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税号的发票能用吗 三证合一过渡期发票章和税号不一致还能用吗
三证合一过渡期发票章和税号不一致还能用吗
三证合一过渡期发票章和税号不一致还能用吗
国税局的说法是说可以用的。
但是有的客户不想用会拒收你的发票。
所以做好三证合一,过渡期间的发票开票问题。
国税局的说法是说可以用的。 但是有的客户不想用会拒收你的发票。 所以做好三证合一,过渡期间的发票开票问题。
随着三证合一的实施以及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的统一、共享,各类组织机构注册号或登记号(包括纳税人代码)包含的的主体标识功能,或将为具有唯一、终身不变功能的组织机构代码所取代。组织机构代码纳入登记证(照)的真正意义在于将组织机构的“身份证”与组织机构的“身份号码”统一起来,为建立以共享组织机构“识别信息”和“属性信息”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奠定技术基础,也为税务、金融、社保、安全、质监等各个领域直接利用法人注册成果提供方便。而现行的企业注册号、事业单位、社团注册号因其在证、照管理方面所具有的特定功能(不同于组织机构代码,可根据证、照管理需要而设置编号规则,亦无需保持号码的终身不变)将会保留继续发挥现有的作用。最终实现一照(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登记证)一号(组织机构代码)+ 用于内部证照管理的编号(现行企业注册号、事业社团登记证登记号)的结果。[13]
几个试点地区所采用的社会信用代码编码方案基本是采取属性信息嵌套的形式,如宿迁的是:一位登记机关类别代码+六位行政区划代码+两位组织机构类别代码+八位注册流水号+一位校验码,其他地方也大同小异,采用这种编码结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稳定性差。比如嵌套进行政区划代码就会因为行政区划的调整要么随之调整,造成代码变化,无法实现代码的唯一性和稳定性。若不随之调整则嵌入的行政区划就失去了意义。
二是适用性差。社会信用代码除组织机构登记机关使用外,要广泛为社会各个方面应用。这就要求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以解决社会各个不同的应用要求。然而社会对代码所含信息的要求千差万别,对组织机构属性信息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在代码中嵌入属性信息不但不能满足各种应用需求,还会给不同领域的应用带来不便。
办理三证合一期间之前税号开的发票还能用吗
办理三证合一期间之前税号开的发票,还能用,办理三证合一以后再来之前税号发票就不能用!
乐税社区税友提问:“三证合一”的过渡期问题?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从2017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三证合一后旧税号深圳国税网络发票系统还能用吗
可以认证,只能到国税局窗口认证,申报时职能到国税局窗口申报。比较麻烦。

发票章跟发票 上的税号不一致可以用吗
三证合一后发票章上可以是原来的老税号,不用换,其他情况要重新刻章。
三证合一后,旧的发票专用章还能用吗
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即纳税人通过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
三证合一后认证过的老发票还能用吗
三证合一后企业的税号变为18位,在金税系统中这个新税号还没领取发票,需要交回原领取的发票,以新税号身份领取发票才能使用。
发票章税号与开票人税号不一致可以吗
因为三证合一税号增加位数,发票章税号与开票人税号不一致可以,其他原因造成的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