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 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在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时,如果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则该合同无效;如果虽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则不能认定合同无效,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什么
一,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为当然的效力性规定;第二,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但违反该规定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也属于效力性规定;第三,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虽然违反该规定,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属于取缔性规定(管理性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什么意思
您好!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指在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时,如果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则该合同无效;如果虽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则不能认定合同无效,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合同法第十四条, 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三条与第十四条矛盾?
你好。不矛盾。
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之间,存在一种递进关系。
第十四条有一个默认的前提,即:假定这两个以上的按份共有人都是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包括:第十三条中所述的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以及向按份共有人以外的人出售共有权益等情形),各按份共有人按何种比例来行使优先购买权。
关于合同法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理解
效力性,就是效力高低的比较,最终确定效力的大小,包括证据的运用,总则与分则都要符合等。强制性,必须应当的条款属于强制性规范,可以其它不是强制性条款,是能够约定的事项。在其它法规中也是一样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解释是什么?
这是08年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
跟你举个例子吧:如果你是08年1月份到现在一直在某单位工作,而单位一直都未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你可以索赔从08年2月份一直到现在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