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细则 2016年营改增最新细则落地 对各行业有什么影响
2016年营改增最新细则落地 对各行业有什么影响
2016年营改增最新细则落地 对各行业有什么影响
1、建筑业:层层分包模式难以为继
过去,一些建筑企业只接项目不做项目,层层分包坐地分成。营改增会倒逼企业索取进项的专项增值税发票,层层分包的模式将难以为继。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由3%营业税上升到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增值税),单看税率在四大行业中涨幅最大,虽然税基由营业额转变为增值额(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产生大量抵扣,但仍对于企业控制税务成本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过去,一些有关系的建筑企业只接项目不做项目,通过层层分包坐地分成,很明显这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实施营改增后,倒逼企业索取进项的专项增值税发票,使得这种层层分包的模式将难以为继。”湖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王泽民介绍说。
“营改增将给我公司带来根本性变革。据初步测算,营改增后抵扣的进项税额要达到72.67%,才能保持税负持平。但是,按照目前的管理水平,进项税额最多只能达到60%,税负短期来看会增加。”武汉市新八建设集团财务部蔡诗发坦言。
在建筑行业,沙石料、土石方等材料往往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这将导致进项税额减少。此外,建筑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外部劳务费用在施工成本中占比约20%~30%,按规定这些成本也不能抵扣。
对此,专家建议,建筑企业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要注意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和分包商,规范运作流程,才能尽可能增加抵扣,降低实际税负。
2、房地产业:精装修住房供给或增加
由于建安、设计等成本纳入抵扣,会激励开发商增加精装修房屋供给,转型成功的企业将率先享受到减税优惠。
按照新税制,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由5%营业税改为11%增值税,不动产可纳入增值税抵扣。
在二手房增值税方面,新税制根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设计了两套税率: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当前房地产暴利时代已经结束,营改增迫使企业改变经营模式,适应这个过程。”通过发展多元化产业经营房地产业务的华夏幸福基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吴中兵说,对入园的企业来说,营改增有利于刺激低端制造业向高端转化,促进研发类、更具创新性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增加企业投资。
此外,方案的焦点之一,是明确房地产项目中的土地出让金可以作为抵扣项目。据了解,目前土地出让金约占房地产成本的30%到40%,一线城市甚至更高。如果再减去可抵扣的建安、咨询、设计等成本,企业的实际税率变化不大,转型成功的企业将率先享受到减税优惠。
例如,一家房地产企业月销售额100亿元,按照营业税税率5%计算应纳税5亿元;营改增之后,该企业扣除40%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建安、咨询、设计等合计20%的进项税额,按照11%的增值税率需纳税约3.96亿元,比之前减税1.04亿元。
专家表示,营改增将助推规模化、专业化租赁经营和“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新模式。在内部管理上,开发商会将建安、咨询和设计等业务外包,促进行业细分、专业化经营。此外,由于建安、设计等成本纳入抵扣,会激励开发商增加精装修房屋供给。
3、金融业:优化分工鼓励创新
由于对集团企业多元业务实施不同税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创新性业务单元能够享受较低税率,这将鼓励企业改善业务结构,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全面营改增是优化流转税税制结构的重要举措。对保险机构来说,寿险类业务影响不大,因为按照新规,一年期以上的长险免税,短险税务成本略有增加,短期年金类业务税率也从5%提高到了6%,但是因为在房地产业租赁成本等方面的抵扣,总体上税负基本保持平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财务总监赵立军说,现在更加关注政策的细化措施,例如配套征管措施如何明晰、电子发票进度等。
“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推动力,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从财税角度来看,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工具是减税,营改增是深化财税改革的重头戏。由于近几年全球经济不景气和国内经济下行,营改增后要达到税负只减不增,短时间内对银行的业务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挑战。”中国建设银行首席财务官许一鸣说。
许一鸣表示,现在银行经营困难,难以保持高速利润增长,银行压力很大。营改增之后银行人力成本等负担加重,但抵扣相对有限。不过,他也表示建行会从改善成本结构、拓展业务等方面深化改革,尽快适应税制变化。
专家表示,营改增将会促进金融机构优化分工,主辅分离。例如,银行的信息系统维护和改造升级,过去一般由银行的技术部门负责。营改增后,银行可以通过剥离类似的非主营业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得抵扣,这有助于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社会分工协作。
