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到了三十岁还不结婚你会怎么办 我结婚三年多有个三岁的儿子,从儿子出生到现在基本上都是我和我妈在带,我老公没有稳定工作,脾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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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在这里大体介绍一下: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2、 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3、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无有影响?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我结婚三年多,有个三岁儿子,从儿子一出生到现在,基本上都是我和我妈在带,我老公脾气不好,出口骂人...
哎...当初为什么为这样一个人结婚啊!离了小孩没亲爹,不离小孩的成长环境和你的处境也不好过.他出手打过家人吗?你要收集证据和邻里之间的评价,收集他不务正业的证据,法官一般都会判给母亲这一方的,具体情况你还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法律人士.做到百分百把握,毕境小孩是娘的心尖宝啊
我结婚四年了,有个三岁多的儿子,我老公脾气不好,好吃赖做,爱管闲事,没有稳定工作,还出口骂人,我...
一般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
民意上是偏向于男方
不过法官宣判会考虑到孩子的未来成长、(抚养方的环境背景、经济条件等)
建议你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说明一下自己的情况
希望能帮到你!
我们结婚三年,有一女儿19个月多,女儿6个月断奶之后,到现在基本上都是我妈在带
朋友,我很认真的一字一句的看完了,真的感觉这像是一场戏,真的,给我的感觉,第一,我觉得你们家人很有素质,第二你给我的感觉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很有责任感,第三,你的老婆也是个通情达理,有修养的人,当然还有好多想说的话,可是我想这三点已经可以说出个大概了呀,这是我看的最长的,也是最仔细的文章,真的,你的文彩不错的,其实你老婆的家人怎么变化那么的大呀,对孩子刚开始很好的呀,后来怎么变成这样了呀,看来,他小的时候也受过不少欺负呀,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亲情最可贵的,可是他的妈妈不是亲生的,当然老婆可怜呀,不过幸好有你这样一家人和你这样的好老公,他也算是前世修来的福分呀,过去的已经过去的,现在以后都是幸福的呀,我想说的就是,为什么他最开始对你那么好
我和我老公结婚四年半了!有个可爱的三岁的儿子!我们当初裸婚!现在
首先我必须说的是任何理由都不应该成为伤害别人的借口。其实你是懦弱的,而且不道德,想要重新追求幸福,就应该先结束上一段再说,不管是法律上的还是感情上的,都得完全处理解决好。做错了就应该负起责任来。不管你老公外遇还是怎样,那只是你掩饰自己出轨的借口。不解决问题却想着快乐和幸福,既想得到又不想失去,那怎么可能,当初自己选择错了,就怪罪于别人,其实你真的很不成熟,我有点担心以后小孩的成长会很受你们的影响。当然要看你们怎么好好处理关系。其实不管你以后跟了谁,以你现在这种状态,你不可能是位好妈妈,好妻子。还是建议你先为自己的错负责任吧,还有看看自己最后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好好判断吧。永远记住先从自己的错误开始思考问题,然后积极面对。一个不负责的人,别以为不用付出代价就想得到所有,你这样想生活会让你加倍的困难,别逃避了。
我和老公有女儿和儿子老公要和我离婚我老公要儿子儿子出生到现在都是我在看我问老公要损失费在法律合理吗
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法律上应该是没有的,但是子女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需要判决的,由于存在幼年的子女,所以财产的分割会考虑抚养孩子的一方。

我结婚三年了,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在生活中我老公脾气不好,总用过激语言给我交谈,我想和他离婚,我们...
建议先协商,好好过日子。多交流。成个家不易,看在孩子面上不要轻易分家!实在是要分,最好也是好离好散,毕竟好过一段,目前还有共同的孩子。如果真的离了,婚姻法规定孩子哺乳期内抚养权铁定是女方的,孩子超过十周岁会征询孩子意见。日常生活中,夫妻离异,只要是女方坚持孩子抚养权,男方一般都没戏!女方同时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包含教育和医疗),共有财产分割因为孩子在女方,也会倾向于女方!
我结婚三年多,有一三岁儿子,我老公脾气不好说话带脏字,有时还不讲理,如果我给他挣变,他会骂我甚至...
你有99%的希望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1. 你老公家暴。2.没有稳定经济来源。3.孩子还小,法官会判孩子跟母亲的。
我和我老公06年结婚的,现在已有一三岁的儿子,由于性格关系,现打算离婚,由于我和我老公都不想放弃孩子
大。肯定是你的。判决时法院会考虑孩子以后的生活以及教育问题。为了孩子好法院会将孩子判给有能力养好他并教好他的一方。你有固定收入又爱他而他爸跑业务怎么照顾孩子。所以你不要担心。其实不离婚还是好点。性格可以改改。或者你大度包容他点。这样孩子也少受点苦。考虑清楚吧。祝你幸福。
我跟老公结婚三年多了,现在有个三岁的儿子,我把儿子带到两岁后就去广州打工了,孩子婆婆带,我每个月...
用法律的手段解决,你老公没有能力来带孩子,你可以自己带着这个孩子,不会影响你以后结婚的事情的。不要在这样被欺负了,不要想孩子,不要想家庭,不要想别人,为自己好好想一想,为自己的幸福努力,勇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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