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恪守道德规范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与人生成就关系600字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与人生成就关系600字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与人生成就关系600字
一般来说,人生价值的实现是建立的基础道德之上的,
即以道德标准来约束自己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根据马斯洛金字塔理论,人生价值的实现可以说是人生的最高追求目标。
马斯洛理论将人的追求分为5个层次:
1,生理需求
2,安全需求
3,社会需要
4,尊重需要
5,自我实现。
第五层的自我需要即是自我人生价值的实现。
然而要实现人生价值,必须先满足前面4层需求。
你可以根据这五点进行写作
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与人生成就的关系
在我国,是否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与人生成就没有太大的关系,关键凭借脑力。
如果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很可能会寸步难行,无法获得成就。理由如下:要做官,需要疏通各种关系,这里就需要大量的金钱交易。
要升官,需要贿赂权势级别的领导,需要大量资金,这个钱会在工作中非法产生,正所谓 “ 越腐败越升官” 。
做商人,首先要学会行贿,不懂的行贿,处处受刁难,让你无法实现愿望。
商人为官员付出了庞大的金钱,利润就会下降。为了实现利润,就只能用各种不道德的行为欺诈消费者。
……

社会价值 所谓人生的社会价值就是个体的人生对社会和他人的存在与发展的意义,是个体人生对社会和他人需要的实现和满足,主要表现为个人通过劳动、创造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可以说,劳动、创造和贡献,是人生社会价值的基本标志。在这种价值关系中,个人对社会来说,是满足社会需要的手段,谁对社会贡献大,价值就大;贡献小,价值就小;没有贡献,就没有价值;如是有损于社会和他人,就只有负价值,就会被社会他人所否定。
自我价值 所谓人生自我价值,是指个体的生活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意义。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作为一定社会关系中活动的个人,他的人生活动必然包含了对自身存在和发展的意义。由于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自我价值也是多方面的,如个人对基本生存条件的获得,对自我社会身份的确认和尊重,以及在知识、道德、人格等方面的自我完善等。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所共有的追求,也是个体进步的动力和表现。
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关系 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个人既不单纯是社会和他人的手段,也不单纯就是目的,这个“必然的事实”是我们认识人生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辩证关系的基础。 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不仅是个体生存的前提,也为个体的发展提供条件。个体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就是通过努力自我完善以实现全面发展的过程。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基础。 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人总是生活在社会当中,个体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和发展。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地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人是社会的人,这不仅意味着个体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必须在社会中才能得到满足,还意味着以怎样的方式和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是由社会决定的。一个人的需要能不能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人生活动对他人和社会的贡献,即他的社会价值。
一般来说,人生价值的实现是建立的基础道德之上的,即以道德标准来约束自己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根据马斯洛金字塔理论,人生价值的实现可以说是人生的最高追求目标。 马斯洛理论将人的追求分为5个层次:1,生理需求 2,安全需求 3,社会需要 4,尊重需要 5,自我实现。 第五层的自我需要即是自我人生价值的实现。 然而要实现人生价值,必须先满足前面4层需求。 一、生理需求 (Physiological need)人的需要中最基本、最强烈、最明显就是对生存的需求。人需要食物、饮料、住所、性交、睡眠和氧气。一个缺少食物、自尊和爱的人会首先要求食物;只要这一需求还未得到满足,他就会无视或者掩盖其他的需求。 当然,生理需求是基本的,却不是人类惟一的需要。对人来说,较高层次的需要才是更重要的需要,才能给人持久而真正的快乐。 二、安全需要 (Safety need) 如果生理需要相对充分地获得了满足,接着就会出现一种新的需要,即安全需要。安全需要的直接含义是避免危险和生活有保障,引申的含义包括职业的稳定、一定的积蓄、社会的安定和国际的和平等等。当这种需要未能获得相应的满足时,它就会对个体的行为起支配作用,使行为的目标统统指向安全。 