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过了三个月了对方没去抵扣怎么办呀?
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过了三个月了对方没去抵扣怎么办呀?
开了一张增值税发票,过了三个月了对方没去抵扣怎么办呀?
正常情况下,企业收到销方开来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开票日期起的180天内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如果因某些原因造成了延误,则必须说明原因,逐级向国税机关申请延期认证和抵扣。
如果是作为投资转入的机器设备,那分录应该是“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如果是企业新购一台机器设备,那分录应该是“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溢价通常指的是投资溢价,就是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经评估后高于原值,按溢价入账。
购买发票,分录“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作为一般纳税人,进货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销售时,不管开增票还是普票,都必须计提销项税。应纳税额还是销项减进项。
以前遇到过,应该是让对方到当地税务开一张没有抵扣的证明,然后你拿着这个证明到本地税务去取得一张开负数发票的证明,然后你就可以开一张红字发票,把原来那张冲了,以后再发生业务的时候再重开

取得了一张外地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吗
只要是有真实业务发生,而且能在税务局电脑认证通过的,就可以抵扣
增值税发票抵扣时间是三个月还是二个月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是自开票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的规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A级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抵扣时限是,按月申报纳税人为本月1日的前180日,按季度申报纳税人为本季度首月1日的前180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第五条的规定:
(一)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二)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2016年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过了一百八十天怎么办呢??
国税局2011年50号公告和78号公告,规定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抵扣过期,报经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可以抵扣,但一定要是客观原因。比如会计人员突发重病未能交接,国家检察机关查账调取资料、税务机关网络原因等。其他是不能延期的。
增值税发票开错对方又过了票怎么办
你说的是发票开错但对方已经认证怎么办的问题吧,
建议你与对方沟通一下,让对方开出红字票信息单(对方申请成功后需做进项转出处理),然后你方就可凭以开具负数票进行冲销,然后再开出正确的票给对方,
供应商开立三张增值税发票,当月只抵扣一张进项发票,怎么做账
很简单,就按这一张票来做帐的。
借:存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
请问增值税发票抵扣时间是三个月还是二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3]1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
领了25份增值税发票,已经三个多月了,一张都没开怎么办
暂时先保存好,如果一年以内都一直没有开,再拿到税务去缴销吧
明年要开时再去买,一直放起万一遗失也麻烦
增值税发票开了2个月了需要报废怎么办
不能直接作废。需要通过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