此外,由于对集团企业多元业务实施不同税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创新性业务单元能够享受较低税率,这将鼓励企业改善业务结构,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4、生活服务业:减税明显利好空前
全面营改增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相较营业税体制,增值税体制更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实施全面营改增改革,生活服务业税率由5%营业税改为6%增值税,加之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等新规定,对服务业企业减税明显。
“初步测算,营改增之后,企业实际税率大约是3%,相比于之前5%的营业税税率,降幅达到40%左右。”百胜餐饮武汉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罗清枝说,由于百胜早已实现统一经营、统一采购、统一核算的规范化管理,财务核算健全,它的原材料和固定成本均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是对于每年新开的50至80家新店,按照新税制,高昂的房地产租赁成本均可抵扣,降税效应明显。
“以百胜餐饮为例,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减税的链条。对企业减税,他们扩张的速度就会更快,拉动了对房地产的需求,而房地产又拉动了对建筑业的需求,进而拉动整个经济链条运转。”武汉市国税局局长姜锋说。
据统计,营改增以来,第三产业投资规模明显扩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由2012年的52.6%提高到2015年的56.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由2012年的45.5%逐年提高到2015年的50.5%,首次过半。
“对服务业占比高的地方来说,营改增将使他们得到减税后更好地发展,中央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增量用于对欠发达(服务业占比不高)地区的转移支付,一举多得。”中国财科院研究员王志刚说。
此外,按照新规,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等共计四十项民生项目,均免征增值税,保障百姓基本的公共服务。
“原来,就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造成了重复征税、税制效率低下等问题。全面营改增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相较营业税体制,增值税体制更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副主席何坤明说。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对房地产及建筑业有什么影响
房地产及建筑业很可能是此次营改增最新政策中影响最为显著的行业。尤其是当下中国主要城市的房地产增长幅度已不同于5至10年前的增长情况。lk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尤其提到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将有利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购进不动产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者。然而在报告中未明确说明房地产开发商和投资者是否允许对发生的土地采购成本视同进项抵扣。但基于lk总理的说明可能性还是非常高的。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下房地产及建筑业的问题:1(创业网:cyone..)从政府部门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核定抵扣进项税额?
2.转让境内或境外房地产企业的股份或其它股权性投资,是否适用增值税?
3.如何对代客户管理信托资金及代收水电等费用的代理或物业管理公司征收增值税?
4.对于营改增前已存在的老项目或租赁合同,是否适用任何过渡政策或豁免政策?
5.是否会推迟预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而确保企业在取得房地产开发相关的进项税前无需先缴纳销项税?
6.免租期、“免费”车位及业主提供的其他优惠,是否需要作“视同销售”处理?同样,开发商向承包商提供原材料及设备是否需要作“视同销售”处理?
7.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可就融资成本抵扣进项税?
8.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可以在项目开发初期(即在他们取得收入之前)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对于购买房地产产生的进项税,是否有年度可抵扣金额或可抵扣百分比的限制?
10.对于个人销售二手房(如个人间的交易),将按照房屋销售额还是收益额计算增值税?
影响最大的就是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了。以前因为都是不动产工程不能抵扣的。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对金融及保险业有什么影响
一、业务的复杂性
我国金融行业主要以银行、保险、证券三大板块为主,三个板块经营业务和产品的复杂性,导致该行业收益率的不稳定性。以银行业为例,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期货、保险等产品,受到市场的影响很大,并且对除了市场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也较敏感,甚至很多产品的收益率受到全球经济的影响也较大。因此要确定某种产品的收益率不易,而我国的流转税税率也是根据整个行业的收益率以及市场的情况确定的,所以因为业务和产品的复杂性,导致税率以及征收方式的确定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技术及资金的投入
我国金融业系统比较复杂,信息化程度比较高,并且适应了营业税含税价的特点。而增值税的特点是要对增值额进行征税,因此要彻底全面营改增,就要需要对整体系统进行修正或者优化。同时上面提到收益率的不易确定也导致了增值额的不易确定,因此,不仅需要大量对复杂金融产品有深入了解的金融专家,还需要专家进行大量的对系统和数据进行摸排和分析的工作,并且信息化系统进行修正及匹配的资金投入恐怕也是不容小觑的。