三、归属和爱的需要 (Belonging and love need)当一个人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都获得了满足以后,爱、感情和归属的需要就会产生。处于这一需要阶层的人,把友爱看得非常重要,希望能够获得幸福美满的家庭,渴望得到一定的社会与团体的认同、接受,并与同事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如果这一需求得不到满足,个体就会产生强烈的孤独感、异化感、疏离感,产生极其痛苦的体验。有这种需要的人会开始追求与他人建立友情,即在自己的团体中求得一席之地。 四、尊重需要 (Esteem need)当上述三个方面的需求获得满足以后,尊重的需要就会产生,并支配人的生活。尊重需要,包括自尊、自重和来自他人的敬重,比如,希望自己能够胜任所担负的工作并能有所成就和建树,希望得到他人和社会的高度评价,获得一定的名誉和成绩。 自尊包括对获得信心、能力、本领、成就、独立和自由等的愿望;来自他人的尊重包括威望、承认、接受、关心、地位、名誉和赏识。 尊重需要的满足,将产生自信、有价值、有能力等等感受;反之,这一需要一旦受到挫折,就会产生自卑、弱小以及无能的感觉。 五、自我实现的需要 (Self-actualization need)当上述所有需要都获得满足之后,人的需要就会进入到最高阶层——自我实现的需要。这种需要可以归入对于自我发挥和完成的欲望,也就是一种使得自我的潜力得以实现的倾向。通俗点说,就是一个人想要变得越来越象人的本来摸样,实现人的全部潜能的欲望。 以上是马斯洛需求金字塔理论。 从中可以看出,一个人想要实现人生价值,必须满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需要及尊重需要才能实现最顶层的自我实现需要。 然而一个人在实现前4项需要的过程中脱离了道德约束的范围,那么这个人不能算是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比如在满足生理需求时用欺骗、抢劫、偷窃等脱离道德约束的手段来实现,那么在安全需要这个层面上是不会得到满足的,因为他会面临他人的憎恨、追捕、报复等,内心会得不到安全感。即使实现了1、2、3层的需求,你是一个很富有的人,并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和交际团体,也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因为目前的社会道德观是以勤劳、善良、正当所得等相对积极正面的为主,想要获得社会的认可尊重必须满足当下社会形成的道德观。 释放正能量才能实现人生价值! 总结:人生价值的实现不能脱离道德约束的范围;是一种递进的关系,道德是基础,人生价值是顶层。
在我国,是否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与人生成就没有太大的关系,关键凭借脑力。
如果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很可能会寸步难行,无法获得成就。理由如下:
(1)要做官,需要疏通各种关系,这里就需要大量的金钱交易。
(2)要升官,需要贿赂有权势的领导,需要大量资金,这个钱会在工作中非法产生,正所谓 “ 越腐败越升官” 。
(3)做商人,首先要学会行贿,不懂的行贿,处处受刁难,让你无法实现愿望。
(4)商人让官员坑了庞大的资金,利润就会急剧下降。为了实现利润,就只能被迫用各种不道德的行为欺诈消费者。
(5)……
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对成就人生的重要意义
法律和道德是做人处事的底线,法律以强制力来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法律通过条例来规范和限定人们的行为,具有强制性;而道德则是从更为广泛的精神层面通过广大民众的行为的评论来认定人的行为的,一般不具法律效应,他是人们从道义上对某人某事的认可或谴责。但由于一些道德认可的也被依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下来,一般道德上要求的的往往是法律认可的,法律规定的往往是道德鼓励人们做的,这样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法律是道德的拓展,法律将道德规范转变为法律规范,把积极的道德标准规定为法律应遵循的准则。如,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前面论述到的商业中发不正当竞争原则,公平原则,尊老爱幼原则,这样原本体现在道德中的义务通过立法予以实现。法律和道德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一些案例中充分展现“法中有情”,例如,1935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曾在一个位于纽约贫民区的法庭上,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的审理。被控罪犯是一位老妇人,被控罪名为偷窃面包。在讯问到她是否清白或愿意认罪时,老妇人嗫嚅地回答: “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陪审团见市长在旁 听,便答道:“我们必须秉公办事,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者是10天的拘役。”
审判结束后,拉古迪亚从旁听席间站起身来,脱下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出5 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区域。”
没有人能够想象得出那一刻人们的惊讶与肃穆,每个人都默默无声地、认认真地捐出了50美分。
老太太也的确犯了偷盗罪,但社会也应该作出反省,这样才会进步。
但是当法律落后于时代进步的步伐时,道德和法律就可能冲突,例如有些人专法律的空子
干些不合道义的事。
总之,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随时代发展,才能更好的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