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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 峡西历史博物馆有什么文物

火烧 2021-06-04 18:17:24 1041
峡西历史博物馆有什么文物 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达37万件,以数量多、种类全、品位高而享有盛誉。1996年,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组对陕西历史博物馆文物进行评鉴、定级,共有762件(组)文物评定为一级文

峡西历史博物馆有什么文物  

陕西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达37万件,以数量多、种类全、品位高而享有盛誉。

1996年,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组对陕西历史博物馆文物进行评鉴、定级,共有762件(组)文物评定为一级文物。

    青铜器。

已登录注册的有3900多件。

藏品时代上起商周,下止秦汉。

种类有礼器、乐器、兵器、车马器、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

其中最为典型的商周青铜器,许多器物(如多友鼎、师献鼎等)上铸有史料价值很高的铭文。

造型较为典型的有先周凤柱斝、西周牛尊、它盉、战国鸟盖瓠壶和汉彩绘雁鱼灯等。

  唐代墓葬壁画。

馆内收藏400多幅,画面面积1000多平方米。

是1952年至1989年先后从陕西关中地区25座唐墓里揭取的。

墓主均系唐代三品以上的皇亲国戚和朝廷重臣。

画面内容有四神、仪卫、建筑、狩猎、生活及唐与四邻的友好来往等。

  历代陶俑。

已注册的有2000多件。

藏品时代包括秦、汉、北朝、隋、唐和宋、元、明、清。

质地有陶、彩绘陶、釉陶和三彩。

艺术形象有文武官员、甲士侍卫、男仆女侍、西域胡人,以及天王、镇墓兽和马、骆驼等各种动物。

峡西历史博物馆有什么文物

由于得天独厚的优势,陕西历史博物馆所藏古代陶俑种类多、数量大、等级高,而且产生演变的序列完整,在中国博物馆极为少见,尤其是天真古拙的汉代陶俑和雍容大度的唐代陶俑最为著名。

  历代陶瓷器。

已注册的有5000多件。

有史前仰韶文化彩陶、西周原始青瓷、汉代釉陶、唐三彩、古玻璃、琉璃、唐秘色瓷和宋耀窑青瓷等。

器物种类包括生活用品、文具和殉葬明器等。

  历代建材。

已注册的有1000多件。

藏品时代上起两周秦汉,下至唐宋明清。

器物种类有陶制的瓦、瓦当、砖、昭尾、水道和石刻建材,以及金属建筑构件。

  金银玉器。

包括湮金望银的铜器。

已注册的有2000多件。

其中如西周玉制礼器、春秋秦公大墓出土的金啄木鸟、西汉皇后玉玺、金银竹节铜熏炉和1970年西安何家村唐代窖藏出土的镶金兽首玛瑙杯、八棱乐伎金杯、鎏金舞马衔杯纹银壶、赤金走龙等,均属举世罕见的精品。

  历代货币。

已注册的有10000多件。

未清理造册(即不包括在总藏品数之内)的尚有50000多枚和近7000公斤。

种类繁多,有西周贝币、战国刀币、秦半两、西汉金、王五株、王莽时的各种货币、唐金银币以及稀有的古代外币。

除上述八大类外,陕西历史博物馆还收藏有字画、版本、经卷、织物、骨器、木器、漆器、铁器、石器、印章、封泥,以及近现代文物和民俗民族等文物。

1996年,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组对陕西历史博物馆文物进行评鉴、定级,共有762件(组)文物评定为一级文物,其中十八件(组)被评定为国宝级,居中国博物馆前列。

这批国宝文物涵盖了古代壁画、金银器、青铜器、陶瓷器、玉器等各大类别,并以其珍贵而独有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而斐声海内外。

镶金兽首玛瑙杯,国之重宝,海内孤品。

唐代酒器,长15.5厘米,口径5.9厘米。

1970年西安市南郊何家村出土。

镶金兽首玛瑙杯是中国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更是陕西历史博物馆镇馆之宝。

玛瑙杯选材精良,巧妙利用玉料的俏色纹理雕琢而成。

杯体为角状兽首形,兽双角为杯柄。

嘴部镶金帽,眼、耳、鼻皆刻划细微精确。

从选材、设计到工艺,都可称为唐代玉雕艺术的精品,是至今所见的唐代唯一一件俏色玉雕,是唐代玉器做工最精湛的一件,也是唐代中外文化交流的产物。

旟鼎,国宝级文物。

西周早期的文物,铸于西周康王时期,1972年出土于陕西省眉县杨家村。

造型敦厚雄伟,纹饰庄重神奇。

旟鼎通高77厘米,口径56.5厘米。

立耳,深腹,平沿方唇,三柱足。

口沿下饰浮雕状饕餮纹,地衬细雷纹。

三足根部饰大饕餮面。

双耳外侧各饰一条曲体上缘的夔龙。

腹外壁及底部厚积烟迹,显系长期使用所致。

腹内壁铸有铭文28字。

旟鼎承袭商代圆鼎风格,造型厚重庄严,纹饰十分精美,所刻铭文是研究周初土地制度的重要史料,具有珍贵的历史及艺术价值,加之铸刻时代明确,被公认为周康王时的标准器,是一尊著名的西周时期的国宝。

五祀卫鼎,国宝级文物。

西周文物,通高36.5厘米,口径34.3厘米,腹深19.5厘米,重11.5公斤,1975年岐山县董家村出土。

双立耳,三柱足,平沿外折,下腹向外倾垂,鼎外底积结着厚厚的一层烟炱,口沿下饰以细雷纹填地的变形兽体纹腹内壁铸铭文19行207字,记录了一场卫和邦君厉之间因为土地补偿而引起的违约案件。

对研究西周时期的法律情况有重要作用。

鼎内的铭文反映出西周中期,部分土地实际上已属私有,但土地的转让,仍需通过王朝众臣,说明贵族对土地的处分已得到制度上的默认。

它是研究西周中期社会经济和土地制度的第一手资料,对史学界和法学家都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

多友鼎,国宝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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