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和狗的故事400 求一篇猫和狗的作文600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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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和狗同样是人类的好朋友。然而,仿佛人们确实对猫要比狗要“偏心溺爱”的多。这是在生活的常例中经常看到的:猫因为它的从容不迫,因为它的娇气和柔美的姿态,在狗儿们还在埋头啃骨头时,偷偷地且十分谨慎地依偎在主人身边,用它的细长的毛茸茸的尾巴绕你的腿,很紧然而却极其温柔,让主人也不得不怜惜和爱惜它们,于是,主人会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娇小的头颅。而猫呢,也只得更加百依百顺了。
这便是猫的常态。
狗是讨厌猫的,这是众所周知的。好像在猫儿们出生的一刹那,狗便与猫儿们结下了不解之仇。在狗的眼中,它们往往看不惯猫的常态,看不惯猫那样似的低头哈腰。于是,狗儿们仇恨猫儿,只要一见面,就会立刻扑上去,一口咬下去,直至将猫儿咬死。
这便是猫和狗的姻缘。
猫喜爱吃高洁的食物,什么鱼、肉,什么鼠、馍啦,它们往往吃的很香,而且处理得很干净,不留下一点儿残渣。有时甚至还要将食物擒到一个所谓“安宁”的地方,在那些角落里或楼顶上,优哉悠哉地独吞自己的美食。哪怕是同类,它们也大打出手,直到一方头破血流,自认力不从心时,另一只猫也才能心安理得。
这便是猫的“爱”与“恨”。( 文章阅读网:sanwen. )
屎或许是狗儿们在穷愁潦倒时所不得不饮用的“营养品”。人们总是对狗有一丝的不舒心。爱美的妇家们不喜欢养狗,喜欢养猫,或者什么宠物也不养。这已然是一个定律。狗最大的致命点在于它的肮脏和它的“人情世故”。家中一旦来人,狗总是要吼上几嗓子,不论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是主人的朋友的话,主人必将“恶拳相加”,若是一个陌生人或是一些不三不四的坏人,主人必将会给它一些“簿礼”。所以,对于狗的祸与福,总是不可预料的。当然,狗儿们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它们真的很“忠效”!狗是狼的一种近亲了,从骨子上讲,狗的一些特点往往具有一些狼性,它们会嗥叫,而且叫得似乎大有深意,在这些声音中,人们确实不知是喜?也不知是忧?可是狗的精良的确显而易见:看家看门时要用看门狗;拯救第一线要用军犬……这也使得狗门的声望日益地提升了。使狗儿们总是见人就摇尾巴,以表它们的友善。
猫有猫的处世之道,狗有狗的精良之道。然而,在现今的世界里,是不会缺乏“猫”的,但更不会少了“狗”的身影。即使是身负“黑锅”,也默默地、无似地、踏实地在做他们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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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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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感动
一个严冬的傍晚,天已经蒙蒙黑了,猛烈的西北风呼呼地刮著,街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我推著没了气的脚踏车,焦急地走着。我只希望快些找到一个修车铺,否则,少说也得走一两个小时才可以到家。
一会儿,我终于看到前面一个修车铺还亮着灯。车铺老板是个瘦男人。“什么?补胎?不行,我要收摊了。”“那……借气筒一用可以吗?”“打气?五毛钱。”可我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呀。没办法,只好推起车子走了。
也不知走了多远的路,忽然,远远地看见了一个模糊的身影,正翻身跨上三轮车。凭我的第六感,认出那是个修车的。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我紧跑两步。“师傅!”我叫了一声。那身影停住了,回过头。那张脸在路灯昏暗的光线下,是灰色的,脸上布满了深深地皱纹。“我的车胎被扎了,能不能——帮忙修一下?”我试探著问。他没有说话,下了车。把已收好的工具重新拿了出来,对我说:“让我看看!”这声音,充满了疲惫,还有些嘶哑。他蹲下身,用长满厚茧的手捏了捏被扎的车胎,然后费劲地将车子搬倒,给我修车。
我猛然想起自己身上没带钱。怎么办?不管怎么说,得先向他说明。我走近两步,怯怯地说:“师傅,我……我现在身上没带钱,不过明天我会送来。”他回过头来,看了看我,说:“钱以后再说吧!”随即,又低头干了起来。一会儿,车修好了,他站起来。边收拾工具,一边对我说:“好了,快走吧!”听了这句话我有些颤抖了,不过这次不是因为冷,而是有一股感动在身上缓缓流动。一位年纪不轻的师傅,在寒风凛冽的夜晚,帮我修车却分文不取,这怎能不让我对他油然而生敬意呢?