三、抵扣链条的连续
“十二大”国务院进行全面营改增,目的也是为了避免部分行业营改增,导致一些企业重复交税。比如营业税纳税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者应税货物,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导致相关服务或产品营业税的缴纳中含有增值税成分。再比如增值税纳税企业,取得的还未进行营改增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也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所以所缴纳的增值税自然也包括营业税的部分,因此此次营改增将全面进行,消除上述情况导致的企业重复征税,并保证所有企业实际税负只减不增。但是因为金融行业产品及客户的特殊性,企业无法取得了相关发票或者取得了相关发票却无法凭票扣税的情况,也并不是全部能够避免,所以在金融行业推行营改增在世界上都属于难题,因此国际上甚至认为金融业就不存在真正推行增值税又能完善抵扣链条的办法。
四、征税方式的确定
金融产品的运营一般会考虑诸多因素,不仅考虑产品本身的收益率,而且还会考虑市场的风险补偿,以及未来期间的通胀,并且一般金融产品的运营期限也不乏很长期的。因此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收益率也就不仅包括产品自身的增值,还包括隐性的一些收入,比如风险的补偿,以及未来通胀的补偿,并且长期资产的运营过程中,上述要素可能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因此,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征收增值税,不能像一般生产企业一样,能够很好的把控增值环节以及增值额。同时我国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租赁业等,每个细化行业的特点也不同,因此对于各行业的征收办法还应该审时度势,不仅要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做法,还应该考虑我国的经济市场特点。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6%。
2.同业拆借不征收增值税,存款利息费用不得扣除;
3.金融商品买卖按差额纳税。
4.融资租赁与金融业合并;
5.贷款利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细则落地 迎来哪些利好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环,营改增对利润率较低的传统周期性公司减负效果将更加显著,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领域中,净资产收益率相对较低的房地产、建筑装饰行业有望率先受益。
2016年营改增对生活性服务业有哪些影响
餐饮业营改增的重要考量因素是目前餐饮业部分企业适用增值税,部分企业适用营业税的情况――主营业务是外卖食品的企业适用增值税,而主营业务是提供餐饮/餐厅服务的则适用即将消失的营业税。然而,餐饮业营改增后一个新的挑战将会出现――销售食品(外卖)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税率,而堂食则只需缴纳6%的增值税。如何区分提供货物或服务(服务中也包含了货物的销售)的地点将可能成为新的争议热点。
对酒店业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应确保大多数酒店所提供的主要服务(住宿,会议和活动以及餐饮)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但是,法规需要明确即针对员工差旅时发生的住宿及餐饮费用,相应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酒店业将面临的一大挑战是如何合理划分会议或活动的套餐价格(以及管理客户发票需求),会议或活动套餐价中往往还包含餐饮或住宿的部分。
就医疗行业而言,我们预测实施细则将确认公立医院以及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将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同样的免税待遇是否可以适用于私立经营者,以及增值税免税“医疗服务”的具体范围将是有趣的问题。例如,增值税免税待遇是否既可适用于B2B医疗服务,也可适用于B2C医疗服务。日前,毕马威中国发布了题为“医疗行业营改增展望”专刊,详细分析了医疗行业在实行营改增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相关内容可见《医疗行业营改增展望》。
2016营改增对于股市有什么影响
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表示,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其中,二手房仍按照5%的征收率计征。
金融业:受益“营改增”
金融业子行业业务种类众多,核算也比较复杂,因此被认为是最后一批营改增行业中的一大难点。从金融业的相关细则看,营业税下的优惠政策在增值税下基本予以保留,同时购置不动产可分2年进行抵扣。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表示,从细则内容来看,金融业整体税负水平变化不大,但不排除个别企业会有一定的税收增加。
“营改增”利好金融业利润表。目前,券商、产险、寿险和信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收比重分别约为5%、6.5%、0.4%和5.5%,在增值税率6%且全抵扣、同时不考虑免税和股权投资等非应税情形,“营改增”或将增厚券商净利润约6.5%、增厚产险利润约60%、降低寿险利润约0.3%、增厚信托利润约2.8%,若考虑寿险免税情形则利润亦将增厚。
营改增实施细则落地 融资租赁行业面临哪些变化
1、不动产租赁业税率明确为11%
2、融资性售后回租被重新界定为贷款服务3、1.7亿由注册资本变实收资本
文件明确了“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将财税【2013】106号文件的“注册资本”要求变更为“实收资本”,并给予一定的过渡期
最大亮点是‘直租’与‘回租’分不同类别征税
税率由17%改为6%后,比原营业税税负高出两倍之多的税负降为仅高出原营业税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