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行刑用的刀 刽子手为何听到刀下留人就停刀,听到这十三字,换你也不敢动刀
刽子手为何听到刀下留人就停刀,听到这十三字,换你也不敢动刀
在古装电视剧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场景,那就是每当犯人即将行刑,这时一位大侠快马从兴厂旁边飞驰,并且大叫刀下留人,这时戏剧性一幕就出现了,无论刀离犯人的脖子有多近,刽子手都会放下手中的刀,这时候犯人也能得救。那么在历史上,这一幕会不会真的发生呢?其实这种戏剧性的一幕最早发生在宋朝,宋朝是我国经济最繁荣,法律最严明的时期。

宋朝的官员大多爱惜自己的名声,一旦自己手中出现了冤假错案,自己不但心里会愧疚,仕途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对待每一个案件,他们都格外的小心翼翼。有时候甚至铁证如山,一旦犯人喊冤,他们还是会重新审理案情,生怕冤枉了一个好人。
宋朝出了不少清官,例如包拯,寇准等,包拯当时是开封府尹,掌管着全国的刑事案件,但他也怕在自己手上出现冤假错案,所以犯人一旦在刑场大喊自己是冤枉的,那么包拯只能发还重审。当时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刽子手是直接行刑人,所以他对这十三个字“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十分敏感。因为如果听到这十三个字,刽子手没有放下手中的刀,他将直接被押入大牢,视为杀人犯。
但是小伙伴心想,既然宋朝法律这么严明,那么岳飞为何喊冤还会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呢?虽然宋朝法律严明,但是人的意志是在法之上,当统治阶级非要让岳飞死,那么岳飞即使喊冤也没有任何办法。在清朝的时候,法律制度进一步严明,一审没有通过,可以上诉再审,但是如果最高阶级宣布你的罪名,你就没法再进行上诉了,岳飞相当于直接被最高阶层判定了罪名,直接处死。
北宋历史上曾经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宋太宗时期一寡居的老妇人到开封府尹处状告他的继子意图谋害他,开封府一听到这事将她的继子抓起来严刑拷打,最终继子屈打成招。不久老妇人去世,继子在刑场喊冤,开封府重新审理案情,这才发现冤枉了继子,免除了他的死刑。所以刽子手一听到刀下留人便会毫不犹豫地放下手中的刀,换作是你,你也不敢再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