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3% 下列专案中,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有( ) - A.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B. 外国政府无偿援助的进口装置
下列专案中,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有( ) - A.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B. 外国政府无偿援助的进口装置
下列专案中,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有( ) - A.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B. 外国政府无偿援助的进口装置
需要交纳增值税的有( D. 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销售快餐)
A.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B. 外国政府无偿援助的进口装置C. 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都是免税的。
下列专案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a、农业生产者出售的初级农产品 b、邮电局销售报刊、杂志 c、企业转让商标
都不缴
A,免征增值税
B、C 征营业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茶树(非茶苗)是否要缴纳增值税?谢谢。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资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从事餐饮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否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进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一条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总公司属于农业生产者,分公司只做销售,是否同样属于农业生产者?进而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不享受,分公司要有自己的税务登记,要单独鉴定税种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如要开发票,需要每年申请免税吗,可以申请长期有效吗
这个是需要每年进行备案的。
村委会把地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增值税吗
村委会把地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不免增值税。按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农民及村委会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那租入的土地使用权营改增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由于不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显然不应计入租入方的“无形资产”,而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根据租入的土地使用权用途不同,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支付租金时,应借记 “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因出租方免征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摊销时,根据用途不同,借记“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 “长期待摊费用”。
你2027年承包经营土地到期,村集体就可以收回去了,所以村委会外发包30年土地使用权没问题,你不用起诉,还是好好歇歇吧!
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土地增值税特殊规定
(1)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中如果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联营的就不能暂免征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产转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如果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3)房地产的互换,由于发生了房产转移,因此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对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的行为,经过当地税务机关稽核,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4)合作建房,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5)房地产的出租,指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地产企业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6)房地产的抵押,指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作为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权属的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房产的产权、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并没有发生权属的变更,因此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7)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8)房地产的代建行为,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收性质,故不在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9)房地产的重新评估,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值,因其既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人也未取得收入,所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10)土地使用者处置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用、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具有合同等到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就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