五年前农村拆迁得的,但房产证都属男方下
您好 朋友
都已经38年了
这种情况
离婚的无论房产名字在谁头上
结果都是平分的
老家拆迁分到两套公房暂时没有做房产证,父母要离婚,由于父亲以前出
家庭协商吧,毕竟没有房产证
分割也是形式上的
所以这些还是需要做个公证才好
夫妻结婚三十年没有结婚证,现在要离婚,有两套房产,都在男方名下,男方想将房子过户给儿子,
按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配,男方单方不能过户给儿子,侵犯了女方的财产权益,如果人家执意要过户,是不需要女方签字的。女方只能起诉要求赔偿。但要有十足的证据。
十五年前房子卖了,过户没过,现在要拆迁
个人意见,要不回来了~
根据《物权法》及《土地法》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跟随房屋产权走,房屋产权属于谁,推定房产所有人实际使用该土地。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结婚十年,老公在外瞎混欠一屁股债务,现拆迁有两套房在他父亲名下,若要离婚,女
如果房产在他父亲名下,现在离婚的话,没有权利去分配拆迁款
结婚不到两年,女孩1岁。婚前男方父母购房两套,房产证均男方姓名,男方要求离婚,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你好:
1、房子的性质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婚前一方父母赠与的婚前财产“,是属于男方个人的,你只能与他协商分配问题,如果他愿意补偿给你,你才可以分配房产;
2、如果男方有过错,例如婚外同居、家庭暴力等,女方可要求经济补偿;
3、女孩年纪比较小,抚养权原则上会向母亲倾斜,但前提是母亲经济能力允许。
十五年前单位集资,只有房产证现在可以买吗
不可以。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得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4.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7.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十几年前结婚房子还没有拆迁,现在房子拆迁写婆婆的名字,老公在外面有小三还结婚了,还没离婚就结婚了,
到法院告他,会给你们离婚的,你也有赔偿,你老公会被罚款的
结婚十五年家有房产父母共有离婚能分到房产吗?
可以参照以下规定确定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标明是赠予个人 那就是个人财产 女方分不到 这个是要写书面材料的 还要公正 属于附条件的赠予 如果不标明 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婚后夫妻所得财产都是共同财产 比如你婚后买个车 只写你的名字 就算离婚了 也照样分 所以 如果不想女方分就标明是赠予个人 针对的是你老婆 所以标明赠予个人说明就是想给你 如果是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多的情况 标明赠予你 没说只属于你一个人 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