他登上车了,走了,走远了。我目送着他的身影最后消失在夜幕中。
北风仍然猛烈地乱著,但我却不再感觉寒冷,我的心中已有了那份感动,我也会一直把它传递下去,直到永远……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著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著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著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絃,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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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泰迪狗
星期天的早上,我去俪汇家玩。一进门,一只棕黄色的泰迪狗向我扑来,俪汇叫了声“巧克力”,小狗立刻摇著尾巴,顺从地跑上楼去了。
上了楼,俪汇兴奋地向我介绍她家的狗狗:“这是我姨妈给我带来的一只母泰迪,它叫巧克力,可漂亮啦,不过它可会舔人,你可要小心哦!”的确,这只小狗很可爱:它的毛天生就是卷曲的,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沾了水的小爪子在地上印出了一朵朵小梅花,还时不时地舔我的手呢。坐在椅子上,它使劲儿地往我身上蹭,似乎在友好地招待我。黑白相间的羊毛衫显得它更加有精神。
午饭时间到了,巧克力也开始用餐了。它飞快地跑向自己的小屋,在食物盘前来了一个“急刹车”,贪婪地望着自己的美餐,还没经过主人的同意就大口地咀嚼起来。享受完美食后,还不忘自己的形象,伸出长长的舌头把嘴巴四周的残渣舔了个干净。
碰巧,她们一家人要给巧克力洗澡,我也兴致勃勃地参与其中。我帮着把小狗脱去外衣,放到了澡盆里。它惊讶地望着我们,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和疑惑。当我们把沐浴露放在它身上,温热的水淋上去,见它舒服地伸了一个懒腰,目光也变得柔和了许多,十分的配合我们。可是,洗完之后的它,冷的直发抖,四只小脚丫站也站不住,我们赶紧把它裹了起来,用吹风机把它溼漉漉的毛发吹乾,换上了一件更漂亮更保暖的衣裳。它又变得活蹦乱跳。
这么可爱的小狗,我也想拥有一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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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变化
我的家乡-阳信虽然并不很富有,但是勤劳的阳信人还是尽心尽意的把她打扮著,并且一天比一天漂亮,我喜欢我的家乡,我更爱她。
家乡的路越来越宽了,穿过我们阳信的“鲁北大街”又宽又平,街道两旁种植著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到了春天,勤劳的蜜蜂在花丛中飞舞,把花儿装扮的绚丽多彩。密蜂和花儿都在向过往的客人热情的招手,好像在说欢迎来阳信看梨花,吃鸭梨。通往我家的阳城六路,原来的路面坑坑洼洼,到了雨天,路过的车辆和人们身上都被溅上泥水,真脏啊!如今,宽阔的柏油马路已经修好,听说以后马路两旁还盖楼呢!
再看看街道两旁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工人叔叔正在搞装修,有的早已经被开起了超市,或者饭店或者服装店等等,生意还挺兴隆呢。居住小区里面更漂亮,一排排整齐的楼房,加上绿油油的草坪,鲜艳的花坛,干净的小路,嬉闹的小朋友,简直就是个大花园。
夜幕降临,瞧,新建的中心公园里有的坐在干净的石板凳上聊天,说笑话;有的边散步边欣赏著公园里美丽的风景:喷泉、彩灯和各种花草;看,北边的健身器材上老奶奶和老爷爷正又说又笑的锻炼身体呢。听爸爸说,漂亮的中心公园是我们县城的东大门,随时欢迎各方来客。
妈妈说,我们阳信以前的企业大部分都不景气了,好多叔叔阿姨下了岗,但随着阳信人的努力,我们阳信的四大企业:滨阳燃化、东进不锈钢、瑞鑫地毯、欧亚木器已经名扬国外,下岗的叔叔阿姨又有工作了,他们的脸上又有了笑容,并且很多还住进了新楼房了。
我由衷地感到,我的家乡随时都在变化,我现在一定好好学习,将来让我的家乡变得更美丽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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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爆竹声中,我们迎来了中国人最盛大的节曰——春节,家家喜气洋洋,挂上红红的灯笼,贴上红红的春联,忙忙碌碌……
正月初一,又是一个快乐的曰子。
以往我都是起得最晚的人,可今天我争了个第一,因为极想闻闻那香气扑鼻的爆竹烟味儿。一串串鞭炮在人们手中点燃,声音真大,四处飞溅,仿佛要把每一个祝福送到千家万户,一阵阵爆竹声接连不断,噼里啪啦的,热闹非凡。
在鞭炮声过后,就没有什么好玩的了。还是吃早餐吧,待会儿出去玩一玩!
