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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公约 史话092 全台绅民公约
史话092 全台绅民公约 割香港,开放五口,允领事裁判权……等,道光 22 年( 1842 年)中英「南京条约」(或称「江宁条约」),确实是屈辱的,尔来中国各地拒外思想更弥漫。台湾既非各国通商之口,而

史话092 全台绅民公约
割香港,开放五口,允领事裁判权……等,道光 22 年( 1842 年)中英「南京条约」(或称「江宁条约」),确实是屈辱的,尔来中国各地拒外思想更弥漫。台湾既非各国通商之口,而屡见有英美船只的来台,当局视其为觊觎,时存戒心非常。 到了道光 28 年( 1848 年),台湾道徐宗干著防夷书颁发人民,号召订立「全台绅民公约」,企图团结民心,坚为防拒,此所谓「以民制夷」也。公约全文,见于丁日健「治台必告录」卷五,兹摘录之: 「曩者,英夷犯顺,我成皇帝,不忍百姓流离,罢兵议抚,准其通商。而不通商口岸,该夷官自行照会,不准夷人登岸;违者,送其领事官治罪。此人人共知者。台湾非该夷应到之地。我百姓知朝廷宽大,许其和约;每有夷人前来,不与抗拒,非畏夷人也。彼既俯首恭顺,我百姓岂敢生事,上烦皇帝圣心?如该夷藐视我们,挑衅酿祸,地方长官以和约在先,不便过与争较。我百姓固未尝与之立约也;且所谓和者,但见之不杀耳,非听彼之使令也。彼先侮我,我岂能让彼?我百姓堂堂天朝子民,此地既未准设立码头,岂容任其杂处?如我百姓为夷人所用,是逆犯也,是犬羊之奴也,饿死也不肯为。我百姓不为他用,不但无罪,而具有功……大众同心仗义,人人武艺高强,何必畏怯走避?我百性自为义民报国,即在地文武官弁亦不得而牵制之。如夷人本无异心,本地奸徒从中指引,我们不杀夷而杀通夷之人;于抚夷之道,固并行而不悖也。风闻夷人欲于台地贸易,如果成事,贻祸无穷。习教惑众,是子弟罹其害也;占地盖房,是居民遭其殃也;覇揽货税,是商贾绝其生计也;买用男妇,是子女受其荼毒也。台地孤悬海外,无可徙避;亟宜及早图之。……」 公约更进一步,提起策略,一曰勤瞭望,一曰联声势,一曰查奸细,一曰选壮丁,一曰筹经费,一曰备器械。文末云:「万人一心,奸民绝而夷鬼遁,我台百姓,子子孙孙,万年太平之福也。此约。」 这种攘夷思想,深入官民骨髓,甚至「英法联军之役」清廷再被迫于咸丰 8 年 5 月( 1860 年)与英、法、美、俄等国缔结「天津条约」,增辟牛庄、登州、台沟、潮州、琼州等通商口岸后亦然。台湾开港后,所谓「洋案」或「教案」相继发生,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外人的传教就是「习教惑众」,这是时众所信者。 很赞哦!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