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的产品要和经营范围一致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的产品要和经营范围一致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的产品要和经营范围一致吗
因销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货物,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据此,判断超范围经营可否开具发票的关键在于:业务是否真实,票货是否一致,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从未明确规定过超越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有些地区,税务机关曾规定过超出其经营范围代开专用发票的情形。 因此,建议企业发生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此类情况,应先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咨询当地对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是否有本地规定。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际经营了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票货一致,而当地税务部门也未规定超越范围经营开具发票的行为为禁止,企业是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经营范围的产品
没有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超出经营范围的产品,如果是真实业务就不用担心。但是如果经常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就应当向工商局申请变更经营范围。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及经营范围的问题
甲的行为符合规定,只要卖商品A没有超出甲的经营范围即可。
乙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且该商品A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用途,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不过,乙应当到工商局变更其经营范围。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超出经营范围的处理方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超出经营范围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据此,判断超范围经营可否开具发票的关键在于:业务是否真实,票货是否一致,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
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从未明确规定过超越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有些地区,税务机关曾规定过超出其经营范围代开专用发票的情形。比如:《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暂行办法》(湘税发[1994]032号)第四条(四)规定:税务所窗口开票人员如发现纳税人要求代开的货物超出其经营范围,或代开的销售额与纳税人实际情况不符等疑点时,应及时与管理该企业的专管员联系并向所长报告,通过核实批准后,方可代开专用发票。
因此,建议企业发生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此类情况,应先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咨询当地对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是否有本地规定。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际经营了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没有的业务,但业务是真实发生的,票货一致,而当地税务部门也未规定超越范围经营开具发票的行为为禁止,企业是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 IC卡。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贵公司如发生规定中情形之一,税务机关不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有依据的。在实际征收管理工作中,税务工作人员做出的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而无权根据自已的判断做出任何行政执法行为。
理解: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与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上明确的经营范围肯定要相一致。一般情况下,营业范围>开票内容,如果个别不经常发生的、发生金额较小的业务是可以开具的,但如果该业务占公司业务的比重较大,与营业执照登记的范围大相径庭时(比如占营业收入50%以上),则需要及时变更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上的营业范围。
能自行开具超出经营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单从税法角度讲,不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只要是增值税应税范围,符合增值税开票要求的都应该开增值税发票,并纳税。但实务中遇有此类问题还是首先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果经常发生此类业务建议尽快变更企业的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内允许就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一定的。
例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法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只能开具增值税普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买方经营范围有要求吗
增值税专用发 票对购买方经营范围是没有要求的,
只对销售方是有要求的,
一般不得超出销售方的经营项目和范围。
收到不在经营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好!不在经营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只有那些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进项税才可以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给无此经营范围的销售
可以开。如果对方需要的话。
不过发票内容只能开具你有的进项。
比如,你的进项是电脑,但是别人要你开办公用品,你就不能开办公用品。
这点你要跟对方公司说清楚。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
(1)并不是所有一般纳税人都可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先经过税务人员的核定审批,确定用票量及最高开票限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2)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1.会计核算不健全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有关增值税计税资料者
3.有发票违规行为的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5.1995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经营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专用发票,而改用普通发票。