吃过饭后,我邀几个朋友一起去玩,在街上点燃的爆竹在地上开出了美丽的花,漂亮极了,袋里装着父母给的零花钱,甭提多高兴了。今天的小鸟也出来凑热闹,大概它们心里也很高兴吧。
街上不愧是街上,玩的吃的样样俱全。看到的大多数是一些小孩,我瞧了瞧,就数麻辣摊的生意最好:
“我要一串年糕!”一个胖孩子叫道。
再去别的地方瞧瞧如何?在一家文具店摊前,我又停下了脚步。那里有各种玩的东西:飞机模型、望远镜、电动汽车……尽是一些玩的东西。我发现最受欢迎的是那些玩的东西。
在其它地方,我还看见有的在卖气球、手枪、跳绳,有的在卖小吃、点心、水果,穿的用的吃的样样俱全,真是无奇不有。
玩了一上午,下午我又要去走亲访友拜新年了,这无疑也是一件高兴的事。
今天真是玩得太痛快了!算是一饱眼福二饱口福三饱手福了。最为幸运的是那些卖主了,今天可是生意兴隆囉!
真心希望今天全国的小朋友在新的一年里快快乐乐,没有烦恼,但千万不要“玩物丧志”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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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太阳才露出小半边脸,像害羞的小姑娘。“汪汪汪”小狗欢欢起床了,他就像一个准时的闹钟,每天天还没大亮就叫了起来。
我起了床,首先就上了楼,伸伸腿,弯弯腰,做做早操。这时小狗欢欢跑了上来,用头蹭蹭我的脚,不时发出哼哼的声音,不用说,它是要吃早餐了。我舀来一小撮饭放在碗里,还没来得及放汤放菜,这个小馋猫却早已经吃了起来,还不时哼哼地叫上两声,好象在说:“谢谢你,小主人!”
下午,阳光明媚,微风轻轻地吹着路旁的梧桐树。我无聊地呆在家里,发现了侧躺在地上睡懒觉的欢欢,突然起了一个念头。于是我找来两条绳子,悄悄地把欢欢的腿捆住了。欢欢醒了,挣扎着,痛苦地翻来覆去,眼睛里满是乞求的目光,我却乐得哈哈大笑。这时,爸爸来了,跑到了欢欢身边,把绳子解开了,还狠狠地批评了我。欢欢也不再理我了。我真后悔,早知道就不这样了。 之后,我拿来了欢欢最喜欢的牛奶,放在它面前,可他连看都不看一眼。最后,我拿着面包,诚心诚意地向欢欢道了歉,欢欢似乎才原谅我了。
欢欢是我倾诉的物件,当我有烦恼,有委屈时,它都是我最忠实的朋友。那一次,在学校里我被同学误会了,回到家就扑在床上痛哭。这时欢欢来了,在床边哼哼地叫着,用它特有的方式表示关切和安慰。于是我抱着欢欢,向它倾诉我的委屈,欢欢似乎听懂了,偎在我的身边,轻轻地哼著。
这就是我的欢欢,可爱,活泼,还会倾听我的苦与乐。
孩子 祝你天天向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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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人生都是颠簸不平的,但正因如此,人生才会变得多姿多彩,才过得有意义,不会平平无奇,觉得人生无聊。
记得那是我小时候刚考完试时,妈妈带我和表哥去郊外放松一下。一下车,表哥就拉着我,跑到一座山前。我抬头望了望,不禁抖了一下:这座山可真高呀,几乎可以穿过云层,而且还很峭。更使我吃惊的是,表哥竟然说要爬上去。
我开始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可是没想到他真的爬上去了。我愣了一下,又想了想:表哥既然能爬上去,我又为什么不能呢?于是我顺着模糊不清的山路走了上去。
我走了几分钟,已经感到累了,就想下山歇一会儿。一回头,就觉得脚底冰凉,双腿发软,坐在地上。这座山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峭了,而且山路又滑,更重要的是我没胆量。我只好坐着等表哥下来才说。过了一会儿,我发现表哥在山下叫我。原来他以从另一条路下山了。
现在我死定了,上山又没力,下山又不敢,该怎么办呢?我真的想哭了,可是我知道现在哭是没有用的,只有想办法下山才是唯一的办法。我试着走了几步,可还是因为脚软坐了下来。山上的人群也陆续下山了,如果我再不快点,就来不及了。
