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到期还要上班吗 我现在在一家工厂上班,月底辞工到期,可是厂方却要拖我一个月工资到8月底才给我发,这样做也行?
我现在在一家工厂上班,月底辞工到期,可是厂方却要拖我一个月工资到8月底才给我发,这样做也行?
我现在在一家工厂上班,月底辞工到期,可是厂方却要拖我一个月工资到8月底才给我发,这样做也行?
按规定辞职,该提前一个月向用工单位递交辞职报告,所以用工单位这样做,你也没办法,能协商尽量协商,提前给你。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现在按正常程式九月5号辞工到期,但是厂方要拖我到15号结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公司这样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同时就付清工资,而且这种支付应当是一次性的,不得分次支付。你提到的是9月5日终止了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就应当在9月5日向你支付工资。
但是目前法律对此并没有进一步的罚则规定,也就是说公司在违反这条规定之后,并没有太多对公司的惩罚性规定。法律意义上,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索要这部分工资,但是仲裁的周期可能远远超过现在公司给你的承诺时间。现实中确实也有不少公司为了结算方便,在正常的发工资日再对之前一个月离职的员工统一进行结算工资。
因此,你可以用这条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再进行协商处理,但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太过麻烦了。
我在小工厂上班口头辞工,提前一个月辞工已到期,只拿到一个月工资,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储存通知单位的证据。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我现在在一傢俬人工厂上班,我开年来做,签了一个协议,保底工资从3月到12月,到现在才发3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我在一个工厂上班,按工厂规定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我这个月底就到期了,可是听说工厂不给结这个月的工资...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在到期之日办理交接手续及结清工资,工厂不给结这个月的工资,不合理。
如到工厂上班,厂方押一个月工资.最后一个月工资拿不到.怎么办?
去劳去仲裁委员会仲裁
劳动法明确规定是不可以押工人工资的 (一天也不可以)
他押你工资那是违法的
你那简历不能代替合同,就算是合同那也是无效的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我现在离职了。可是工资要2个月以后才能拿完,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你有没有经济补偿,看《劳动合同法》第38、46条后便知。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工厂上班拖欠工资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蒐集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并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3】 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我现在在一家工厂上班一个多月,也没签任何合同,现在想辞职可是厂里
如果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如果正式期,可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我在一个小工厂做了一个月就辞职了,结果要扣我一半工资,还说要月底才给我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和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