这时,一个大约读三年级的小妹妹一边哼著小调,一边小跑下山。我进入了她的视线。她望着我,好像在说:一个大哥哥也不敢下山,真是笑死人了。我为了挽回点面子,就大力的在锤腿,并拼命说:“好累呀。” “累死我了。”等句子,好让她认为我是在歇息。
小妹妹走了,我的手也停了。我想了一会儿,毅然站起身,向前迈进了我成长道路上重要的一步。
终于,我下山了,也证明我战胜畏惧,战胜困难了。
这仅仅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小波,可它却异常重要,因为如果没了这个小波我就可能没有机会明白克服困难的重要性与一次深切的亲身体会。
2
颠簸车旅
前几天,有几个朋友约我回去玩。那种朋友久别将要重逢的欣喜自然不言而明,我激动万分地奔赴车站,坐上那曾经熟悉的大巴,颠簸在前往目的地的路途中。
这是整个乐山境内路况最糟糕的一条公路,柏油早就变得千疮百孔,犹如丑陋的鳄鱼脊背,令人不寒而栗。晴天,车辆一过,黄沙铺天盖地;雨天,大坑小洼积水三尺,简直就是若干小型鱼塘,车辆驶过,溅起黄色的污水,放肆地扑向周围的行人。
行程不长,仅仅三十公里,大巴却整整花去两个小时,才把我一堆散架的皮肉骨头送到目的地。尽管如此,我却发现在这类糟糕路径上乘车之八大好处。
一、免费按摩。
坐在车上,即使你系上了安全带,你的身体也不得不与车辆发生共振———随着车体的左右摇摆,上蹿下伏,犹如在享受“高阶”按摩师给你的推拿捏握,从头至脚每一寸肌肤、每一块骨头都在被动颤抖、发热。
二、享受风景。
坐在这如蜗牛般缓慢行驶的车厢中,靠著窗户,你可以从容不迫地观赏稻田、果树,你可以细数着那个老翁竹竿下的一群悠闲的鸭子,你可以惬意地眺望远方连绵的青山……
三、恶补睡眠。
如果昨夜你废寝忘食工作太久,今日还昏沉沉的,不清爽,那么这类路途上的车厢就是你的摇篮了,让你重温儿时的温馨。
你稍稍修改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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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一天,妈妈早早地上班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妈妈走前叮嘱我说:“好好写作业,别玩,别看电视!”
我正专心地做著作业,突然“咚咚咚”传来一阵敲门声。“谁啊?”我大声地问到。“我!”原来是姐姐,我赶紧开门。姐姐说:“今天我们一起写作业。”“好,好!”我高兴地说。说完我们便认真地做起来。过了好一会,姐姐做好了,就到房间里看起了电视。不早了,姐姐回家了,我作业也做完了,妈妈也回来了。吃完饭,妈妈准备休息休息看看电视,刚要拿遥控器,发现遥控器动过了。“你上午看过电视了吧?”妈妈可疑地问。;“没有啊!”妈妈有些严肃了。“我看看你今天上午的作业!”
妈妈看过后还是不相信,接着说:“你做完作业就不能看看课外书吗!非要看电视呀。”我又解释道:“我的确没看,是姐姐到我们家来,写完作业看的。”“好了,撒谎,撒到姐姐头上了,看了就是看了,不能撒谎。”现在我有口难辩,但我心里却很难过,看着妈妈这样不相信我,我真想和她大吵一架。“你承不承认?”妈妈问。我脱口而出:“不!”妈妈气得手一挥,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我的脸感到一阵阵地发烫,忍不住大声哭了出来。这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姐姐,她的一本书丢在我家了。妈妈又问了一下今天的事我终于得救了。妈妈挂了电话,走到我身旁,用手帮我揉揉脸说:“对不起,是妈妈错怪了你,妈妈向你道歉。”
虽然妈妈向我道歉了,但我还是难过了很长时间。
通过这件事,我想妈妈会认识到:她的女儿是一个诚实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